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1999〕72號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加強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建立住宅技術保障體系;積極開發和推廣新材料、新技術,完善住宅的建築和部品體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若干意見
- 文號:國辦發〔1999〕72號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時間: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日
通知
建設部等部門《關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若干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意見
一、指導思想
(一)提高居住區規劃、設計水平,改善居住環境和住房的居住功能,合理安排住房空間,力求在較小的空間內創造較高的居住生活舒適度。
(二)堅持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社會化大生產方式。住宅建設應規模化,並與市政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相配套,提高住宅建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三)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為重點,建設二、三居室套型為主的小套型住房,使住宅建設既能滿足廣大居民當前的基本需要,又能適應今後居住需求的變化。
(四)加快科技進步,鼓勵技術創新,重視技術推廣。積極開發和大力推廣先進、成熟的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以住宅建設的整體技術進步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五)促進住宅建築材料、部品的集約化、標準化生產,加快住宅產業發展。要十分重視產業布局和規模效益,統籌規劃,合理布點,防止重複建設。住宅建築材料、部品的生產企業要走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道路,發揮現代工業生產的規模效應,形成行業中的支柱企業,切實提高住宅建築材料、部品的質量和企業的經濟效益。
(六)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新建住宅要貫徹節約用地、節約能源的方針。新建採暖居住建築必須達到建築節能標準,並積極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節能、節材、節水的新型材料和部品,鼓勵利用清潔能源,保護生態環境;已建成的舊住宅也要逐步實施節能、節水和改善功能的改造。
(七)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要制定有利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住宅產業政策。以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搞好住宅建設的總量控制與結構調整。
二、主要目標
(一)到2005年解決城鎮住宅的工程質量、功能質量通病,初步滿足居民對住宅的適用性要求;到2010年城鎮住宅應符合適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居住環境有較大改善。
(二)到2005年初步建立住宅及材料、部品的工業化和標準化生產體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系列的住宅建築體系,基本實現住宅部品通用化和生產、供應的社會化。
(三)到2005年城鎮新建採暖住宅建築要在1981年住宅能耗水平的基礎上,達到降低能耗50%的要求;到2010年,在2005年的基礎上再降低能耗30%。非採暖地區的住宅建築,也應貫徹節能的方針,制定節能標準,採取節能措施。
(四)到2005年,科技進步對住宅產業發展的貢獻率要達到30%,到2010年提高到35%。
三、加強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建立住宅技術保障體系
(一)要高度重視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工作,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快完善住宅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及材料、部品和竣工驗收的標準、規範體系,特別是重視住宅節能、節水和室內外環境等標準的制定工作。
(二)儘快完成住宅建築與部品模數協調標準的編制,促進工業化和標準化體系的形成,實現住宅部品通用化。重點解決住宅部品的配套性、通用性等問題。
(三)加強新型結構技術的開發研究。在完善和提高以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和空心磚為主的新型砌體結構、異型柱框輕結構、內澆外砌結構和鋼筋混凝土剪力牆結構技術的同時,積極開發和推廣使用輕鋼框架結構及其配套的裝配式板材。要在總結已推行的大開間承重結構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新型的大開間承重結構。
(四)要通過住宅設計的技術創新和標準設計,縮短施工工期,降低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要把住宅設計的標準化、多樣化、工業化和提高住宅的工程質量、功能質量、環境質量緊密地結合起來。
(五)建立居住區及住宅的給水、排水、供暖、燃氣、電氣、電訊等各種管網系統統一設計、統一施工的管理制度。住宅建設項目要編制統一的管網綜合圖,在保證各專業安全技術要求前提下,合理安排管線,統籌設計和施工,以改善住宅的適用性,提高住宅建設的效率和質量。
四、積極開發和推廣新材料、新技術,完善住宅的建築和部品體系
