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關於印發《海南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瓊發〔2021〕21號
各市、縣、自治縣黨委,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黨組(黨委):
《海南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海南省委
2021年9月29日
正文內容
海南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
(2021—2025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科學謀劃、統籌推進海南法治社會建設,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緊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全力建設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為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構築堅實基礎。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全面完成,社會主義法治觀念更加深入人心,社會領域制度規範更加健全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形成符合時代特徵、體現中國特色、具有海南特點、人民民眾滿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
(一)維護憲法權威。持續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讓憲法精神根植於心。聚焦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切實加強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教育。抓好青少年這個關鍵時期,持續開展“憲法晨讀”“學憲法講憲法”等活動,在青少年成人儀式、學生畢業儀式等活動中設定禮敬憲法環節,引導青少年在日常學習過程中,深化對憲法精神的理解和認同。鞏固拓展社會宣傳陣地,充分運用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運用戶外電子顯示屏等載體,推送憲法宣傳教育內容,擴大社會宣傳覆蓋面。
(二)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深入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把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廣泛宣傳民法典和疫病防治、野生動物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等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和旁聽庭審制度。建立實施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健全年終述法制度。推動域外法律查明服務平台建設,為企業建立涉外合規風控制度等提供實務指引。加大鄉村(社區)普法力度,實施鄉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
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強法治課教師隊伍建設,2021年在國小每6個班級至少配備1名法治課專任教師。推廣法治實踐教學和案例教學,鼓勵學校組織模擬法庭、辯論賽等活動,增強法治教育實踐性。2023年全省50%以上市縣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加強未成年犯管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專門學校等特殊場所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健全普法責任制。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全省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把立法過程變成普法過程,引導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立法,建立健全年度重點法規規章專項宣傳制度和公布時同步解讀機制,積極回應民眾關切,增進社會認同,推動全民守法。在執法司法實踐中常態化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複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發布制度。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務過程,充分發揮法律服務隊伍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出台關於市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普法協作機制的指導意見。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府一委兩院”、群團組織和各企事業單位加強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學習宣傳,積極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採取民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開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開展普法宣傳,為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營造濃厚社會氛圍。多渠道多方式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對外宣介。
(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自信的重要論述,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營造法治文化濃厚氛圍。廣泛開展民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利用重大紀念日、傳統節日等契機開展法治文藝展演展播、法治文藝演出下基層等活動。推動法治文化與民俗文化、鄉土文化相融合,讓法治根植於文化沃土。利用瓊劇、調聲、哩哩美等文藝形式創作法治文藝作品。推動城市公共空間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充分利用機關單位、住宅小區、樓宇、廣場、公園、博物館、圖書館、公共運輸場站等公共空間,打造更多法治文化陣地,促進法治文化與機關文化、校園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和社區文化深度融合。
三、健全社會領域制度規範
(五)完善社會重要領域立法。制定完善教育、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生產、道路交通、鄉村振興、生態文明、慈善、社會救助等領域和退役軍人、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正當權益保護以及疫情防控、公共衛生、社會組織、城鄉社區、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法規規章,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政策法規體系,加強見義勇為、尊崇英烈、志願服務、孝老敬親等方面立法。推動建立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律法規體系,積極探索人才流動、公共服務、運輸往來自由便利等方面的配套立法。
(六)加強社會規範和道德規範建設。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完善居民公約、村規民約、學生守則等行為準則,制定生態文明公約、公共場所行為引導標準,健全各行各業規章制度,廣泛開展遵規守約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對社會規範制定和實施情況的監督,制定自律性社會規範的示範文本,使社會規範制定和實施符合法治原則和精神。
深入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強化道德規範的教育、評價、監督等功能,倡導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美德善行,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完善激勵機制,褒獎善行義舉,加大對先進典型和英雄模範的關愛禮遇,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行政和社會管理、輿論監督等各種手段,加大道德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力度,依法懲處公德失范的違法行為。落實《海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加強海南自由貿易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套用,以信用建設的高質量,最佳化營商環境,為海南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強行業協會商會誠信建設,完善誠信管理和誠信自律機制,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強化和規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規範信用紅黑名單制度。推動在司法裁判和執行活動中應當公開的失信被執行人、虛假訴訟失信人相關信息通過適當渠道公開,做到“應公開、盡公開”。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鼓勵和引導失信主體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推進信用信息平台、行業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暢通政企數據流通機制,形成全面覆蓋各地區各部門、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一張網”。廣泛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激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自發自願、激勵相容的長效機制。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社會信用條例和購物失信懲戒若干規定。
