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善各級學校學生健康狀況決定是中國政務院1951年8月發布。有以下主要內容:(1)調整學生日常學習及生活時間。每日上課、自習時間:高等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超過 9 小時;初級中等學校不得超過 8 小時;國小高年級不得超過6 小時。每日睡眠時間:高等學校 8 小時;中等學校9小時;國小10小時。夏季酌量增加午睡時間。學生每日體育、娛樂活動或生產勞動時間以 1 小時~1.5 小時為原則(除體育課、晨操或課間活動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改善各級學校學生健康狀況決定
- 頒布時間:1951年8月
- 發布單位:中國政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