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斗鎮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根據《關於切實做好利川市清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斗鎮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文斗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0年11月3日
一、總體要求
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禁捕退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是為全局計、為子孫謀,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決策,對保護我市漁業資源、淨化水域生態環境、維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是當前乃至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抓好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加強執法監管,決不讓“禁漁令”成為一紙空文。
二、工作目標
確保自2021年1月1日起清江利川段水域實行10年常年禁捕;確保2020年12月15日前捕撈漁船全部封存管理、分類處置,應退盡退、不漏一船重點工作。
(一)紮實開展清網、清船、清江、清庳“四清”行動。由鎮農辦牽頭,派出所、水管站、路網辦等部門密切配合,各村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共同對使用電捕魚器、抬網、攔河網、密眼網、迷魂陣、底拖網、地籠網、滾鉤等各類違禁漁(網)具捕撈行為進行全面清理,及時銷毀捕撈網具。集中管理漁船,分類處置,不留反彈隱患,統籌做好無證船舶清理取締工作,對用於農業生產、農副產品加工和生活自用的船舶,由各村負責調查摸底登記造刪、分類管理和張榜公布同時簽訂《嚴禁從事非法捕撈作業》承諾書,路網辦要對各村船舶的安全實施監督和業務指導,路網辦、派出所等部門會同相關成員單位,於2020年12月15日前將涉漁船舶退捕上岸進行封存。壓實各村和“尖刀班”的管理責任,落實包組聯戶、到船到人的措施,確保不漏一船、不漏一人。一旦發現船舶從事捕撈作業,及時報堅決對違反規定從事非法捕撈的船舶依法進行沒收、拆解、處置。
(二)整治各類涉漁非法行為。文斗鎮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成員單位實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堅持源頭打水上查、岸上管,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依法查處各類非法捕撈行為。重拳打擊電毒炸網等嚴重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非法捕撈行為,嚴厲打擊除“一人一桿、一線一鉤(單鉤)”休閒型垂釣以外的各種違規生產性垂釣行為,充分發動社會各界力量,深入摸排轄區內作業器具生產經營線索,嚴厲查處違法生產和銷售禁用漁器具行為,依法取締黑窩點黑作坊深入集市、水產品市場和餐館,對有“野生魚”“野生江鮮”等招牌的,責令停止使用,予以清除,對非法交易清江利川段漁獲物的商家進行溯源,徹底斬斷非法交易利益鏈。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震懾一方。
(三)整頓漁具銷售市場。由農業服務中心牽頭組建專班,對全鎮的漁具銷售門市集中開展整治行動,對違法經營電捕漁器以及地籠網、絕戶網、台網、燈光網等禁用漁具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壓實責任。各單位、各村要履行屬地責任,加強民眾教育引導,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維護社會穩定
(二)強化輿論宣傳。要利用微信公眾號、戶外大屏等全方位、廣角度、多形式開展禁捕政策法規進學校、進機關、進市場、進農戶、進漁家、進餐館活動,在重點水域張貼禁捕通告,對有船戶和有捕魚習慣的農戶實行重點盯防,建立分組包戶、責任到人機制,加大線索摸排力度。要建立健全民眾監督舉報和公開曝光機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舉報。
(三)強化追責問責。各單位、各村要把鬱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和打擊非法捕撈、制售違禁漁網具和非法漁獲物交易等違法行為作為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硬任務狠抓落實。建立掛牌督辦和約談制度,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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