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

《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是為了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發展新經濟、培育發展新動能、打造發展新引擎,建設一批雙創示範基地、扶持一批雙創支撐平台、突破一批阻礙雙創發展的政策障礙、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5月8日,《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自2016年5月8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
  • 發布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6年5月8日
  • 批准文號:國辦發〔2016〕35號
  • 實施日期:2016年5月8日
內容解讀,政策全文,意見解讀,示範基地,

內容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系統部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工作。《意見》確定了首批共28個雙創示範基地,包括北京市海淀區等17個區域示範基地、清華大學等4個高校和科研院所示範基地、海爾集團公司等7個企業示範基地。
此次《意見》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發改委會同教育部、科技部等8個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並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意見》的目標是到2018年底建設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雙創示範基地,培育一批有市場活力的雙創支撐平台,突破一批制約雙創發展的政策瓶頸,在全國推廣一批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
《意見》針對支持雙創示範基地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強調了六項改革措施,分別是在拓寬市場主體發展空間、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加大財稅支持力度、促進創業創新人才流動、加強協同創新和開放共享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激發體制活力和內生動力,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生態和政策環境。
《意見》明確,要以促進創新型初創企業發展為抓手,以構建雙創支撐平台為載體,分類推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並提出了各類型示範基地的建設目標和建設重點:一是區域示範基地要以創業創新資源集聚區域為重點和抓手,重點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示範基地要促進人才優勢、科技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三是企業示範基地要重點構建適合創業創新的企業管理體系,激發企業員工創造力,拓展創業創新投融資渠道,開放企業創業創新資源。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
國辦發〔2016〕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等檔案精神,為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發展新經濟、培育發展新動能、打造發展新引擎,建設一批雙創示範基地、扶持一批雙創支撐平台、突破一批阻礙雙創發展的政策障礙、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重點圍繞創業創新重點改革領域開展試點示範,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並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落實推動雙創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通過試點示範完善雙創政策環境,推動雙創政策落地,扶持雙創支撐平台,構建雙創發展生態,調動雙創主體積極性,發揮雙創和“網際網路+”集眾智匯眾力的乘數效應,發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總結雙創成功經驗並向全國推廣,進一步促進社會就業,推動形成雙創蓬勃發展的新局面,實現發展動力轉換、結構最佳化,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加強政策協同。通過試點示範加強各類政策統籌,實現地方與部門政策聯動,確保已出台扶持政策具體化、可操作、能落地,切實解決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問題。結合現有工作基礎,更加注重政策前瞻性、引領性,不斷完善體制機制,營造有利於雙創的政策環境。
——堅持市場主導,搞活雙創主體。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結合科技、教育和國有企業等改革,放開市場、放活主體,通過環境營造、制度設計、平台搭建等方式,聚焦新興產業和創新型初創企業,擴大社會就業,培育全社會雙創的內生動力。
——堅持問題導向,鼓勵先行先試。系統梳理不同領域推動雙創的特點和難點,從解決制約雙創發展的核心問題入手,明確試點方向,充分調動地方、部門和企業的積極性,大膽探索,勇於嘗試,突破制度障礙,切實解決創業者面臨的資金、信息、政策、技術、服務等瓶頸問題。
——堅持創新模式,完善雙創平台。以構建雙創良好生態為目標,系統謀劃、統籌考慮,結合各類雙創支撐平台的特點,支持建立多種類型的雙創示範基地。探索創新平台發展模式,不斷豐富平台服務功能,引導社會資源支持雙創。
(三)主要目標。
力爭通過三年時間,圍繞打造雙創新引擎,統籌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鍊和政策鏈,推動雙創組織模式和服務模式創新,加強雙創文化建設,到2018年底前建設一批高水平的雙創示範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場活力的雙創支撐平台,突破一批阻礙雙創發展的政策障礙,推廣一批適應不同區域特點、組織形式和發展階段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加快推動創新型企業成長壯大,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帶動高質量的就業,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為培育發展新動能提供支撐。
二、示範布局
(一)統籌示範類型。
強化頂層設計,注重分類指導,充分考慮各類主體特點和區域發展情況,有機銜接現有工作基礎,有序推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
依託雙創資源集聚的區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創新型企業等不同載體,支持多種形式的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引導雙創要素投入,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和金融、智慧財產權服務以及社會組織等力量,實施一批雙創政策措施,支持建設一批雙創支撐平台,探索形成不同類型的示範模式。
(二)統籌區域布局。
充分考慮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雙創發展情況和特點,結合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布局,統籌部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依託各自優勢和資源,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雙創形態。
(三)統籌現有基礎。
有機銜接各地方、各部門已有工作基礎,在雙創示範基地遴選、政策扶持、平台建設等方面充分發揮現有機製作用,依託眾創空間、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和城市等各類雙創平台和示範區域,各有區別,各有側重,協同完善雙創政策體系。