四、加強權利保護
(八)健全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決策機制。不斷拓展人民民眾有序參與重大公共決策的渠道,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與人民生產生活和現實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公共決策充分體現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責任。健全公眾參與立法工作機制,推動基層立法聯繫點擴點提質,拓展功能。加大重大公共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力度,落實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公共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制度機制。健全企業、職工、行業協會商會等參與涉企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制定機制。更好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和“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及人民建議徵集等渠道作用,及時回應民眾意見建議和訴求關切。
(九)保障行政執法中當事人合法權益。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行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完善對執法不作為、執法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逐利執法的監督制約機制。改進和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更多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和解等非強制性手段。探索新業態新模式包容審慎監管機制,拓展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加強和規範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交通運輸、金融服務、野生動物保護等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修改完善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章。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完善政府發言人和重大信息發布制度。
(十)加強產權保護。依法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財產。持續開展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專項治理行動。落實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徵收徵用條例,依法保護徵收私人和法人財產時被徵收財產所有人得到補償的權利。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管理服務能力提升,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分類監管、失信懲戒等機制。持續開展“鐵拳”“藍天”等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專項執法行動。健全產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將產權保護列為專項治理、信用示範、城市創建、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督察評估。
(十一)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依法辦理民生領域案件,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制度。加強對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非法取證行為的源頭預防,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健全案件糾錯機制,有效防範冤假錯案。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加強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建立完善科學高效的監獄、看守所巡迴檢察制度。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民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通過二十四小時自助法院、智慧型化訴訟風險評估等信息化手段,為當事人提供線上線下融合、優質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
(十二)為民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到2025年,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和質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涉外法律服務供給優質高效。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建設,指導更多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進駐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科技創新手段深度融合,推廣運用遠程網路等法律服務模式,改善服務條件,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均等化、普及化、一體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範化、精準化。持續深化公證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進合作制公證機構規範化建設。推動公證機構執業區域全省放開,加大公證行業人才培養工作,提高涉外公證服務水平。健全完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機制。修訂法律援助規定。
五、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
(十三)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健全各級黨委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領導作用的機制,切實將黨的領導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全面落實政府社會治理考核問責機制。豐富拓寬民眾參與社會治理制度化渠道,引領和推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實施以居民身份證號為唯一標識、全島統一的居住證制度。大力推進綜治中心、社會管理信息化平台、格線化服務管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四位一體”新機制建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
(十四)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加大市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力度,依法加快市級層面實名登記、社會信用管理、產權保護等配套制度建設,打造基層社會治理特色亮點工程。深化城鄉社區依法治理,縣級職能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和落實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任務清單。改進和規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開展“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依法制定出具證明事項清單。落實“四議兩公開”和“一征三議兩公開”,推廣海口議事堂社區工作模式。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加強法治鄉村建設,推進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工作。全面推進基層單位依法治理,引導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普遍完善業務和管理活動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完善“居”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不斷提高墾區民生建設服務水平。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促進民族關係、宗教關係和諧。
