《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人社發〔2015〕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 2015年04月01日
《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01日。
《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01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為...
《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發布的通知。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關於進一步規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全文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有關部門、省直統籌單位:為了進一步規範參加我省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企業職工...
《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是2013年11月1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發布的通知檔案。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推進統籌城鄉...
2022年2月,江蘇省人社廳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內容解讀 創新規定了推遲退休政策,明確: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報人社部門備案,參保人員可推遲退休,推遲退休的時間最短不少於一年。而在延退者的退休金計算上...
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維護勞動者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享受相應待遇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為更好地推進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浙江實際,現就若干問題通知如下:一、依法擴大和鞏固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 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將我省城鎮轄區...
海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規定 為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後政策銜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章 關於參保範圍 第一條 本省...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 時間 1998 對象 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對應 養老保險制度 目錄 1 簡歷 2 目標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
根據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8年5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範圍不夠廣泛等不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為此,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總結東北三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
但是,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推行過程中,還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思想重視不夠、管理不規範、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使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工作沒有大的進展,企業拖欠養老保險費現象普遍存在,全市累計拖欠已達2.3億元。由於養老保險基金長期...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和《國務院關於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8]28號),結合本...
第一條 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146號,以下簡稱《規定》)以及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即《規定》第八條統稱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第三條 《規定》...
《陝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是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1998年8月22日通過的條例。檔案內容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四號]《陝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已經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
該條例主要針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養老保險待遇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保障城鎮企業 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中華...
《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均衡地區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而...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要建立健全繳費公示制度,增加繳費透明度,防止因瞞報、漏報繳費基數影響職工待遇問題的發生。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金應收盡收...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完善和統一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區縣(自治縣、市)政府的責任和事權劃分,更好地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市政府決定從2004年起,在全市執行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遼政發〔1997〕41號),為統一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本辦法。
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導致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存在困難。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中文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查詢系統,方便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查詢繳費情況;每年向參保人員個人傳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通知單。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繳、少繳或遲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或個人有權向社會...
2009年2月1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09〕8號印發《關於當前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該《意見》分參保原則、相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相關人員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參保需提供的資料及辦理程式...
2006年7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6〕27號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加強基本養老保險...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精神,適應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鎮化的發展趨勢,現就完善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出如下決定。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
(國發〔2005〕3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2006〕48號,以下簡稱《通知》),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勞社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