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管理、發放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管理、發放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管理、發放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8年03月15日
  • 發文字號:冀勞社辦[2003]4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檔案全文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了加強和規範《再就業優惠證》管理,認真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扶持政策,根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冀發[2003]1號),現就如何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發放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全省《再就業優惠證》的管理。《再就業優惠證》由省勞動社會保障廳統一印製,統一編號方法,各市、縣(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編號、發放和監管。《再就業優惠證》須經縣(區)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在照片處加蓋騎縫鋼印後生效。
二、各地要提高辦事效率,明確各類下崗失業人員申領《再就業優惠證》的申領程式,統一各環節辦理《再就業優惠證》的具體時限,並向社會公示。
三、各地要迅速做好發證前的準備工作。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按省統一規定式樣印製下發《下崗失業人員認定審批表》(附後),並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和企業勞資人員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發放前的張榜公示、登記造冊、表格填寫、初審認定等一系列準備工作,確保3月底前開始發放。
四、認真組織錄入《下崗失業人員認定審批表》,填寫《再就業優惠證》。各發證機關要將認定後符合規定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認定審批表》按統一格式錄入微機,並按要求統一編制《再就業優惠證》號碼,確保一碼一證。待《河北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信息管理軟體》下發後,再補錄到全省統一的資料庫中。《再就業優惠證》由發證機關統一填寫第2頁,並按規定貼好持證人照片,加蓋發證機關鋼印。
五、《再就業優惠證》編號採用市代碼+縣(區)代碼+發證數量3層九位字元形式表示,反映發證地點及順序號。形式如下:×?××××××××
第一層發證市代碼
第二層發證縣(區)代碼
第三層發證順序號
發證市代碼按省會城市在前,其它市由北向南的順序,用一個英文字母表示;發證縣代碼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發證順序號用6位阿拉伯數字表示。發證市代碼與發證縣代碼中間用“?”隔開。全省各市、縣(區)簽發編號代碼規定如下(發證順序號省略):
石家莊市市本級冀A?00,長安區冀A?02,橋東區冀A?03,橋西區冀A?04,新華區冀A?05,裕華區冀A?06,礦區冀A?07,井陘縣冀A?08,正定縣冀A?9,欒城縣冀A?10,行唐縣冀A?11,靈壽縣冀A?12,高邑縣冀A?13,深澤縣冀A?14,贊皇縣冀A?15,無極縣冀A?16,平山縣冀A?17,元氏縣冀A?18,趙縣冀A?19,辛集市冀A?20,藁城市冀A?21,晉州市冀A?22,新樂市冀A?23,鹿泉市冀A?24。
承德市市本級冀B?00,承德雙橋區冀B?02,雙灤區冀B?03,營子區冀B?04,承德縣冀B?05,興隆縣冀B?06,平泉縣冀B?07,灤平縣冀B?08,隆化縣冀B?09,豐寧縣冀B?10,寬城縣冀B?11,圍場縣冀B?12。
張家口市市本級冀C?00,橋東區冀C?02,橋西區冀C?03,宣化區冀C?04,下花園區冀C?05,宣化縣冀C?06,張北縣冀C?07,康保縣冀C?08,沽源縣冀C?09,尚義縣冀C?10,蔚縣冀C?11,陽原縣冀C?12,懷安縣冀C?13,萬全縣冀C?14,懷來縣冀C?15,涿鹿縣冀C?16,赤城縣冀C?17,崇禮縣冀C?18。
