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關於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是由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 印發時間:2021年4月23日
印發通知,內容全文,

印發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省直屬各單位黨委(黨組):
《關於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2021年4月23日

內容全文

關於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法治社會是構築法治國家的重要基礎。建設法治社會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認真貫徹《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設規劃(2021—2025年)》,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示範區,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堅持以數位化和法治化改革為牽引,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規範、法律約束相銜接,注重宣傳教育、示範引領、實踐養成相統一,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推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築牢堅實法治社會基礎。
(二)總體目標。到2025年,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社會領域制度規範體系基本形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更加彰顯,法治信仰更加根植人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更加完善,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全省信訪量、萬人成訟率逐步下降,形成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法治社會建設各項指標走在全國前列,為2035年率先建成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重點舉措
(三)學深悟透習近平法治思想,培育人民法治信仰
1.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和黨政機關示範引領作用,持續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推動在全社會興起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熱潮。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活動,組織開展重走法治實踐探索地等活動,積極宣傳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浙江建設取得的理論成果、制度成果、實踐成果,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人心。
2.切實維護憲法權威。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憲法學習教育。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持續開展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憲法與浙江”主題宣傳月活動。建設憲法與浙江實踐示範帶,培育一批“憲法與浙江”法治文化精品。在“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基礎上建好用好國家憲法宣傳教育館。
3.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開展“崇尚法典精神、共築美好生活”民法典主題宣傳,加大疫病防治、野生動物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等法律法規宣傳。實施公民法治素養提升專項行動,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抓好領導幹部等重點人群法治宣傳教育。鼓勵、支持公民和社會力量參與法治實踐,探索開展公益性法治宣傳活動。做好《浙江省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規定》宣傳貫徹,落實普法責任制,鞏固社會大普法格局。強化媒體普法功能,加強融媒體法治宣傳矩陣建設,完善以案釋法典型案例發布。建成行業專門知識和法律知識教育“雙普及”基地200家。
4.加快建設具有浙江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總結法治浙江建設成果,整合本土法治文化資源,擦亮法治文化“浙江名片”。加強法治領域文藝精品創作。持續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力爭到2025年創建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10家,實現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個標準化法治文化陣地,做到鄉鎮(街道)專門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全覆蓋。
5.引導社會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加強社會主體履行社會責任制度建設。強化企業、公民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引導其理性表達訴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社會公序良俗。鼓勵社會組織探索建立和完善社會責任標準體系、開展社會責任評價。開展公益法律服務行動,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四)加快構建法治社會制度規範
6.完善社會重點領域地方立法。結合地方立法許可權和我省實際,做好國家社會領域立法在我省的深化、細化和宣傳貫徹。積極推動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藥品、社會工作、社會救助等領域和退役軍人、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正當權益保護等方面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訂。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加強公共衛生領域制度建設,推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傳染病防治、動物防疫、野生動物保護等方面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訂。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動城鄉社區、農村集體產權、農村土地承包、平安建設等方面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訂。完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制度體系,加強見義勇為、志願服務、反家庭暴力等方面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訂。加強涉及法治社會建設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監督管理。
7.加強社會規範建設。完善社會組織政策法規,加強居民公約、村規民約、行業規章(章程、規則)等社會規範建設,制訂自律性社會規範示範文本,加強制定和實施情況的監督。深化行風建設,規範行業行為,推動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功能。
8.加強道德規範建設。深化“最美浙江人”品牌建設,健全先進典型關愛關懷和禮遇幫扶機制。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建設,開展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道德規範的教育、評價、監督等功能,健全公民道德建設監督干預機制,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強公民公共衛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識。及時將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上升為制度規範。
9.加強社會信用建設。建立高質量信用指標體系,推進信用信息開放共享,打造信用“531X”2.0版。推動行政機關守信踐諾,積極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依法訂立的各類契約。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制度,推動企業誠信經營。落實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進公民和社會組織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推動金融機構積極套用公共信用產品。完善公共信用指標體系、綜合監管責任體系、評價體系,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健全信用修復機制,形成誠信建設長效機制。
(五)切實保障社會主體合法權益
10.保障社會公眾參與重大決策權利。健全重大公共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到2022年底,除依法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實現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取公眾意見全覆蓋。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方法,探索實行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健全企業、職工、行業協會商會參與涉企法規規章及政策制定機制。完善《浙江省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管理辦法》,推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及政府法律顧問積極參與公共決策。加強網際網路政務信息數據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推進政務信息公開標準化、規範化。