(四)統籌有序推進。
分批次、分階段推進實施。首批雙創示範基地選擇在部分創新資源豐富、體制機制基礎好、示範帶動能力強的區域和單位先期開展示範布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在此基礎上,逐步完善制度設計,有序擴大示範範圍,探索統籌各方資源共同支持建設雙創示範基地的新模式。
三、改革舉措
積極推進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示範基地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在雙創發展的若干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率先突破一批瓶頸制約,激發體制活力和內生動力,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生態和政策環境,促進新舊動能順暢轉換。
(一)拓寬市場主體發展空間。
持續增強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累積效應,支持示範基地縱深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先行試驗一批重大行政審批改革措施。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深化網上並聯審批和縱橫協同監管改革,推行政務服務事項的“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企業創業創新活動的干預,逐步建立符合創新規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二)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
在示範基地內探索落實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推行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的國家標準。開展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建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網點和快速維權通道,加強關鍵環節、重點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將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情況納入信用記錄,歸集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構建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三)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落實完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改革措施,賦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權,並督促指導高校和科研院所切實用好。支持示範基地完善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打通科技和經濟結合的通道。落實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充分考慮網際網路企業特點,支持網際網路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並享受相關政策。
(四)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對示範基地支持力度。在示範基地內探索鼓勵創業創新的稅收支持政策。抓緊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辦法,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個人的股權獎勵,遞延至取得股權分紅或轉讓股權時納稅。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2年的,該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居民企業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五)促進創業創新人才流動。
鼓勵示範基地實行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保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落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關政策,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開展外國人才永久居留及出入境便利服務試點,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業基地。
(六)加強協同創新和開放共享。
加大示範基地內的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力度。鼓勵大型網際網路企業、行業領軍企業通過網路平台向各類創業創新主體開放技術、開發、行銷、推廣等資源,加強創業創新資源共享與合作,構建開放式創業創新體系。
四、建設任務
以促進創新型初創企業發展為抓手,以構建雙創支撐平台為載體,明確示範基地建設目標和建設重點,積極探索改革,推進政策落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
(一)區域示範基地。
建設目標:
結合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以創業創新資源集聚區域為重點和抓手,集聚資本、人才、技術、政策等優勢資源,探索形成區域性的創業創新扶持制度體系和經驗。
建設重點:
1.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在完善市場環境、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降低創業創新成本。加強創業創新信息資源整合,面向創業者和小微企業需求,建立創業政策集中發布平台,完善專業化、網路化服務體系,增強創業創新信息透明度。
2.完善雙創政策措施。加強政府部門的協調聯動,多管齊下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結合區域發展特點,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在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人才流動、加強協同創新和開放共享等方面,探索突破一批制約創業創新的制度瓶頸。
3.擴大創業投資來源。落實鼓勵創業投資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營造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發展的良好環境。規範設立和發展政府引導基金,支持創業投資、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豐富雙創投資和資本平台,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
4.構建創業創新生態。加強創業培訓、技術服務、信息和中介服務、智慧財產權交易、國際合作等支撐平台建設,深入實施“網際網路+”行動,加快發展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平台,促進各類孵化器等創業培育孵化機構轉型升級,打通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通道。
5.加強雙創文化建設。加大雙創宣傳力度,培育創業創新精神,強化創業創新素質教育,樹立創業創新榜樣,通過公益講壇、創業論壇、創業培訓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範基地。
建設目標:
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為載體,深化教育、科技體制改革,完善智慧財產權和技術創新激勵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術資源,把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探索形成中國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雙創製度體系和經驗。
