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5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05月1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2〕238號
《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5月17日。
《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5月17日。檔案原文石家莊、承德、秦皇島、保定、邯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唐山、邢台、滄州市城管局,張家口市園林局...
《建設部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建設部二000年四月二十八日發布的通知檔案。具體內容 建設部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城〔2000〕9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各...
《關於加快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5月08日。檔案全文 石家莊、承德、秦皇島、保定、邯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唐山、邢台、滄州市城管局,張家口市園林局:2012年...
”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檔案,特編制本規劃...
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行政區的風景名勝區總規,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第六條 風景名勝區總規應當由具備甲級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編制。第七條 編制風景名勝區總規前應當先編制規劃綱要。規劃綱要應確定規劃的指導思想、目標...
是浙江省為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促進風景名勝區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加強風景名勝區工作提出的意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保護是核心、規劃是前提、管理是關鍵”的要求,...
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制定時間是2001年4月20日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和審批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風景名勝...
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的審查工作,提高總體規劃成果的統一性和規範性,依據《城鄉規劃法》、《風景名勝區條例》、《風景名勝區規劃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我部研究制定了《關於規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上報成果的...
《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是自然資源部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多規合一”改革,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促進城鄉高質量發展,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已經第24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部 長 陳政高 2015年9月14日 審批辦法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和...
風景名勝區規劃是切實地保護、合理地開發建設和科學地管理風景名勝區的綜合部署。經批准的規劃是風景名勝區保護、建設和管理工作的依據。第十八條 風景名勝區規劃根據《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及本辦法的要求進行編制。第十九條 風...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做好我縣城鎮和旅遊風景區汽車站場規劃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中文名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城鎮和旅遊風景區汽車站場規劃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二○...
(一)宣傳、貫徹有關風景名勝區保護和管理的法律、法規;(二)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井岡山風景名勝區規劃;(三)制定並組織實施井岡山風景名勝區的具體保護和管理制度;(四)組織井岡山風景名勝資源的調查、評價、登記工作,保護和合理利用井岡...
風景名勝區規劃規範(GB50298-1999)自然保護區類型與級別劃分原則(GB/T 14529-93)旅遊規劃通則(GB/T18971-2003)國家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規範(國家環保局,1996)關於加強國家地質公園申報審批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50號)...
為了加強對省、市重點旅遊項目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將專門成立鹹陽市重點旅遊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任組長,聯繫旅遊工作的副秘書長及旅遊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建設規劃、城建、旅遊、文物、林業、水利、環保...
一、各級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儘快組織開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市、縣域城鎮體系布局規劃、各類開發區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工礦資源城市發展規劃、村鎮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等八大類規劃的編制工作。規劃...
區、縣(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主管本地區的風景名勝區工作。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風景名勝區管理的法律、法規;提出風景名勝資源的調查評價報告;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和監督...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風景名勝區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風景名勝區工作。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對風景名勝資源的調查、評價和申報列級;組織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制定有關管理措施;監督檢查...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風景名勝區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風景區管委會按照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要求承擔規劃編制的具體工作。風景區管委會應當及時將經批准的風景名勝區規劃向社會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查閱。第九條經批准的風景...
其他城市也要做好傳統文化街區、有代表性的優秀建築及文物古蹟的保護規劃。(六)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和管理。全省各級風景名勝區都要認真貫徹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方針,抓緊開展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開發地段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
風景名勝區內的各項建設,必須符合規劃要求,建設前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嚴禁違章建設。五、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加強對風景名勝區工作的領導,風景名勝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強化統一管理,組織協調好...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風景名勝區設立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和統一管理工作。第二章規劃 第九條風景名勝區經批准公布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
(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由甲級規劃設計單位承擔;(二)市、縣和省級風景名勝區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由乙級以上的規劃設計單位承擔。境外規劃設計組織符合條件的,可以參加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的投標活動。第十七條...
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對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和上報審批程式要求作了原則性規定,為增強可操作性,結合我省實際,《條例(草案)》在第三章對風景名勝區的規劃作了如下細化和補充:一是規定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和九部委《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建規[2002]204號)的要求,全面加強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根據建設部2003年工作安排,決定在全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開展綜合整治...
該《意見》分明確城鄉規劃和建設的重點、嚴格執行城鄉規劃審批和調整程式、嚴格建設項目選址和用地審批程式、認真做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加強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監督管理、加強城鄉結合部規劃管理、加強城鄉規劃集中統一管理、建立健全城鄉規劃...
明確保護原則和工作重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定歷史文化街區和文化古蹟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定嚴格和有效的措施,保持文化古蹟及其周邊環境的風貌,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六)科學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對風景名勝區要認真貫徹嚴格保護...
(六)科學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必須認真貫徹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方針。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風景名勝區的特點,按照生態保護和環境容量的要求,嚴格控制開發利用活動。在風景名勝區景區內不準規劃建設賓館、招待所、各類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