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1983年9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3.09.30
  • 實施時間:1983.09.30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結合自治區機構改革和政社分開的進展情況,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在1984年年底以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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