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20年7月15日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並答記者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20年7月15日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20年7月15日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並答記者問。
(國辦發〔2018〕9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1號)等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我部決定擴延長江口禁捕範圍,設立長江口禁捕管理區。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1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湖北省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有...
《關於加強養殖刀鱭管理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1號)要求和國務院禁捕退捕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規範養殖刀鱭生產管理,配合加強市場銷售監管,使之成為長江...
為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根據《關於切實做好利川市清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總體要求 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禁捕退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共抓大保護、不搞...
《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是為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危害水生生物資源的各類違法犯罪,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順利實施,加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推進水域生態保護修復,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司法解釋...
《關於長江漢江湖北段實施禁捕的決定》是為了切實保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決策部署而制定的法規。2020年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
長江幹流及鄱陽湖區的禁捕退捕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農長漁發〔2019〕1號)和江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全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
2020年12月15日,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新聞發布會在成都舉行。會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八部門聯合發布《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相關水域的禁捕工作作了詳細解讀...
休漁時間為:雲南德欽縣至葛洲壩以上的為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葛洲壩以下至長江口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2019年12月,從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會上獲悉,從2021年1月開始,全面實施長江、漢江幹流武漢段禁捕工作;根據保護...
(公通字﹝2020﹞17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辦長漁〔2020〕3號)、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關於加強和規範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通知》(長漁發〔2020〕12號)有關要求...
(長漁發〔2020〕12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長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閒垂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川農規〔2022〕1號)《瀘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決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常年禁捕專項行動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有關要求,充分發揮長江禁捕退捕工作專班和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專班協調...
(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專項執法行動 1.行動時段。全年。2.行動目標。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有關要求,依託長江禁捕退捕工作專班和打擊...
為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四川省南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做客廣播電視台,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刑法》《漁業法》等相關法律,對長江“十年禁漁”政策和法律規定的禁漁期、禁漁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