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5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05月1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2〕238號
檔案原文
石家莊、承德、秦皇島、保定、邯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唐山、邢台、滄州市城管局,張家口市園林局,各設區市財政局,各有關直管縣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全省城市園林綠化暨古樹名木和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河北省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冀辦字〔2012〕24號)安排,現就加強我省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是保護、建設和管理好風景名勝區的重要條件。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要求“風景名勝區應當自設立之日起兩年內編制完成總體規劃”。目前,仍有部分省級風景名勝區沒有編制總體規劃,部分已經編制的規劃存在水平低、無法指導建設和保護的問題,全省風景名勝區規劃的整體狀況欠佳。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領導,科學組織編制好風景名勝區規劃。各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把規劃編制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專人負責,落實工作經費和工作責任,積極配合規劃編制單位,提供必要的調查、測量數據資料,確保規劃編制的質量。
二、加快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進度。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尚未完成總體規劃編制的,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編制工作;2000年以前編制的規劃,要組織重新修編,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秦皇島北戴河、蒼岩山風景名勝區要在今年底完成總體規劃修編任務。已編制總體規劃的,要抓緊啟動主要景區的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尚未編制總體規劃的省級風景名勝區,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規劃大綱編制工作,年底前完成規劃編制工作;已編制總體規劃的,要開展詳細規劃編制工作。
三、提高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質量。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必須依據《風景名勝區規劃規範》,配備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地質地貌、動植物資源、環境保護和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委託具有相應城鄉規劃資質的單位進行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風景名勝區的特點,按照生態保護和環境容量的要求,對各項開發利用活動進行科學合理地安排。不得以旅遊規劃代替風景名勝區規劃。總體規劃應首先確定規劃大綱,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規劃大綱進行評審論證後,繼續進行。總體規劃成果按規定程式批准後,應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製並備案,不得隨意更改。為保證規劃質量,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對各風景區規劃編制工作進行具體指導。
各風景名勝區要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規劃大綱的編制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財政廳將組織專家對各風景名勝區規劃大綱進行評審,省級財政對規劃編制工作將擇優給予資金補助。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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