秦皇島市冀D?00,海港區冀D?02,山海關區冀D?03,北戴河區冀D?04,青龍縣冀D?05,昌黎縣冀D?06,撫寧縣冀D?07,盧龍縣冀D?08。
唐山市市本級冀E?00,路南區冀E?02,路北區冀E?03,古冶區冀E?04,開平區冀E?05,新區冀E?06,豐潤縣冀E?07,灤縣冀E?08,灤南縣冀E?09,樂亭縣冀E?10,遷西冀E?11,玉田縣冀E?12,唐海縣冀E?13,遵化市冀E?14,丰南市冀E?15,遷安市冀E?16。
廊坊市市本級冀F?00,安次區冀F?02,廣陽區冀F?03,固安縣冀F?04,永清縣冀F?05,香河縣冀F?06,大城縣冀F?07,文安縣冀F?08,大廠回族自治縣冀F?09,霸州市冀F?10,三河市冀F?11。
保定市市本級冀G?00,新市區冀G?02,北市區冀G?03,南市區冀G?04,滿城縣冀G?05,清苑縣冀G?06,淶水縣冀G?07,阜平縣冀G?08,徐水縣冀G?09,唐縣冀G?10,定興縣冀G?11,高陽縣冀G?12,容城縣冀G?13,淶源縣冀G?14,望都縣冀G?15,安新縣冀G?16,易縣冀G?17,曲陽縣冀G?18,蠡縣冀G?19,順平縣冀G?20,博野縣冀G?21,雄縣冀G?22,涿州市G?23,定州市冀G?24,安國市冀G?25,高碑店市冀G?26。
滄州市市本級冀H?00,運河區冀H?02,新華區冀H?03,滄縣冀H?04,青縣冀H?05,東光縣冀H?06,海興縣冀H?07,鹽山縣冀H?08,肅寧縣冀H?09,南皮縣冀H?10,吳橋縣冀H?11,獻縣冀H?12,孟村縣冀H?13,泊頭市冀H?14,任丘市冀H?15,黃驊冀H?16,河間市冀H?17。
衡水市市本級冀I?00,桃城區冀I?02,棗強縣冀I?03,武邑縣冀I?04,武強縣冀I?05,饒陽縣冀I?06,安平縣冀I?07,故城縣冀I?08,景縣冀I?09,阜城縣冀I?10,冀州市冀I?11,深州市冀I?12。
邢台市市本級冀J?00,橋東區冀J?02,橋西區冀J?03,邢台縣冀J?04,臨城縣冀J?05,內邱縣冀J?06,柏鄉縣冀J?07,隆堯縣冀J?08,任縣冀J?09,南和縣冀J?10,寧晉縣冀J?11,巨鹿縣冀J?12,新河縣冀J?13,廣宗縣冀J?14,平鄉縣冀J?15,威縣冀J?16,清河縣冀J?17,臨西縣冀J?18,南宮縣冀J?19,沙河市冀J?20。
邯鄲市市本級冀K?00,邯山區冀K?02,叢台區冀K?03,復興區冀K?04,峰峰礦區冀K?05,邯鄲縣冀K?06,臨漳縣冀K?07,成安縣冀K?08,大名縣冀K?09,涉縣冀K?10,磁縣冀K?11,肥鄉縣冀K?12,永年縣冀K?13,邱縣冀K?14,雞澤縣冀K?15,廣平縣冀K?16,館陶縣冀K?17,魏縣冀K?18,曲周縣冀K?19,武安縣冀K?20。
六、各地要抓緊配備專門電腦和證件印表機,儘快實現聯網。《再就業優惠證》的審核、填寫、發放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情況、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等情況,要全部納入微機管理,實現信息共享。
七、各地要嚴格按規定條件發放《再就業優惠證》,凡不符合發放條件或申領手續不全、證明材料提供不齊的,一律不得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八、對符合條件並按申領程式申請《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發證機關要無條件向下崗失業人員免費發放。下崗失業人員認為發證部門未按規定辦理《再就業優惠證》的,可向上一級勞動保障部門提交覆核申請。授權發證機關違反有關規定變賣或濫發《再就業優惠證》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和部門領導予以嚴肅處理。
九、下崗失業人員享受的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由提供扶持政策的相關部門、單位在《再就業優惠證》予以記載。
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工作,嚴格監督《再就業優惠證》的審批發放程式,建立完善的公示制度,接受民眾監督,嚴禁弄虛作假,欺騙冒領。
各地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省再就業辦通報情況。
聯繫人:彭素敏電話:8616862
附:《下崗失業人員認定審批表》(樣式)(略)
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責任部門: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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