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的通知

《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11月25日青海省科技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科技廳
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利用青海省現有大型科學儀器設備,提高使用效率,根據《青海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管理辦法》(青科發財字[2014]82號),省科技廳決定組織開展2014年度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補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合理
二、申報條件
單台(套)價值在10萬元以上,並列入青海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台的科學儀器設備。
三、補貼標準
1、大型科學儀器擁有單位儀器共享服務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給予20%的補貼;儀器共享服務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採用累進遞減計算方式,對超出五萬元部分給予不高於10%的補貼;
2、青海省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學科帶頭人使用共享入網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享有10%的優惠補貼;
3、參與共享服務的單位,取得行業認證資質的將享有更高的補貼強度。
同一單位在同一年度獲得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30萬元。
四、申請材料
1、青海省大型儀器共享服務補貼申請表,填寫數據以2013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1日期間為準。
2、本單位大型儀器設備對外服務的資料,包括:科技項目任務書或契約書複印件,檢測服務協定書(契約)複印件,收費、購置憑證複印件,學科帶頭人有關證明材料, 重點實驗室認證資質複印件,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使用說明、機時數記錄等,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3、新增儀器設備的購買發票、契約的複印件,提交數據以2014年1月—2014年12月期間為準。
五、填報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資料填報工作;
2、請各單位將申請表一式2份(包括電子版)及相關證明紙質材料1份,於2014年12月1日前提交到青海省大型儀器管理辦公室(青海省測試計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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