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人社局),是台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杜希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台前縣政和大道行政服務中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杜希會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下屬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創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台前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省、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和科局級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縣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組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試考核。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縣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攻堅戰及鄉村振興相關職責任務。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
中共台前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餘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後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關於畢業生就業管理問題的職責分工
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台前教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台前縣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與台前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台前縣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套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財務、政務公開、督辦查辦、安全保密和後勤服務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輿情管理等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工作,承擔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縣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 政策法規股(仲裁股、勞動關係股)
仲裁股職責:落實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範,依法組織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組織、基礎保障、信息化建設,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協調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勞動人事仲裁員的管理、培訓工作;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勞動關係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推進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指導和調控政策,及時發布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國家工時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關制度規定。
  • 農民工工作股
一、貫徹落實省、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工作綜合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
二、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體系,推動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更高質量就業。
三、落實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跨地區勞務協同、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
四、承擔縣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退休股
一、負責審批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增加退休費、退休證辦理工作。
二、負責審批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人員遺屬補助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務院《退休退職管理辦法》,辦理企業職工退休審批。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
一、人力資源市場方面擬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擬定人員調配政策,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拔、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縣直和中央、省、市駐台前單位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除外)調配、錄(聘)用事宜;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承辦部分縣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三支一扶”人員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三支一扶”人員安置計畫;負責“三支一扶”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落實“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後的相關政策。
二、人事管理方面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擬訂並完善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政策並指導或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相關人事管理備案事宜。
三、表彰獎懲方面擬訂全縣表彰獎勵政策,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負責榮譽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股
貫徹落實省、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優秀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負責單位初聘、考核認定初級職稱審批、發文及辦證;監督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專業崗位結構比例;負責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負責事業單位專業職務聘任;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管理及證書的審驗工作。
  • 工資福利股
一、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
二、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試政策。
三、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和動態調整工作。
四、承擔事業單的工資總額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農林水第一線科技人員浮動、固定工資的核准工作。
  • 綜合保險股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工傷保險政策,負責工傷認定工作;承擔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和諮詢工作,根據市局要求收集相關材料並報送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二、貫徹執行全省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

下屬機構

  • 台前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
一、根據《台前縣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的規定,承擔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路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符合條件的貸款對象申請小額貸款的審核和承諾擔保工作;依據評審會結果,辦理貸款擔保相關手續,經辦銀行接到擔保機構推薦擔保書材料後及時審批並辦理相關手續。
二、負責籌集和管理全縣就業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管理運作;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所需資金主要由同級財政籌集,擔保機構負責管理,鼓勵多渠道籌集擔保基金,包括國內外機構、團體、個人的捐贈。
三、各鄉、鎮人社所負責對扶持對象申請小額貸款擔保進行項目評估和項目管理;小額擔保業務實行實地調查制度,調查人必須到經營地現場調查核實,調查人員一般不少於2人。
四、負責組織開展貸款催收工作;貸款到期提醒,貸款到期前一個月,經辦銀行、各鄉、鎮人社所或擔保機構、工作機構要通過電話、簡訊等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時還款。
五、負責反擔保人以及合法的財產進行抵押等反擔保審核工作;擔保機構為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各類人員創業列出幾項擔保方法:
(1)符合條件的行政事業、機關團體、垂直單位、大型企業等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2)可抵押的房產;
(3)定期存單;
(4)個人診所醫生、“村兩委”等有穩定收入的人員以及經辦銀行認可或法律範疇有效的抵(質)押物等。
六、負責指導縣及各鄉鎮相關單位開展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 台前縣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中心
一、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申報核定、基金征繳、個人賬戶管理、關係轉移、待遇核定與支付;
二、做好基金管理、財政補助資金的結算和劃撥;
三、編制報本地區基金預決算、財務和統計報表;
四、個人權益記錄管理、數據套用分析及交換;
五、退休人員領取待遇資格認證;
六、負責養老保險審計稽核與內控管理;
七、參保和退休檔案資料管理;
八、參保人員諮詢、查詢和舉報受理等工作。
  • 台前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法規。
二、擬定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待遇發放工作。
四、負責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諮詢服務、業務培訓等工作,認真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妥善處理髮生的具體問題。
五、負責全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發放工作。六、檢查、指導和考核鄉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七、負責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 台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子政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社會保障卡的信息錄入、查詢、管理、發放、掛失和補辦;承擔本單位設備管理、網路維護等工作。
  • 台前縣人才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人才服務工作的政策法規,擬定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人才服務政策和實施辦法。
二、擬定全縣人事代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開展人事代理業務。
三、負責組織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手續、檔案轉遞、就業指導。
四、負責全縣人才流動工作,負責引進我縣急需的各類各層次人才。
五、舉辦人才招聘會,承辦各級各類專場招聘會,參與國家、省、市有關人才招聘、人才交流協作等活動,負責建立人才信息庫。
六、組織相關人力資源培訓,開展人才素質測評。
七、承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 台前縣再就業服務中心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對全縣的再就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
三、研究擬定促進全區城鄉就業的有關辦法及措施,加快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搭建和配齊自上而下的區、鄉鎮(辦)、社區(村)三級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創業帶動就業工程。
四、搞好全區職業介紹工作。合理引導全區新增城鎮勞力的就業與創業、農村富餘勞力的轉移就業和外出務工人員的有序流動,積極主動為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和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牽線搭橋。
五、指導社區有效開展各類促進就業工作。扶持下崗失業人員組織起來就業工作,做好就業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及社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工作,落實各項優惠政策。
六、負責全區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制定城鄉勞動者的技能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預備制度;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
七、做好全區就業再就業統計與信息工作。組織全區勞動社保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鄉鎮辦就業和社保所的就業再就業工作。
八、辦理我轄區下崗失業人員、外出務工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等人員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 台前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 台前縣工傷保險中心
一、負責在職職工工傷保險的參保登記。
二、負責在職職工工傷保險的代繳和發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 台前縣社會失業保險中心(垂直)
一、負責全縣失業保險登記和失業保險費核定工作;
二、負責按照規定核定、發放失業保險金;
三、負責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
四、落實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五、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職工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 台前縣企業養老保險中心(垂直)
一、承擔著全縣企業職工以及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企業單位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基金結算、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待遇的審核結付等工作。
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四、稽查虛領、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工作。

派出機構

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9個)
負責宣傳和貫徹國家勞動和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為職工參加養老保險提供服務;認真做好《再就業優惠證》核發管理的基礎工作;為自謀職業的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辦理有關手續;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組織實施社區就業項目;動員組織新成長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組織開展就業服務和勞務輸出;掌握本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為下崗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生活提供相關服務;負責做好勞動保障統計調查工作。

現任領導

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杜希會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台前縣政和大道行政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理位置

台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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