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煤礦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初級產品供給保障和價格穩定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煤礦產能儲備制度,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夯實能源安全保障基礎,制定的實施意見。
2023年12月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關於建立煤礦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煤礦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國家發改委
《關於建立煤礦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初級產品供給保障和價格穩定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煤礦產能儲備制度,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夯實能源安全保障基礎,制定的實施意見。
2023年12月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關於建立煤礦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關於建立煤礦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初級產品供給保障和價格穩定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煤礦產能儲備制度,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夯實能源安全保障基礎,制定的實施意見。2023年1...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山東省煤炭應急儲備基地建設的意見》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為滿足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對煤炭能源的需求,加快構建山東省煤炭能源保障體系,促進服務業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推進全省煤炭應急儲備基地建設於2010年提出的實施意見...
(一)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機械化改造等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有關規定的;(二)重大災害治理措施不完備的;(三)生產技術、工藝、裝備或生產布局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第...
建立煤炭資源戰略儲備制度,對特殊和稀缺煤種實行保護性開發。(五)完善煤炭資源管理與生產開發的管理制度。各級發展改革(煤炭行業)主管部門要綜合運用煤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等手段,加強對煤礦開發建設和煤炭生產的監督管理。各...
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號),全面謀劃全市能源(煤炭)行業項目,協調省相關部門加大對我市能源(煤炭)新建項目的投放力度,做好能源(煤炭)規劃的組織實施和配合做好重大能源(煤炭)項目儲備及項目引進工作,建立全市能源(煤炭)...
23.探索建立煤炭戰略儲備制度。探索建立資源儲備、產能儲備和現貨儲備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煤炭戰略儲備體系。通過政府適當補貼、企業專業化運作的方式,選擇煤炭重要集散地、運輸關鍵樞紐地和大型煤炭集團現有倉儲地等,建立煤炭儲備庫,發揮季節...
要建立礦山安全聯動機制,以大礦帶小礦,組織由省煤監局牽頭,省煤炭集團公司專業人員參與的巡查和整治,對小煤礦安全生產實行有效監管,切實加強煤礦生產安全。(十三)支持省屬煤礦企業發展。繼續對省屬國有煤炭企業保持發展、提高產能給予...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分析煤礦安全形勢,提出安全生產任務;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制定安全工作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協調聯合執法要解決的重大問題。二是建立聯合檢查制度。對全省煤炭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設施、安全隱患、安全生產條件...
加快調整煤炭產業結構,淘汰不具備安全保障能力和落後產能的小煤礦,改進煤炭工業發展方式,不斷增強煤礦安全生產基礎,提高煤礦本質安全生產水平,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煤礦安全長效機制,嚴防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防止煤礦生產安全...
全面貫徹國家、省、市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決策部署,充分利用國家有關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政策機遇,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倒逼、政策引導原則,國家、省支持,市、縣政府組織,依法關閉與引導退出相結合,化解過剩產能與轉型升級發展相結合...
《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意見》(雲發〔2016〕16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16〕42號)精神,有效化解我省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煤炭行業脫困發展,現提出...
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十五)設定嚴格的煤炭行業準入制度,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煤炭行業是事故多發的高危行業,對生產的技術和安全要求高。我省煤炭工業規模小,近幾年來,通過開展煤炭生產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小...
堅持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相結合的原則,推進煤炭企業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保障安全生產和促進健康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堅持煤炭開發與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相結合的原則,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促進煤炭、電力、冶金...
推動能源法制定,推進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儲備條例制修訂。抓好《“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以及各分領域規劃的實施,落實《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做好碳達峰工作的實施方案》《關於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
《國家能源局關於建立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和公告制度的通知》是一個檔案。國家能源局 國能煤炭[2013]476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畫(2014-2020年)》的實施意見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以提質增效為核心,轉變能源消費方式和消費理念,建立健全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雙控”機制,推動能源消費結構最佳化。
2015年8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8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嚴格煤礦安全準入、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治理、全面普查煤礦隱蔽...
煤炭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核准的煤礦建設規模和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嚴禁違規建設和超能力生產。建立煤礦產能登記及公告制度,提高超能力生產處罰標準,加大處罰力度,定期公布處罰結果。有效整合資源,鼓勵煤炭企業兼併重組,以大型企業為主體,在大型...
2016年2月1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7號印發《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二、主要任務、政策措施、組織實施4部分22條。工作目標是:在近年來淘汰落後煤炭產能的基礎上,從2016年開始,用3至5...
分級建立由省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常務工作的負責人、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有關同級司法機關等參與的煤礦涉法涉訴化解聯席會議制度,聚焦化解煤礦涉法涉訴問題的主要矛盾,實施重點突破,“一企一...
(七)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要繼續完善煤礦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隱患認定、排查和治理的相關規定,嚴格對重大事故隱患、較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進行分級分類和排查治理;規範隱患排查治理程式和標準,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隱患...
2014年4月18,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閩政辦〔2014〕51號印發《關於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科學調控煤炭生產總量;加大整合兼併和關閉小煤礦力度;建立產能登記公告制度,加強煤炭生產運行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強...
(三)建立煤礦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試點省(區)煤礦企業應依據礦井服務年限或剩餘服務年限,按煤炭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預提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並列入成本,按照“企業所有、專款專用、政府監督”的原則管理。對此前...
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國有煤炭企業改革路徑,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生產經營效率。繼續安排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資金,引導企業保障安全生產投入。(九)加強煤炭行業監督管理 建立健全規劃、規則、政策、監管“四位一體”的煤炭行業管理新機制,提高...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國辦發〔2013〕104號,以下簡稱《意見》),促進我省煤礦生產經營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現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建立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制度,推進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小煤礦兼併重組。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標準,全面實施高瓦斯礦井規模化抽采工程,建成36個年抽采量超過1億立方米的規模化抽採礦區。支持煤礦瓦斯民用和發電,加快煤礦區瓦斯管路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