(十五)充分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作用。堅持黨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領導,確保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正確政治方向。明確群團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充分發揮各自陣地作用,教育和組織所聯繫民眾參與社會治理。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健全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民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化渠道。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市場秩序維護、標準制定實施、行業糾紛調處中的重要作用。實施志願服務組織培育工程,完善“志願海南”平台建設,推進志願服務標準化建設,健全志願服務激勵保障機制。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健全制度、完備措施、有序發展,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
(十六)增強社會安全感。完善平安海南建設協調機制和責任分擔機制,健全平安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開展新一輪禁毒三年大會戰,依法嚴厲打擊和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暴力恐怖、賭博、詐欺、高科技犯罪、網路犯罪、走私、偷逃稅、侵犯智慧財產權、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堅持最嚴格的安全生產制度,依法開展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化品、消防等重點領域隱患排查治理。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制度化管理,推進社會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和機構建設。提高突發事件心理危機的干預能力和水平。加強對貧困人口、精神障礙患者、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等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健全執法司法機關與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工作銜接,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等執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導。積極拓展社會幫教工作,加快安置幫教基地建設。
(十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落實《海南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仲裁、訴訟等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深入推進“楓橋經驗”海南升級版,形成“全要素、全口徑”多元化大調解格局。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常態化開展調解業務培訓。加快建設海南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建立完善調解、仲裁、訴訟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推進旅遊法庭建設,建立涉外旅遊糾紛集中快審機制。深化行政複議體制改革。落實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完善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深入推進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支持工會、婦聯、共青團、消費者委員會、法學會、行業協會等組織參與糾紛解決。推廣“大榕樹”警務工作法,突出矛盾源頭化解,將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依法治理網路空間
(十八)強化依法管網。推進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提高網路綜合治理能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經濟、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治格線局,推動海南逐步建成全球數據匯聚的開放型數字經濟新高地。
建立安全有序自由便利的數據流動管理制度,強化數據資源在採集、存儲、套用和開放等環節的安全保護。制定修改網路信息服務、電信設施、數據流動和網路安全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探索實施區域性國際數據跨境流動制度,加強跨境數據流動國際司法合作,積極參與制定跨境數據流動司法裁判標準和規則。依託海南社會管理信息化平台和大數據技術,對跨境電商、離島免稅購物、島內居民“零關稅”消費品購買等交易活動實施高效監管。深入貫徹實施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數據安全風險防控,嚴厲打擊數據犯罪、網路犯罪,加強對數據確權、數據交易、數據安全和區塊鏈金融等新類型案件的前沿法律問題研究,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關的網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十九)培育良好的網路法治意識。深入實施網路內容建設工程,發展積極向上的網路文化,引導網際網路企業和網民創作生產傳播格調健康的網路作品,讓科學理論、正確輿論和優秀文化充盈網路空間。提升網路媒介素養,推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和懲戒機制。完善網路素養教育指南,強化青少年網路安全教育,引導青少年理性上網。加強網上熱點話題和突發事件的正確引導、有效引導,讓主旋律、正能量成為網路空間的主流。深入開展“淨網”行動,加大對網上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堅決依法打擊謠言、淫穢、暴力、迷信、邪教等違法和有害信息,建設清朗網路空間。持續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深入實施中國好網民工程和網路公益工程。
(二十)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網。落實網路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黨委(黨組)責任和主管監管部門職責,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通報、網路安全風險報告和研判處置、網路與信息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協同開展網路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嚴格規範個人信息採集使用行為,加大對非法獲取、泄露、出售、提供、篡改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切實保護各類用網主體通信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名譽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督促網信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履行法律規定的安全管理責任。引導網路信息內容服務平台運營企業制定管理規則和平台公約,完善用戶協定,明確各方相關權利義務,並依法依約履行相應管理職責。推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領域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鼓勵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和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將依法用網情況納入對會員單位和個人的激勵懲戒內容。
七、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要落實推進本地法治社會建設的領導責任,推動解決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法治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謀劃和落實好法治社會建設各項任務。
(二十二)加強統籌推進。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法治社會建設統籌謀劃,落實國家法治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法治社會建設督促落實機制,形成上下協調、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公民、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在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法治社會建設。
(二十三)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引導。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學會等作用,建立法治社會建設理論研究基地。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法治社會建設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民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社會建設的良好氛圍。推動海南法治社會建設白皮書起草與發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