11.保障行政執法中當事人合法權益。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創新推廣“教科書”式執法、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度,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野生動物保護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成效。開展產權保護專項治理,完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行政保護、仲裁調解、社會監督銜接機制。完善全省統一行政執法監管平台,最佳化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和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智慧型套用,健全公眾監督評價行政執法機制。
12.加強人權司法保護。推進司法領域“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大涉民生案件辦理力度。探索建立符合浙江實際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全面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持續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強化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制度保障。依法推進少捕慎訴,降低審前羈押率、輕罪起訴率,擴大非羈押手段適用。完善律師收集證據制度,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建立健全案件糾錯機制。加快構建“自動履行為主、強制執行為輔”的常態長效執行機制。加強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建立健全法治監督員隊伍。
13.保障人民民眾平等獲得公共法律服務權益。加快打造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推動實體、熱線、網路深度融合,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型精準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動市場主體法律顧問服務格線化從全覆蓋向提質提效躍遷。完善村(居)法律顧問制度。健全法律援助體制機制。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專家庫,支持和倡導專業法律人士開展公益法律服務,加大財政資金轉移支付和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公共法律服務人群均衡、區域均衡、城鄉均衡。
(六)全面推進社會依法治理
14.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健全人大代表聯絡站工作機制。打造“請你來協商”“委員會客廳”“民生議事堂”等特色品牌。健全“一中心、四平台、一格線”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體系。
15.培育廣泛多元的社會治理主體。推動人民團體在黨的領導下,教育和組織團體成員和所聯繫民眾依法參與社會治理。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完善協同工作機制,支持、引導、規範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參與基層自治、社會協商、平安建設、公共服務等事務。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完善社會組織評估和監督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深化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推動志願服務組織發展壯大。拓寬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參與社會治理渠道。
16.縱深推進市域和基層依法治理。深化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加強行業依法治理,組織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建設活動。完善“縣鄉一體、條抓塊統”管理模式,落實村(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和權責清單,推動基層依法治理、高效治理。落實農村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推廣“三治融合”、余村經驗、小微權力清單、民情懇談等經驗。實施國家級、省級民主法治示範村倍增計畫,培育一批“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力爭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100家,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楓橋式”司法所。持續開展“尋夢中國·正言正行”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培育一批民族鄉村融合發展示範區。
17.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新格局。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進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最多跑一地”。建設完善縣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健全社會風險源頭預防、排查化解、協同防控機制。常態化開展企業“法治體檢”,預防和化解企業為主體的各類社會矛盾。實施人民調解質效提升工程,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加強行業專業調解,完善各類調解銜接聯動機制。加大專職隊伍選聘。規範和加強行政調解、行政複議、行政裁決和仲裁工作,鼓勵探索協商、中立評估、第三方調處等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18.依法維護社會秩序。建立社會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協同、防範化解機制,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提升疫情防控、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嚴厲整治市場監管領域各類亂象,改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交通安全重點問題治理。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基層服務平台和工作體系。做好特殊群體幫扶求助、心理疏導、法律援助和人文關懷,制止家庭暴力,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19.依法治理網路空間。加快涉網重點領域立法,推動現有法規規章向網路空間延伸適用。健全網際網路領域“分業分層監管、聯合聯動執法”機制,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治理。深化網路治理“之江淨網”行動,實施網路生態“瞭望哨”工程。完善網路安全風險報告、研判處置機制和安全保障體系。嚴控並規範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監督指導平台企業落實網路安全主體責任,確保數據安全。加強對網路交易行為的監管。依法防範打擊涉網新型犯罪。健全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運行和涉網案件審理機制。完善涉網公益訴訟。加強網路文化品牌建設,深入實施好網民工程和網路公益工程。
三、組織領導
(七)加強黨對法治社會建設的領導。各級黨委要認真落實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領導責任,推動解決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把法治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實施。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要切實履行對本地區法治社會建設的指導、協調、組織職能,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法治社會建設,合力落實好法治社會建設任務。
(八)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對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結合中央法治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統籌民眾滿意度測評,進一步明確考核對象、細化考核標準、最佳化考核流程。及時分析評估法治社會建設進展成效,建立健全對法治社會建設的督促落實機制。
(九)強化理論研究和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智庫作用,深入挖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獨特價值和政治優勢,切實加強法治社會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廣泛宣傳法治社會建設目標任務、工作部署,總結推廣法治社會建設成功經驗、創新做法,大力營造法治社會建設人人參與、人人受益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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