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思路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為主線,以全面深化改革、創新發展為動力, 著力構建創新創業平台,拓展創新創業空間,建立健全創新創業機制,營造創新創業氛圍,進一步激發廣大民眾創業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形成以科技創新為支撐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生動局面,加速推動經濟發展由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實現新增長、擴大新就業,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增長、健康發展。
二、主要目標
——創新創業主體競相湧現。推動創新創業主體由小眾向大眾轉變,形成多元化創新創業人才群體。每年引進創新創業團隊不少於5支,各類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到廣元創新創業50人,新增大學生創新創業200人。到2020年,全市專利申請量達到1000件,建成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2家,累計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業500家,培育大學生、農民等各類創新創業者和科技創業者10000人。
——創新創業載體快速發展。建成一批市場化、專業化、網路化的創業園區、孵化園區、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形成創新創業“種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的梯級孵化體系。2015年各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建成圓夢小鎮等各類創新創業孵化器1個。到2020年,各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建孵化器2家以上,全市累計建成創新創業載體50家、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10個、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園10個,孵化面積達到50萬平方米。
——創新創業資本加速聚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通過政策引導、稅收優惠等方式,推動社會資金、金融資本向創新創業集聚,著力構建“政府資金支持+創業公益借款+創業投資+股權融資”等多層次金融扶持體系。全市創新創業投資機構管理資金規模達到10億元,創新創業擔保貸款突破10億元。
——創新創業服務不斷完善。整合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模式,完善服務鏈條,構建覆蓋創新創業全方位、全過程的綜合服務體系。培訓創業者15萬人,培訓勞動者60萬人。
三、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
(一)激活創新創業主體
1.吸引市外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來廣創新創業。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鼓勵國家“千人計畫”、“萬人計畫”、中科院“百人計畫”、長江學者、省“千人計畫”等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帶團隊來廣元創辦、領辦、合辦科技型企業。開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動,吸引海外人才、留學人員和團隊來廣元創新創業。深化市校合作,支持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國家大學科技園專家教授、科技人才和團隊來廣元領辦企業、與企業合作開發、進行科技成果轉讓、在企業擔任兼職技術顧問或重點項目首席專家。(牽頭單位:市人才辦;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僑辦、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
2.鼓勵市內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破除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在人才流動、成果處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束縛,鼓勵市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科技人才兼職兼薪創新創業或離崗創新創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農業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
3.推動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實施廣元市大學生創業促進計畫和青春圓夢計畫,開展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營、青春創業大講堂等活動,培養青年(大學生)創業意識,幫助提高創業技能,培育大學生創新創業個人和團隊。允許在校大學生休學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在廣高校大學生可休學創業,休學年限按照高校相關規定執行。(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人才辦、市內院校)
4.支持“草根”創新創業。鼓勵在外有資金、有技術、有項目的務工民眾、能人等各類人員返鄉創辦家庭農場、專業技術學會和興建網商電商等各類經濟實體,在現代農業、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醫療衛生、旅遊服務、“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等領域創新創業。支持市內有願望、有能力的創業者自主創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總工會、市委農工辦、市農業局、市林業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社科聯、市旅遊發展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搭建創新創業載體
5.搭建創新平台。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家大學科技園合作,圍繞全市特色優勢產業合作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各類創新研發平台。(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協)
6.打造創新創業空間和園區。鼓勵社會各界興辦創業咖啡、創業驛站等創客空間、創新創業中心,培育創新創業“種子”。支持各縣區依託各級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突出主導產業,興辦實習基地、成果轉化基地、中小企業孵化園、小企業創業示範基地、返鄉農民工創業園、創業苗圃、圓夢小鎮等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特色產業園,建設各類創新創業特色園。(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團市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
(三)營造創新創業市場環境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國家改革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的要求,簡化住所登記手續,全面落實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推廣“先照後證”、“一址多照”制度,採取一站式視窗、網上申報、多證聯辦等措施,規範審批行為,縮短流程,為創新創業工商註冊提供便利,降低創新創業門檻。(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8.加強創新成果保護。建立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平台和維權援助機制,支持個人、團隊、企業科技創新成果獲取智慧財產權,依法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髮明創新人核心權益,形成保護、創新、發展的良性循環。(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公安局)
9.加強信用環境建設。建立完善個人創新創業的誠信系統,加大失信行為懲治力度,營造誠實、自律、守信的社會信用環境。(牽頭單位:人行廣元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金融辦、相關金融機構、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等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落實創新創業政策
10.鼓勵科技人員離崗創辦企業。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帶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工齡連續計算,薪級工資按規定正常晉升,保留其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不影響職稱評定。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管理辦法,規範科技人員離崗期間和期滿後的權利和義務。允許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條件下,經所在單位批准從事創業或到企業開展研發、成果轉化並取得合法收入。(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委農工辦、市內院校)
