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畢業生基層落實政策,指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計畫的政策依據是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檔案《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

其目的在於為高校畢業生向基層單位落實就業問題提供具體的指導和保障。

2019年3月19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了解到,2019年全國將招募2.7萬名“三支一扶”人員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水利)、支醫和扶貧等服務。

2020年6月21日訊息,2020年是國家啟動“三支一扶”計畫的第十五年。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新部署,又將有3.2萬名高校畢業生投身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等工作。

2021年5月28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林草局、共青團中央決定,實施第四輪(2021-2025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計畫。

“三支一扶”計畫自2006年實施以來,已累計選派43.1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2021年選派 3.8 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服務。

2023年7月,全國“三支一扶”計畫實際招募4.31萬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支一扶
  • 外文名:three supports and one assistance
  • 適合對象:應屆大學生
  • 組織時間:2006年2月25日
  • 指導思想: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 從事工作:鄉鎮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
  • 工作時限:2年
  • 招募條件:政治素質好、專科以上、身體健康
  • 招募流程:制定計畫、確定人選、培訓上崗
背景介紹,具體內容,計畫落實,實施過程,工作時限,優惠政策,組織招募,招募條件,招募原則,工作要求,人事管理,戶檔管理,考核管理,日常管理,報考內容,報考須知,考試介紹,相關簡介,通知內容,

背景介紹

2006年2月25日,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決定聯合組織“三支一扶”
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要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中央關於做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服務基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鍊,健康成長,為促進農村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的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三支一扶”計畫自2006年實施以來,已累計選派43.1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
2021年選派 3.8 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服務。

具體內容

計畫落實

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從2021年至2025年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計畫,每年選派3.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

實施過程

主要包括組織招募和對大學畢業生工作期間的管理服務兩方面內容。組織招募有一套詳細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匯總、上報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據下達的招募計畫,採取考核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通知》在對“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期間的戶檔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經費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頒發由人事部統一印製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工作時限

工作時間一般為2年,工作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部分地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占編就業,在原崗位落實事業編,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對待。

優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各地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做好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工作,採取多種形式,開闢多種渠道,積極為其就業創造條件。
(一)各級人事、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業崗位,制定鼓勵政策,積極吸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入本系統工作。各級人事部門要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建立專門的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信息,動員各類用人單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學生,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服務單位補充人員時,應優先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補充人員時,特別是鄉鎮中國小、衛生醫療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機構在補充專業技術人員時,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職位專門招聘這部分大學生。
(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公務員、碩士研究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自主創業的,享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06]14號)檔案規定的優惠政策。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就業,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就業後不再實行見習期。凡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或崗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工資福利待遇,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評定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具體情況
(1)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或有相對應的自然減員需補充人員時,要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不低於40%的比例,聘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頒獎
(2)對於準備自主創業人員,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4)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應準予落戶。
(6)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時,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等。
相關政策
  1. 補貼:“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補貼,補貼標準根據每省情況各不相同。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公室為畢業生按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指定的農業銀行辦理銀行卡並負責按月發放。
  2. 保險:服務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要求,為“三支一扶”大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
  3. 體檢:“三支一扶”大學生體檢費用標準為300元/人。
  4. 經費:“三支一扶”計畫所需各項經費,由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解決。其中,到30個經濟欠發達縣服務的生活、交通補貼和保險費用,由省、市、縣(市、區)財政按5:3:2的比例負擔;到其他縣(市、區)服務的生活、交通補貼和保險費用,由所在市、縣(市、區)財政負擔,省財政將通過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對財政困難縣予以支持。“三支一扶”大學生的體檢和培訓費用由省財政承擔,工作經費由各級財政承擔。

組織招募

從2006年開始連續5年,每年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200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招募計畫側重於經濟欠發達地區。
(一)組織領導
省人事廳聯合教育廳、財政廳、農業廳、衛生廳(現衛生健康委)、團省委成立某省“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負責這項工作的總體規劃、協調和指導工作。有招募計畫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落實本地區基層服務崗位、組織招募、考核和指導檢查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請將名單和聯繫方式於6月16日前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宣誓儀式
省“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職能,主動參與,密切合作。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編制招募計畫,協調計畫組織實施及落實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有關經費的保障和監督管理;教育、衛生、農業、扶貧開發、共青團等部門負責本系統相關的政策落實,並做好業務指導、培訓和跟蹤服務等工作。

招募條件

招募對象是省內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其基本條件是: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

