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四五”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省畜牧獸醫局
發布信息,方案全文,內容解析,
發布信息
方案全文
山東省“十四五”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行動方案
根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等有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安排,為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我省畜牧業減排降碳和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統籌環境保護與畜牧業發展,按照“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則,以種養結合為抓手,完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機制,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為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奠定堅實基礎。到2025年,全省畜禽規模養殖比重達到88%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維持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台賬建設率達100%,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自行監測覆蓋率達100%,完成國家下達的大型規模養殖場氨排放總量削減任務。
二、主要任務
(一)最佳化養殖布局
1.嚴格環境準入管理。新建規模養殖場(小區)應根據畜禽養殖布局規劃、糞污消納用地情況、動物防疫條件,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和場區位置,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禁止在畜禽養殖禁養區新建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依法加大對禁養區內違法養殖行為的查處力度。
2.最佳化畜禽養殖空間布局。按照“以地定養、種養對接”原則,堅持以土地承載力最佳化養殖布局,科學測算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確定畜禽養殖規模,促進種植業和養殖業布局協調、規模匹配。推動養殖產能向土地承載潛力大的區域轉移;在土地承載潛力小的區域,重點發展高效循環農業;在土地承載力超載區域,嚴格控制新增畜禽養殖規模。
3.促進畜禽養殖規模化發展。培育壯大養殖合作社等規模養殖主體,鼓勵規模以下養殖戶向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轉變,提升規模化養殖比重。開展標準化示範創建,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提高良種套用、設施裝備、疫病防控、糞污處理水平,每年建設國家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8家左右。
(二)加強過程管控
1.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規範化管理。探索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分級,實施差異化管理,依託智慧畜牧平台,加強與直聯直報系統信息共享共聯,實現一場一碼、精細化管理。畜禽規模養殖場應配備與設計生產能力、糞污處理方式相適應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設施設備。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加強對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的指導和管理,保障糞污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依法對畜禽養殖行業實施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應按照要求開展自行監測並公開相關信息。依法依規查處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未按證開展自行監測、污染防治設施配套不到位等環境違法行為。探索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碳排放核算。
2.強化規模以下畜禽養殖糞污處理管控。指導督促規模以下養殖專業戶配建糞污收集處理設施,對未配套糞污收集處理設施的,分類研究治理措施。將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資源化利用納入當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協同推進。鼓勵通過村規民約規範養殖行為,減輕對周邊環境和村民生活造成影響,避免對環境敏感區造成污染。
3.鼓勵探索氨氣減排。推進畜禽養殖氨排放控制,開展大型規模化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控制試點。積極探索氨減排技術模式,鼓勵大型規模養殖場建設氨氣治理設施,建立氨減排治理設施運行台賬。
(三)強化末端利用
1.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全量化利用。規模養殖場應制定年度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畫,建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台賬,確保畜禽糞污去向可追溯。鼓勵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有機肥、沼氣、生物天然氣等工程,促進糞污肥料化、能源化、基質化利用。
2.推動規模以下養殖戶畜禽糞污就地就近還田利用。規模以下養殖戶自行處理畜禽糞污的,應配備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糞污消納用地,採用堆積腐熟發酵等形式達到無害化要求後就地就近還田。配套土地面積不足,無法就地就近還田利用的,應委託第三方社會化服務組織代為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並及時準確記錄有關信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逐步推行規模以下養殖專業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畫和台賬管理。
3.健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機制。組織實施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項目。切實做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推行經濟適用高效的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模式,對技術指導中發現的問題,幫扶養殖主體進行整改。鼓勵採用政企合作模式,因地制宜引導建設第三方社會化服務組織,協同處理利用周邊畜禽養殖糞污。培育壯大一批糞肥收運和田間施用等社會化服務主體,完善田間地頭管網和儲糞(液)池等配套設施,暢通糞肥還田利用通道,解決糞肥還田“最後一公里”問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分解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措施。畜牧大縣應組織編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於2022年11月底前印發實施。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建立健全部門會商聯動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加強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形勢;各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會同生態環境部門每年聯合開展實地檢查,指導督促養殖場(戶)依法依規落實設施配建及運行管護、糞肥利用計畫和台賬、環評、排污許可等管理要求。
(二)完善政策制度。探索建立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政策和制度,制定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設施建設技術指南。引導建立受益者付費機制。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支持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沼氣發電或提純生產生物天然氣。加快資源綜合利用的研發和集成,破除糞污資源化利用過程中的技術和成本障礙。
(三)創新金融支持。拓寬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資金渠道,逐步建立各級財政、金融機構、企業多元化投入機制。積極申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等中央資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台獎補激勵政策,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予以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給予政府債券支持。
(四)注重宣傳培訓。廣泛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督執法案例宣傳力度,推動養殖場(戶)自覺落實主體責任。總結提煉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典型經驗做法,定期開展畜禽廢棄物治理和資源化利用技術培訓,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
內容解析
《行動方案》圍繞“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3個過程,提出9項重點任務。
源頭減量方面,《行動方案》提出要最佳化畜禽養殖空間布局。按照“以地定養、種養對接”原則,堅持以土地承載力最佳化養殖布局,科學測算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確定畜禽養殖規模,促進種植業和養殖業布局協調、規模匹配。推動養殖產能向土地承載潛力大的區域轉移;在土地承載潛力小的區域,重點發展高效循環農業;在土地承載力超載區域,嚴格控制新增畜禽養殖規模。培育壯大養殖合作社等規模養殖主體,鼓勵規模以下養殖戶向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轉變,提升規模化養殖比重。
過程控制方面,強化精準管理,探索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分級,實施差異化管理,依託智慧畜牧平台,加強與直聯直報系統信息共享共聯,實現一場一碼、精細化管理。指導督促規模以下養殖專業戶配建糞污收集處理設施,將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資源化利用納入當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協同推進。
末端利用方面,以減污降碳為目標,推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削減主要污染物對外環境的排放,健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機制。規模養殖場應制定年度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畫,建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台賬,確保畜禽糞污去向可追溯;推動規模以下養殖戶畜禽糞污就地就近還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