11.允許科技人員兼職取酬。財政資金設立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和聘用契約約定任務的前提下,依法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在廣元兼職從事技術研發、產品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成果轉化活動,以及在廣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並取得相應合法股權或薪資。允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人才辦、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教育局、市農業局、市內院校)
12.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對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全部下放給符合條件的項目承擔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
13.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所有。國有企事業單位對職務發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額管理。(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國資委、市人才辦)
14.放寬科技計畫項目經費使用範圍。規範直接費用支出管理,提高間接費用比例,調整勞務費開支範圍,將項目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中列支。項目在研期間,年度資金結餘可按規定結轉繼續使用一年。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餘資金,由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對科研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放寬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政策。所需差旅費如有不足,可在科研項目經費中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兩項支出中調劑安排,但不得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外僑辦)
(五)強化財政引導和金融支撐
15.設立創新創業引導基金。整合各類財政專項資金,設立廣元市創新創業引導基金,加快建立產業發展基金跟投機制和創新風險補助機制。各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比照設立。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建立天使基金,引導社會資本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金融辦、相關金融單位)
16.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搭建銀科和風險投資對接平台,支持金融機構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專營支行和隊伍,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等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做好科技型企業融資培育、對接工作。對建成的科技金融專營機構予以適當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方式,為初創業者量身定製信貸產品,適度擴大質押貸款、信用貸款規模,支持創新創業。(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廣元銀監分局、市金融辦、人行廣元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金融單位)
17.加強融資支持。充分發揮廣元市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集團、廣元市創業小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廣元市中小微工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作用,逐年充實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資本金,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支持。(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金融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18.支持進入資本市場。支持企業“上市”在“新三板”、“四板”掛牌。上市後備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後,補助50萬元;上市申報材料被證券監管機構受理後,補助70萬元;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成功上市後,補助80萬元。擬在“新三板”掛牌後備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後,補助50萬元;在“新三板”成功掛牌後,補助70萬元。企業在“四板”交易板、融資板、展示板成功掛牌的,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2萬元的補助。(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金融單位)
19.加大對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補貼力度。對全日制在校學生、畢業5年內處於失業狀態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留學回國人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在廣元境內工商部門註冊或民政部門登記,以及其他依法設立、免於註冊或登記的具有科技創新性質的創業實體(如開辦網店、農業職業經理人等),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在高校或地方各類創業園區(孵化基地)內孵化的創業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萬元補貼。同一領創主體有多個創業項目的,最高補貼可達到10萬元。對創新成效好、具有發展潛力的並符合《廣元市大學生創業專項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創業項目,每個項目可給予3-10萬的創業補助。(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
20.加大對青年創新創業的扶持力度。成立四川青年創業促進計畫廣元辦公室,組織實施SYE項目(四川青年創業促進計畫),向符合條件並通過評審的創業青年發放3—10萬元免息、免擔保的創業資金貸款,貸款周期為3年,並一對一匹配專家導師開展創業幫扶。對入駐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的創業青年或團隊,經審核可給予場租全免或部分減免的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委農工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1.加強對農民及農業領域內創新創業支持。鼓勵返鄉民眾等各類群體創建新型農業經營實體,對其創辦的符合條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在承擔農村、農業發展項目上予以優先安排和委託;對被評選為市級示範農民合作社、示範家庭農場、示範農業服務超市,分別按照10萬元、5萬元、5萬元標準進行獎補;對獲得綠色食品、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中國名牌、四川名牌等按照市政府相關檔案規定予以獎勵。(牽頭單位:市委農工辦;配合單位: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園林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22.吸引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對到廣元創新創業的科學院院士、工程院士及首席科學家、國省“千人計畫”入選者、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等六類高層次人才,經評審認定,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15萬元、8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助;每月分別發放10000元、5000元、3000元、800元、400元的工作補助,發放期限為5年。對通過省“千人計畫”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給予200-500萬元的資助。同時,在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社會養老、醫療保障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配偶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對口安排工作。(牽頭單位:市人才辦;配合單位: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23.強化對大學生創新創業載體的支持。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訓基地,根據其規模和發展情況,給予10萬-20萬的資助;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大學創新創業俱樂部,根據其專業屬性、培育人數、孵化規模,給予20萬-50萬元的資助,用於創新創業培訓補貼、項目孵化和設備購置等。規模較大、成效突出的創新創業俱樂部,經項目驗收合格的,可申請連續資金補助。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孵化園、基地),根據其規模和發展情況,給予50萬-100萬的資金補助,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孵化平台建設、創新創業團隊及項目資助、創新創業輔導培訓等。推動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創新創業園(孵化園、基地)爭取省級資金補助並創建省級創新創業俱樂部、省級創新創業園(孵化園、基地)。(牽頭單位:市人才辦;配合單位:團市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科協)
