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

2020年12月15日,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新聞發布會在成都舉行。會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八部門聯合發布《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相關水域的禁捕工作作了詳細解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
  • 發布機構:四川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八部門 
  • 發布時間:2020年12月15日
《通告》明確了禁捕範圍為長江流域四川境內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所在河流及其一級支流;四川境內長江幹流及其一級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幹流及其一級支流,一級支流指直接與長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連線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範圍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通告》明確了禁捕時間:禁捕範圍內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已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外的禁捕水域暫定自2021年1月1日0時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宣布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時間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通告》對專項(特許)捕撈也作了說明:對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和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
同時,四川還將探索構建十年禁漁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合理配置機構人員力量、加強設施裝備配置、建立協助巡護隊伍,健全與禁捕退捕新形勢相適應的漁政執法力量,探索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切實鞏固禁捕成果。
此外,四川省還將加強禁捕政策宣傳,壓緊壓實各級各方責任,對突出問題相應採取書面通報、“點對點”督辦、約談、問責等方式,推動禁捕落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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