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扶貧培訓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對關於對扶貧培訓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的通知扶貧培訓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扶辦發[2007]35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關於對扶貧培訓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關於對扶貧培訓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各有關市、擴權縣扶貧辦:根據監督檢查工作安排,為改進工作,促進扶貧培訓資金規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經研究...
統計監測的重點是重點縣、貧困村、農戶的扶貧開發工作及投入、產出情況,扶貧資金投入和扶貧項目的進度、質量、效益情況,並及時反饋有關信息;組織對本級、市縣扶貧辦統計監測人員的培訓;認真研究統計監測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不斷提高統計監測能力。通過統計監測,及時、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扶貧開發任務...
為加強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黔府辦發[2004]83號檔案精神,縣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審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一、自查時間:200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二、自查內容:本次自查的重點是2001年...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為加強我縣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認真做好財政扶貧資金的審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審計範圍二、審計對象、內容及重點(一)審計對象:各鄉鎮(區)實施財政扶貧項目單位,財政所、扶貧辦、農村信用社等站所,使用扶貧資金的部門和單位,以及實施扶貧...
《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是為進一步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工作提出的指導意見。2020年6月5日,由財政部印發實施。意見全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 財監〔2020〕9號 部機關有關司局,財政部有關監管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扶貧...
《關於加強扶貧幫扶資金管理意見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 各有關市、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扶貧辦:為充分發揮扶貧幫扶資金在我省整村推進、扶貧到戶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切實調動中央、省、市、縣各級幫扶單位及社會幫扶力量的幫扶工作積極性,借鑑崇禮等縣...
我縣2001年財政扶貧項目已基本實施完畢,為確保工程質量,縣人民政府決定對實施項目進行檢查驗收,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一、檢查驗收內容:1、遵市扶開辦[2002]01號檔案批覆內容;2、資金使用情況及建賬情況;3、與項目有關的其他內容(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專人負責情況,相關制度建設)。二...
(三)強化培訓 要按照新時期扶貧統計監測內容,建立與統計部門、培訓機構的合作機制,舉辦有針對性的扶貧統計監測業務培訓,對系統內的業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統計監測工作人員的統計理論知識和數據分析能力。定期組織跨市檢查、學習和交流活動,多途徑、多形式提高統計監測人員的數據調查和分析能力。
各級民族工作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準確把握黨的十九大關於民族工作、脫貧攻堅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研討會等形式,全面準確把握中央精神實質,把扶貧開發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增強...
《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印發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7月12日。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機關培訓工作,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加強培訓費管理,根據《河北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冀財行〔2014〕14號),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培訓,是指辦機關和各...
“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控制接待範圍;是否存在以考察、學習、研討、培訓、招商等名義,組織或參加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公款出國(境)或國境內變相旅遊;是否用公款報銷出國(境)旅遊費用;是否執行公務用車政...
答:為貫徹落實好新《辦法》,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宣傳培訓,做好政策解讀。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新《辦法》,會同國務院扶貧辦開展新《辦法》專題培訓工作,主動答疑釋惑,確保新《辦法》順利實施。二是及時跟蹤了解地方執行新《辦法》的有關情況,要求地方結合本省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貧困地區幹部民眾要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並且積極投工投勞。第八條 各項扶貧資金的安排必須堅持到村到戶。新增財政扶貧資金要全部安排到特困村,優先落實到特困戶。重點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扶持集體經濟,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以工代賑資金要安排70%以上用於鄉、村水利和...
3.動員部署。召開全省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各地、省直各牽頭部門要切實做好動員部署工作,開展業務培訓,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認真做好信訪舉報受理工作。自查自糾階段(6月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民生資金監督檢查工作部門聯席會議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本級管理的民生資金的...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轉河北省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開展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字[2006]1號),為搞好2006年扶貧系統對財政扶貧資金的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從根本上預防和懲治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的違紀違法問題,切實發揮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五條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財政部制定的《“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農字〔1995〕10號)...
(三)積極探索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凡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組織有能力承擔的扶貧項目規劃編制、項目評估﹑項目實施、項目驗收、第三方監督、技術推廣、信息提供、扶貧培訓等工作和項目,均可通過公開、透明﹑規範的程式交給社會組織承擔。(四)支持加快農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各地積極穩妥建立健全農業信用擔保...
省財政扶貧資金主要用於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的配套,支持省定貧困縣農村貧困戶,發展多種經營和社會事業,開展農牧民實用技術培訓。省一般扶貧貸款主要用於省定貧困縣扶貧項目流動資金需要。第六條 扶貧專項貸款的85%要用於貧困村的貧困戶發展與民眾解決溫飽相關的種植業、養殖業、林果業和小型農業基礎設施...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系統部署單位應指定系統管理員。各級用戶單位應指定“扶貧管理系統”套用人員,並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系統管理員和套用人員應選用德才兼備、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人員擔任,分別負責系統運行維護和套用操作,原則上不得混崗,不得相互代替工作。地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操作套用人員培訓班,...
扶貧培訓費原則上由縣統一使用,圍繞提高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民創業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貧困地區幹部能力培訓予以補助。第十八條 扶貧項目管理費專項用於扶貧規劃編制、項目評估、檢查驗收、成果宣傳、檔案管理、項目公告公示、報賬管理等方面的經費開支。第十九條 扶貧資金及管理費不得...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財政扶貧資金是指國家設立的用於貧困地區改變落後面貌,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貧困民眾生活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專項資金。包括針對扶貧開發重點村下達的扶貧項目資金、農田基本建設資金、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資金以及小額扶貧到戶貸款貼息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使用上述財政扶貧...
(三)圍繞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四)圍繞幫助農村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五)圍繞編制、審核扶貧項目規劃,實施和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而發生的項目管理費。第九條 財政專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部門(以下統稱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市縣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培訓。市縣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對扶貧項目資金相關預算的編制、執行、決算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第五條 市縣級有關部門和資金使用...
收據可使用《廣東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結算票據》或《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票據》。二、扶貧開發專項資金的使用範圍 (一)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包括基地優良品種的引進、先進實用技術的推廣、科技培訓、以及產業化基地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等;(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貧困村的交通、水利、教育、文化、環保、衛生等...
(三)圍繞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四)圍繞幫助農村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五)圍繞加強農村扶貧對象的教育、醫療保障水平,對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給予教育、醫療補助。(六)圍繞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