24.加大孵化器建設支持力度。利用工業用地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不改變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用途的前提下,其載體房屋可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產權登記並出租或轉讓。對申報國、省級高新區孵化器和全市重點建設的孵化器給予10萬—50萬元專項項目支持。對新認定的國、省級孵化器除爭取省級支持外,給予20萬—30萬元專項項目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25.加強對創新平台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開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實驗室、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台,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等省級創新平台,給予15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院士(專家)工作站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補助。(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科協)
26.支持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對成功創建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智慧財產權貫標企業、示範企業、優勢培育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的補助,對認定為省創新型企業和省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優勢培育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的補助。(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27.支持專利實施轉化。建立面向創新創業者的專利申請綠色通道,對個人、小微企業發明專利申請和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授權進行資助。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採取專利入股、質押、轉讓、許可等方式促進專利實施獲得收益。對優秀的專利實施項目給予專項項目支持10萬—20萬元。以專利權等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入股的,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既未約定也未在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下,國有企事業單位自行實施其發明專利的,在專利有效期內,每年給予全體職務發明人的報酬總額不低於實施該發明專利營業利潤的5%;轉讓、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或者以專利出資入股的,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報酬應不低於轉讓費、許可費或者出資比例的20%。支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和機構建設,為創新創業者提供全方位專業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六)加強服務體系建設
28.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整合生產力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農村科技發展和產業技術服務、技術轉移、分析測試等科技服務和創業服務功能,組建廣元科技創新服務中心,推行項目包裝、可行性分析、成果遴選(定製)、技術發布交易一站式服務。支持縣區和部門建立技術轉移、生產力促進、科技成果專利信息服務平台。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無償資助、業務獎勵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服務機構建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專業化優質服務。(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委編辦、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29.設立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依託市、縣兩級行政服務中心和創新創業集聚區、特色園的服務視窗,建立創業指導服務中心,開展項目推介,開辦政策解答、信息諮詢、專利申請、執照申報等業務,打造線上線下“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服務。整合行業專家、職業諮詢師、優秀企業家等各類人才資源,建立創新創業導師隊伍,按照市場化方式,為各類創新創業主體提供教育培訓、項目評審、創業輔導、政策諮詢等服務。整合培訓資源,開展創業培訓。(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0.打造眾創活動品牌。舉辦廣元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小學生創新大賽等賽事,開展創新創業者、企業家、投資人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的創新創業沙龍、創新創業論壇、創新創業大講堂等活動,搭建創新創業展示和投融資對接平台,打造具有廣元特色的創新創業品牌。每兩年開展一次“廣元市十大傑出(優秀)創新創業青年”評選活動,在全市樹立和表彰創業典型,進一步激勵更多青年積極投身創新創業實踐。(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人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科協,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
(七)強化組織領導
3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廣元市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創新創業集聚區、特色園成立評審、創新創業主體和載體的認定、項目的第三方評審驗收和政策的兌現等工作。建立廣元市推進創新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總結梳理全市創新創業困難問題和工作成效,切實加強對創新創業工作的統籌、指導和協調。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推進創新創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32.強化目標績效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機制,將創新創業工作納入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的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政策和要求落到實處。各縣區要做好大眾創新創業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發展情況統計匯總等工作,及時報告有關進展情況。(牽頭單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單位:市推進創新創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33.營造創新創業氛圍。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將奇思妙想、創新創意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加強各類媒體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報導一批創新創業先進事跡,樹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人物,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科協、市社科聯,各縣區人民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本意見涉及的各項財政性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