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11月25日青海省科技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科技廳
《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11月25日青海省科技廳發布的通知。
《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11月25日青海省科技廳發布的通知。各有關單位:為充分利用青海省現有大型科學儀器設備,提高使用效率,根據《青海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管理辦法》(青科發財字[2014]82號),省科技廳決定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
安徽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共用補助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提高我省科技資源使用效率,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皖發〔2014〕4號)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大型科學儀器設備(以下簡稱儀器設備)是指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及其他科技...
《關於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共享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科技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07日。檔案全文 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為提高科技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推動我省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在我廳倡導下,成立了河北省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共享服務聯盟(以下簡稱聯盟),開通了聯盟網站,重點...
2015年3月30日,省科技廳組織召開了全省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享工作會議,來自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78家單位的90餘人參加了會議,會議傳達了《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精神,總結了2014年度開展大型儀器共享服務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了2015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工作,並對取得2014...
每年由市科委會同市各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評估期為上年7月1日到當年6月30日。(一)市科委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使用本市財政資金出資購置、建設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情況及加盟研發公共服務平台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單位,確定評估單位。(二)納入評估範圍的管理單位通過上海研發...
第九條本市建立購置、建設大型科學儀器設施聯合評議工作協調機制。對申請以本市財政資金出資購置、建設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就其必要性進行評議,評議結果作為有關部門審批購置、建設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重要參考。本市已有同類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提供的共享服務可以滿足申請單位相關科學...
第六條 市科技局每年組織一次全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服務評價工作,具體評價工作委託市生產力促進中心開展。 第七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儀器管理單位根據年度通知要求,提交《株洲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服務補助申請表》(附屬檔案1)及與之相關的附屬檔案材料等。
第八條 市科技信息中心對加入共享平台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調整,保證共享平台上儀器設備的先進及配置合理。第九條 市科技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技術、財務等方面的專家,對加入共享平台的擁有者在共享服務時間、服務質量等方面定期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通過共享平台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作為獎勵擁有者的主要...
《青海省大型科研儀器設施開放共享管理辦法》是青海省科學技術廳、青海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青海省大型科研儀器設施開放共享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財政資金形成的大型科研儀器設施面向社會開放,更好地服務全省科技創新工作,我們對原《青海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
(四)受理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入網申請,並進行資格審查;(五)受理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分析測試補助費、升級改造補助費等的申請,並進行審核;(六)負責組織專家檢查和考核入網儀器設備性能、指標、評議入網儀器機組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並對在共享服務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第七...
第四條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活動進行統籌協調,負責建立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共享服務平台)、發布共享信息、組織購置評議和實施獎勵等。財政、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各司其職,共同做好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工作。第五條 共享服務平台應當能夠向管理單位和...
2016年5月,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向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了制訂廣東省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運行規範》的項目申請,同時開始該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在組織上擬定了相關的措施,在技術方面進行了前期的準備。2016年9月,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了該項目的制定計畫任務——《廣東省質監局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