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獎勵完成2007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地區和部門的決定

《關於獎勵完成2007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地區和部門的決定》是青海省人民政府2007年發布的一項決定。

2007年,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以人為本,轉變思路,創新載體,堅持利益導向機制,制定並實施各項優惠政策,強化基礎設施建設,規範管理和服務,落實責任和目標,人口計生工作深入紮實推進。經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預計全省總人口控制在552.5萬人左右,人口出生率為15.01‰;人口自然增長率在8.81‰以內;計畫生育率、避孕及時率分別達到93.73%和90.12%,全面超額完成了年度人口計生目標任務,圓滿完成了各項目標責任指標。省政府決定:
一、根據《2007年青海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經省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對各地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西寧市、海東地區、海北州、海西州、黃南州、海南州、玉樹州、果洛州為完成2007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優秀地區,獎勵州(地、市)政府(行署)10000元,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人口計生委主任共5人各獎勵1000元。
西寧市城西區等18個縣(區)為紅旗縣(區),每縣(區)獎勵10000元;民和縣等23個縣(區、市、行委)為一類縣,每縣獎勵8000元;達日縣等5個縣為二類縣,每縣獎勵6000元。
二、按照《2007年省直有關部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目標考核責任制考核評估辦法》,經省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考核,省工商局、省建設廳、省勞動保障廳、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6個部門為實施年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優秀單位,對以上6個優秀單位分別予以獎勵,總計獎金6.8萬元。
以上各項獎勵經費總計58.2萬元,從省政府獎勵基金中列支。
200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作出的戰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承上啟下的一年。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繼續從嚴控制人口增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完善利益導向機制,加快藏區人口計生事業發展,降低高增長區域的人口增長率,確保完成2008年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目標任務,繼續穩定我省的低生育水平,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的新青海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附屬檔案:全省各州(地、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結果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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