建設重點:
1.完善創業人才培養和流動機制。深化創業創新教育改革,建立創業理論研究平台,完善相關課程設定,實現創業創新教育和培訓制度化、體系化。落實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加大吸引海外高水平創業創新人才力度。
2.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全面落實改進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等改革措施,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加大股權激勵力度,鼓勵科研人員創業創新。開放各類創業創新資源和基礎設施,構建開放式創業創新體系。
3.構建大學生創業支持體系。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落實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構、人員、場地、經費等。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允許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構建創業創新教育和實訓體系。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完善兼職創業導師制度。
4.建立健全雙創支撐服務體系。引導和推動創業投資、創業孵化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技術成果轉移相結合。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營、技術交流、通用技術合作研發等平台。
(三)企業示範基地。
建設目標:
充分發揮創新能力突出、創業氛圍濃厚、資源整合能力強的領軍企業核心作用,引導企業轉型發展與雙創相結合,大力推動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業聯合實施雙創的制度體系和經驗。
建設重點:
1.構建適合創業創新的企業管理體系。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結合國有企業改革,強化組織管理制度創新,鼓勵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支持員工自主創業、企業內部再創業,增強企業創新發展能力。
2.激發企業員工創造力。加快技術和服務等雙創支撐平台建設,開放創業創新資源,為員工創業創新提供支持。積極培育創客文化,激發員工創造力,提升企業市場適應能力。
3.拓展創業創新投融資渠道。建立面向員工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的創業創新投資平台,整合企業內外部資金資源,完善投融資服務體系,為創業項目和團隊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資支持。
4.開放企業創業創新資源。依託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和服務平台,探索服務於產業和區域發展的新模式,利用網際網路手段,向社會開放供應鏈,提供財務、市場、融資、技術、管理等服務,促進大中型企業和小微企業協同創新、共同發展。
五、步驟安排
2016年上半年,首批雙創示範基地結合自身特點,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各自建設目標、建設重點、時間表和路線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協等部門和單位論證、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執行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示範基地工作方案應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016年下半年,首批雙創示範基地按照工作方案,完善制度體系,加快推進示範基地建設。
2017年上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對示範基地建設開展督促檢查和第三方評估。對於成熟的可複製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2017年下半年,總結首批雙創示範基地建設經驗,完善制度設計,豐富示範基地內涵,逐步擴大示範基地範圍,組織後續示範基地建設。雙創示範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完善組織體系,把雙創示範基地建設作為重要抓手和載體,認真抓好落實;要出台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保證政策真正落地生根,進一步釋放全社會創新活力。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建立地方政府、部門政策協調聯動機制,為高校、科研院所、各類企業等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撐、人才引進、公共服務等保障條件,形成強大政策合力;要細化評估考核機制,建立良性競爭機制,實現對示範基地的動態調整,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局面。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5月8日

意見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系統部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工作,明確了未來一段時期創業創新重點改革領域的任務部署。這是我國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又一重大行動。《意見》提出,要面向制約雙創發展的堵點和痛點,推進若干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的先行先試,關鍵是加快以下六個方面的任務部署。
一、制度鬆綁,最大限度釋放市場主體活力
市場主體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微觀基礎。新企業的大量增長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伴隨審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我國各類市場主體雨後春筍般大量湧現,激發了市場經濟的內在活力。但近期一項針對全國700餘家企業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行政審批制約、政府管理服務滯後仍然是桎梏創業創新者的最大枷鎖。80.6%的被調查企業認為行政審批程式過於繁瑣,四分之一以上的企業認為政府審批流程冗長,三分之二以上的企業受到從業資質、地域市場限制。實地調研中,很多企業反映商事制度改革落地的“最後一公里”難題。為此,要持續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最佳化政府服務,支持示範基地先行試驗一批重大行政審批改革措施。全面推廣網上並聯審批和縱橫協同監管,加快提升政府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力爭“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腿”。
二、法律護航,全面保障創業創新者權益
技術發明是創業創新的重要源泉,而智慧財產權是保障創業創新的重要制度。長期以來,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都是創新者的一大“心病”。國家知識產權局一項針對近4000餘件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案件的研究顯示,97%以上的專利和商標侵權案件和79%以上的著作權侵權案件由於難以證明實際損失和違法所得,被迫採用法定賠償方式判賠,而最終賠償數額往往遠低於實際損失。此外,商業秘密保護法律體系缺失問題也長期掣肘企業創新,對發展初期高度依賴商業模式創新生存的網際網路行業及中小微創業者而言尤其如此。為此,一方面,要加快彌補制度缺口,以示範基地為起點進一步完善落實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另一方面,要強化法律制度護航,開展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加大關鍵環節、重點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將侵權行為納入信用記錄,構建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最大限度保護創業創新者權益。
