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是為確保2020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落實到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就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

2020年7月3日,由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 印發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0年7月3日
  • 發文字號:農辦牧〔2020〕32號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全文

關於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農辦牧〔2020〕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財政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2020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為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地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以畜禽糞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為方向,聚焦生豬規模養殖場,全面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2020年,繼續支持畜牧大縣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以下簡稱“整縣推進項目”),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畜牧大縣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以下簡稱“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項目”)。整縣推進項目要全面提升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水平,兼顧畜禽糞肥田間貯存和利用設施建設,暢通糞肥還田利用渠道,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構建起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機制。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項目要突出重點區域和主要畜種,重點支持規模養殖場建設適應糞污肥料化利用要求的設施裝備,進一步擴大處理規模,提升處理水平,確保今年年底前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
二、項目支持內容、條件和方式
整縣推進項目今年安排剩餘資金,按照既定實施方案支持規模養殖場和第三方處理主體開展建設。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項目按以下要求實施。
(一)支持內容。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項目重點支持規模養殖場飲水、清糞、環境控制、臭氣處理、厭氧發酵或密閉式貯存發酵以及堆(漚)肥設施建設,購置糞肥運輸和施用機械設備,配套建設糞污輸送管網、田間貯存池等。
(二)支持條件。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項目支持範圍為未實施2017—2020年中央財政和中央預算內投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的非畜牧大縣,支持的養殖場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養殖場用地、環評等相關手續齊全,已在農業農村部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備案。
2.能夠按要求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台賬,準確記錄糞污處理和利用情況。
3.原則上按規定配套消納用地或者簽訂糞污消納協定,畜禽糞肥就地就近還田利用。
4.項目實施後規模養殖場臭氣得到有效控制,液體糞污實現密閉貯存和處理。
為避免多頭、重複安排資金,已實施2019—2020年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補助項目的養殖場不納入支持範圍。
(三)支持方式。各省要根據項目實施條件擇優確定項目支持範圍,按照高標準建設的要求合理確定補助標準,通過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等方式對2020年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新建、改擴建給予一次性補助。
三、工作要求
各省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部門(以下簡稱“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要求,切實加強協作配合,做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工作。
(一)制定實施方案。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及時制定省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條件、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等,於7月30日前報送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整縣推進項目縣要切實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確保年底前完成項目目標任務。個別單體項目確因客觀原因無法落地的,要抓緊調整。調整後的實施方案要及時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
(二)強化支持保障。要積極協調落實好沼氣發電上網、生物天然氣併入城市管網、用地用電等政策,為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落地和運行提供支持保障。加快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動形成糞肥還田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種養結合發展。要根據產地農業種植特點,組建糞污處理和糞肥還田專家組,積極探索完善還田技術規範。
(三)嚴格資金使用管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屬於約束性任務,項目補助資金不得統籌使用。推動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與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等項目統籌銜接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四)加強績效評估。省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績效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面評估。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項目實施日常監管,及時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組織項目實施單位按要求填報項目進度,切實加強數據審核,確保數據真實、全面、有效。
(五)注重宣傳總結。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加強政策宣傳,為項目實施營造良好氛圍。要因地制宜確定本地區主推模式,推動畜禽糞污低成本處理、就地就近還田利用。請各省於12月30日前將項目總結、整縣推進典型模式報送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和財政部農業司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0年7月3日

內容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堅持保供給與保環境並重,堅持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農用有機肥和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完善扶持政策,嚴格執法監管,加強科技支撐,強化裝備保障,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立科學規範、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全國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規模養殖場提前一年達到100%。畜牧大縣、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和現代農業產業園率先實現上述目標。
《意見》明確,一要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環評制度,規範環評內容和要求。二要完善畜禽養殖污染監管制度,建立畜禽規模養殖場直連直報信息系統,構建統一管理、分級使用、共享直聯的管理平台。三要建立屬地管理責任制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四要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制度,確保糞污資源化利用。五要健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農業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開展考核。六要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實行以地定畜,確保畜禽糞肥科學合理施用,鼓勵沼液和經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水還田利用。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加強財稅政策支持,統籌解決用地用電問題,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加強科技裝備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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