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冀政[2009]94號檔案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貫徹落實冀政[2009]94號檔案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8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落實冀政[2009]94號檔案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人社[2009]3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8月17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財政直管縣(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省政府《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冀政〔2009〕94號)精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延長稅收優惠政策
2008年底前領取《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被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崗位招用、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4800元為限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具體辦法按照冀財稅〔2006〕12號檔案和冀國稅發〔2006〕20號檔案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企業新增就業補助
2009年,各類企業在新增崗位中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補助標準每人1000元,審批期限截止到2009年底。新增就業補助資金申請報告應附:《新增就業補助審核認定表》、2008年企業職工花名冊、《新增崗位招用人員花名冊》及其《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勞動契約複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企業繳費憑單、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覆核後,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企業銀行賬戶。
三、高校畢業生創業補助
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取得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向創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機構申請一次性創業補助,補助標準每人3000元。申請創業補助資金需本人持身份證及複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及複印件、高校畢業證書及複印件、《營業執照》及複印件、填寫《高校畢業生創業補助申請表》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申請,經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匯總,填寫《高校畢業生創業補助審核認定表》、《申請創業補助人員花名冊》,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覆核後,將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
四、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具體延長期限由各設區市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確定。申請撥付程式按冀財社〔2009〕14號檔案有關規定執行。
五、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管理和見習補助
見習對象為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符合見習崗位要求的河北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省級見習基地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認定;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共同負責轄區內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認定和見習管理工作。
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生活補助標準,原則上按見習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並為其繳納人身意外保險。各設區市要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落實地方財政應負擔部分,不足部分從當地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的“其他費用”項下列支。見習單位也要視見習崗位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補貼。
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生活補助實行見習單位先墊後補的辦法。見習單位要按月足額為高校畢業生髮放生活補助。見習結束後,見習單位可向當地勞動保障、人事部門申請見習補助。見習補助申請報告應附:《高校畢業生見習補助審核認定表》、《見習人員花名冊》及其畢業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高校畢業生見習協定書、有畢業生簽字的高校畢業生見習生活補助發放表複印件、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經勞動保障、人事部門審核匯總、財政部門覆核後,由財政部門和失業保險機構分別將資金撥付見習單位銀行賬戶。
各地要在7月底前將全市高校畢業見習基地和見習崗位計畫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六、援助困難高校畢業生
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撥付程式按冀財社〔2009〕14號檔案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