(一)住宅建築體系的選擇,應當符合區域地理、氣候特徵,符合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材料供應狀況,有利於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使用,有利於工業化水平的提高,有利於住宅產業群體的形成。
(二)積極發展各種新型砌塊、輕質板材和高效保溫材料,推行複合牆體和屋面技術,改善和提高牆體保溫及屋面的防水性能。要開發有利於空間利用、方便施工的坡屋頂結構。
(三)要開發經濟、方便、性能良好,便於靈活分隔室內空間,滿足住宅適應性要求的輕質隔斷板材及其配套產品。
(四)要樹立廚房、衛生間整體設計觀念,在完善、提高廚房、衛生間功能的基礎上,推行廚房、衛生間裝備系列化、多檔次的定型設計,確保產品與產品、建築與產品之間合理的連線與配合。
(五)水、暖、電、衛、氣、通風等設施應積極採用節能、節水、節材並符合環境保護和計量要求的新技術、新設備,電度表、水錶、燃氣表、熱量表安裝使用前應進行首次強制檢定。要積極推廣套用各種塑膠管材,並妥善解決大開間住宅的管網鋪設問題。嚴格禁止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假冒偽劣商品。
(六)積極發展通用部品,逐步形成系列開發、規模生產、配套供應的標準住宅部品體系。重點推廣並進一步完善已開發的新型牆體材料、防水保溫隔熱材料、輕質隔斷、節能門窗、節水便器、新型高效散熱器、經濟型電梯和廚房、衛生間成套設備。
(七)建設部、國家經貿委、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建材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對不符合節能、節水、計量、環境保護等要求及質量低劣的部品、材料實行強制淘汰,同時根據技術進步的要求,編制《住宅部品推薦目錄》,並適時予以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產品的形狀尺寸、性能、構造細部、施工方法及套用實例等,提高部品的選用效率和組裝質量,促進優質部品的規模效益,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八)積極推廣套用塑膠管材、塑鋼窗和節水型衛生潔具,分地區限時淘汰鑄鐵管、鍍鋅管、實腹鋼窗和沖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水箱。從2000年1月1日起,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強制淘汰鑄鐵水龍頭,推廣使用陶瓷芯水龍頭。從2000年6月1日起,禁止用原木生產門窗,沿海城市和其他土地資源稀缺的城市,禁止使用實芯粘土磚,並根據可能的條件限制其他粘土製品的生產和使用。
五、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
(一)住宅開發企業、建設單位為住宅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設計單位、施工企業、材料供應部門的質量責任,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以契約約定。
(二)住宅開發企業都應向用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住宅建設的質量責任及保修制度和賠償辦法,對保修3年以上的項目要通過試點逐步向保險制度過渡。
(三)強化規劃、設計審批制度。對住宅建設項目規劃及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對單項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規範等進行審查審批,保證規劃、設計的質量和標準、規範的實施。要進一步完善住宅設計的市場競爭機制,最佳化規劃、設計方案。
(四)實行住宅市場準入制度。對從事住宅建設的開發企業、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要進行資質管理;對設計、建設劣質住宅,違反規定使用淘汰產品的開發企業、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要依法吊銷其資質證書,並進行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加強對住宅裝修的管理,積極推廣一次性裝修或選單式裝修模式,避免二次裝修造成的破壞結構、浪費和擾民等現象。
(六)加強住宅建設中各個環節的質量監督,完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和住宅項目綜合驗收制度,未經驗收的住宅,不得交付使用。對違反法規、違反強制性規範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七)重視住宅性能評定工作,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制定住宅性能評定標準和認定辦法,逐步建立科學、公正、公平的住宅性能評價體系。
六、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住宅產業的現狀,確定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目標和工作步驟,統籌規劃、明確重點、集中力量、分步實施。
(二)促進科研單位、生產企業、開發企業組成聯合體,選擇對提高住宅綜合性能起關鍵作用的項目,集中力量開發攻關,並進行單項或綜合性試點,以帶動和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全面實施。
(三)加強對住宅產業政策的研究,通過稅收、價格、信貸等經濟槓桿,鼓勵小套型、功能良好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鼓勵推廣套用有利於環境保護、節約資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產品。對節能住宅按照有關規定免徵投資方向調節稅。
(四)國家對規劃設計水平高、環境質量好、工程質量及功能質量優秀、住宅建設科技含量高的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