三、權責明晰,破局科技經濟“兩張皮”
如何打通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通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是一直以來阻礙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等創新主體及科技人員創業創新的關鍵問題。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效率低下的原因一是在“權”,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等許可權的不足嚴重製約科研人員轉化科研成果的熱情;二是在“責”,缺乏類似於美國《拜度法案》中規定的科技成果一定時限內必須轉化的責任要求。儘管新修訂的科技成果轉化法對有關責權劃分有了突破性進展,但落實起來困難重重。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地區的科研院所大膽創新,勇於突破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束縛,在科技成果處置權下放、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歸屬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未來一段時期,要在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加快推進的基礎上,以示範基地為“試驗田”,進一步細化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明晰各類科研項目智慧財產權成果的轉化責任,拓寬科技成果利益分享渠道,賦予科研院校的創新者更大的自主權。
四、減稅降負,助力中小企業快速成長
中小企業是創業創新的主力軍,但融資難、融資貴、稅收負擔重等問題長期沒有有效解決,仍然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難題。近年來,國家實施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擴大小型微利企業享受減半徵收所得稅的範圍,將應納稅所得額由1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將小微企業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到3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企業減免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擴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範圍,取消、停徵、減免部分中央和地方涉企收費。據統計,2015年全國減免小微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稅費負擔3500億元以上。然而,目前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個人股權獎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和技術轉讓所得稅稅收不合理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給企業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負擔。因此,必須深入推進和落實一批激發企業創業創新的正向稅收激勵政策,讓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機構在創業創新過程中真正“輕裝上陣”、享受實惠。
五、疏通渠道,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業創新活力
人才是創業創新的第一動力。如何發揮好人才的作用,無疑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亟需回答的問題。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關注人才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多次提出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然而,人才改革牽涉方方面面,必須統籌考慮,重點突破。我國企業的科技人才很難走進高校和院所、事業單位,後者的人才一旦走向企業,也很難再回到“體制內”。這與國內的職稱評定製度、“行政化”“編制身份”制度、社會保障體系“雙軌制”改革不配套緊密相關。在雙創示範基地開展人才流動試點,就是要著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鬆綁,讓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充分迸發,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盡展其長。
六、協同共享,促進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惠及更多創業創新主體
良好的公共服務是提高創業創新成功幾率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政府部門高度重視為創業創新主體提供全方面、專業化的服務,大力支持大企業為小微企業搭建雙創支撐平台和雙創公共服務平台。據統計,全國共形成各類眾創空間2300多個,中央企業建成84個創業創新孵化平台,為3000家小微企業、50家創客空間和上萬名創客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支持。然而,創業創新者仍然反映,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還不高,大型科技企業為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業者提供研發阿設備、生產製造、市場渠道、資金支持的動力還不足,創新基礎設施和資源閒置浪費現象比較嚴重,沒有形成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有力支持。下一步,雙創基地要建立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的激勵引導機制,促進科學儀器設備使用的社會化服務。同時,引導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多種方式,建立協同創新、合作共贏的協作關係。

示範基地

首批雙創示範基地名單(28個)
一、區域示範基地(17個)
北京市海淀區、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上海市楊浦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浙江杭州未來科技城、安徽省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建福州新區、河南省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湖北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湖南湘江新區、廣東省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城園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重慶兩江新區、四川省成都市郫縣、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鹹新區。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範基地(4個)
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四川大學。
三、企業示範基地(7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