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新建住房全裝修工作的意見

《關於推進新建住房全裝修工作的意見》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6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新建住房全裝修工作的意見
  • 發文字號:冀建質〔2012〕330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2年06月21日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規劃局: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1999]72號)和建設部頒布的《商品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實施導則》(建住房[2002]190號)及《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裝飾裝修管理的通知》(建質[2008]133號)的有關精神,加快推進全省新建住房全裝修工作,進一步提高我省各類住房建設質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住房全裝修的定義、範圍和意義
住房全裝修是指房屋交付時,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裝飾、管線及終端安裝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成。
本意見所稱住房,包括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實施全裝修的住房範圍包括:保障性住房項目;城市重要節點街道兩側的住宅小區;城市住宅示範項目。
推行新建住房全裝修是避免二次裝修資源浪費、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的重要舉措,對於促進住房建設品質、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全面有序推進住房全裝修工作,爭取通過5年的努力,新建住房全裝修比例不低於60%;設區市基本實現住房全裝修竣工。自2012年起,全省新建住房全裝修比例應達到竣工面積的10%,石家莊、唐山市逐年按不低於10%的比例增加,其他各市逐年按不低於7%的比例增加。
(二)目標要求。石家莊市、唐山市、廊坊市、邯鄲市要率先推行住房全裝修,中心城區新建住房實行全裝修的面積,要達到年度竣工面積的30%以上;其它設區市也要結合總體目標的要求,明確當地新建住房全裝修工作目標,並逐步擴大住房全裝修建設規模。
(三)主要任務。積極推進住房全裝修交房,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對毛坯房加以合理限制,逐步取消毛坯房,不斷提高全裝修住房市場供應比重,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住房需求,提升居住水平和城市現代化水平。各設區市要根據住宅開發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年度計畫和城市建設發展規劃,明確實施全裝修的項目和比例,加強指導,加大節能環保成果和技術的推廣套用,加快形成全裝修住房建設的全過程技術體系和管理體系,用5年的時間基本普及住房裝修工業化生產方式,全面提高建設質量和全裝修住房建設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推行住房全裝修,其中商品住宅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裝修的全過程實施。住房裝修要本著簡潔、實用、注重滿足不同消費需求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特點,以市場為導向合理確定裝修標準。裝修要與主體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二)各地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中,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一律按全裝修住房建設,其他保障性住房原則上也要全裝修交房。各地要根據國家和我省規定,合理確定不同類型保障性住房裝修標準。鼓勵保障性住房創建綠色建築。
(三)全裝修住宅應是完整的商品房,銷售房價中應包含毛坯房價格和裝修價格兩部分。開發企業要加強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合理控制裝修成本,不得通過提高裝修價格的手段,增加購房者的負擔。要將裝修的標準和選用部品、材料的品牌以及裝修費用在與購房者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契約(或附屬檔案)中予以明確。
(四)開發企業建設全裝修住宅,應在銷售樓盤內建造實體裝修樣板房,向購房者展示交房標準。樣板房要真實反映裝修標準和施工質量,全裝修住宅交房時的裝修質量不能低於樣板房水平,樣板房在購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
(五)確定為全裝修的住房項目,在房屋銷售契約或住房租賃契約中應明確載明,交房後購房者或租賃者不得對已有裝修私自拆改。開發企業和物業管理企業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好項目交付使用管理,保證住房結構安全和居民生活環境質量。
四、主要措施
(一)落實責任,協調聯動。各市、縣(市、區)要把加快全裝修住房建設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城鎮建設水平,推進住宅產業化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研究制訂配套措施,認真紮實加以推進。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協調一致,根據全省統一部署,明確工作責任、研究制定實施計畫並抓好落實。
(二)政策激勵,積極推進。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同財政、土地、稅務、金融管理等部門的溝通,探索制定全裝修住房計稅價格、融資、信貸、銷售和節能專項資金等方面的扶持、鼓勵政策,以及評優評先、公積金貸款等方面的優惠措施,提高實施主體的積極性,發揮企業的主導作用,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三)完善標準,技術引導。研究制定住房全裝修質量和技術標準,細化和完善設計、施工、驗收的技術要求。推廣綠色建築設計、綠色施工技術,加大節能環保材料套用,積極引進吸收、轉化套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和標準,逐步建立全裝修住房建設的全過程技術和管理標準體系,提升建設質量和全裝修住房品質。
(四)健全措施,全力推動。合理運用強制性規範、行政審批、示範推動以及評優、獎勵等手段,強化住房全裝修工作的推動。實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升級與全裝修住房開發業績掛鈎,開發住宅項目的房地產企業參與評優的,成品住房面積的比例必須達60%以上;住宅建設項目參與綠色建築、綠色小區評選,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住宅性能認定以及其他評優的,應當是全裝修住房項目。商品住宅未按要求或承諾進行全裝修,或全裝修未達到相應比例要求的,不予竣工備案、不予辦理銷售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對於未按規定和承諾進行全裝修住宅建設和銷售的開發企業,應給予違約罰金、停止銷售和參與土地競買等處罰。
(五)抓好示範、加強宣傳,提高社會認知度。推進全裝修住房示範項目建設,開展示範項目的現場交流,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在報紙、電視、電台和信息網路平台等開設專題、跟蹤報導,組織宣貫會議、論壇等,建設展示宣傳基地,對政府管理部門、開發、設計、監理、施工企業以及消費者進行宣傳,提高住房全裝修社會認知和認可度。
五、加強建設管理
(一)強化各環節管控。規劃部門在提出住宅項目規劃條件時,應明確全裝修住房開發建設要求、面積、比例等內容,並依法加強規劃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把好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關,規劃方案、施工圖審查嚴格按照強制性規範和土地出讓契約要求審核。嚴格全裝修住房室內環境質量驗收管理,全裝修住房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和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二)加強工程質量監管。以全裝修住房建設質量為重點,落實建設各方的質量主體責任。開發企業是住宅裝修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承擔住宅裝修質量責任,負責相應的售後服務。進一步明確和強化設計、施工企業及施工圖審查、監理和檢測等專業機構責任,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將裝修產品質量、施工質量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式及企業誠信體系。切實實施分戶驗收制度,項目竣工後,由項目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質監、物業管理等單位對裝修工程進行分戶驗收,確保建設質量。
(三)加強建設過程管理和指導。全裝修住房項目的設計應當堅持建築、裝修一體化設計,做好全過程各環節的系統考慮,強化技術套用管理,加強對建築材料、產品生產質量的監督檢查,選用的材料和部品必須滿足國家和我省有關環保、節能標準,符合產業發展方向。
(四)加強全裝修住房項目竣工備案和交付使用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對不符合標準規範規定以及未按施工圖實施的項目,不予竣工備案。開發企業在交房時必須向購房者提供裝修質量保證書,包括裝修明細表,裝修平面圖和主要材料及部品的生產廠家,並執行有關的保修期;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設施設備相關指標,並明確使用方法和維護要求。落實保修責任,開發企業對全裝修住宅裝修質量負責保修,探索工程質量缺陷保險制度,建立裝修質量保險保證機制,切實保障購房者利益。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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