招募原則

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專業上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業、林業、水利、醫學、教育、經濟類為重點,同時優先招募家庭經濟困難的畢業生,優先安排高學歷畢業生,優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優先安排回生源地的畢業生。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式進行:
1、制定計畫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辦公室要收集、匯總當地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並上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辦公室根據統一規劃和有關要求,綜合確定各市招募崗位和數量,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計畫,於每年5月份面向社會發布。
2、組織招募
各級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有關政策,積極動員高校畢業生踴躍報名。報名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組織,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6月上旬完成。各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按照招募要求,對報名學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通過考核或考試方式確定服務人員初選名單,於6月中旬報送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審定。
3、確定人選
6月下旬,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對各市確定的人選審核後,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入選學生進行體檢。經審核、體檢合格的大學生,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組織其填寫《XX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登記表》,同時與服務單位簽署《XX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協定書》。6月底前,將確定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名單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公室備案。
4、培訓上崗
“三支一扶”大學生上崗前,要集中進行培訓。培訓主要內容為黨和國家關於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農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等,同時也應對服務地的生活、民情、風俗等予以介紹,幫助他們更快地適應工作和生活環境。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進農戶
培訓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的統一部署,由省教育廳、農業廳、衛生廳、扶貧辦等部門按不同服務項目人員分別組織。培訓時間一般為5天。
被招募高校畢業生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出具招募通知。畢業生接到招募通知後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直接到服務縣的政府人事部門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招募。
高校畢業生從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可列入學校當年就業率統計。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級人事部門在“三支一扶”計畫領導和工作機構中要發揮牽頭作用,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領導支持。要加強調研與指導,制定好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同時要及時了解計畫實施中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映溝通。“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紮實推進這項工作。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級“三支一扶”工作機構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三支一扶”計畫的重大意義和積極作用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讓更多的人了解、更多的單位支持、更多的大學生嚮往農村基層,真正唱響“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同時,充分利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宣傳優勢,加強對大學生的愛國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就業觀、創業觀和艱苦奮鬥理念的教育,號召廣大同學積極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貢獻青春和才智。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三)堅持標準,嚴肅紀律
各市、縣(市、區)“三支一扶”工作機構要根據服務單位的實際需求情況確定服務崗位,並按崗位條件和工作程式招募人員。招募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切實選拔品學兼優、專業對口,具有較強奉獻精神的大學生參加這項計畫。

人事管理

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並重的原則,由服務單位和服務縣“三支一扶”辦公室具體管理,省和市“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指導和協調。

戶檔管理

服務期間,“三支一扶”大學生戶口保留在原學校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縣政府人事部門,黨團組織關係轉至服務單位。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鄉鎮黨組織按規定程式辦理。

考核管理

縣“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服務單位負責平時考核。其中對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的大學生考核工作由縣(市、區)團委會同鄉鎮黨委進行。考核主要內容是“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並將考核結果報省、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備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審核,頒發由人事部統一印製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享受相關就業政策的依據。
“三支一扶”大學生應按規定完成服務工作,服務期間由於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須經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批准,並履行有關手續。

日常管理

縣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要負責生活補貼、交通補貼的發放,交納保險費用,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服務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等後勤保障,幫助解決其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服務單位要負責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起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培訓機會; 縣(市、區)團委要在每個接收“三支一扶”大學生的鄉鎮擇優選拔1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並負責協調落實相關任職手續。“三支一扶”大學生應遵紀守法,服從安排,虛心學習,聯繫民眾,自覺遵守服務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運用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為基層民眾服務。
三支一扶
領導視察住宿條件

報考內容

報考須知

條件
三支一扶招募對象一般為應屆畢業生及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學歷要求大專以上。基本條件為: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
同時各地三支一扶考試報考條件並不一致,具體大家請關注各地人事考試網以及三支一扶招募網。
填寫說明
報名人員必須仔細閱讀《招募公告》、《填表說明》等,登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填寫須按照下方的欄目填寫說明逐項認真填寫,不能遺漏,所填內容要準確無誤。報名人員承諾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資料真實準確,否則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填寫說明
信息欄
注意事項
姓名
填寫戶籍登記所用的姓名。少數民族學生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
填寫出生年月。如1986年6月出生,填寫“1986年6月”。
民族
填寫民族的全稱(如漢族、回族、朝鮮族、維吾爾族等),不能簡稱。
出生地
填寫學生本人出生所在地。
生源地
填寫升學時戶籍所在地。
“出生地”和“生源地”
填寫省、市或縣的名稱,如“江蘇豐縣”。直轄市直接填寫市名,如“上海”。
政治面貌
填寫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主黨派或民眾。
入黨時間
寫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時間。
“出生年月”和“入黨時間”
如實填寫,不能隨意更改。填寫方式一律採用XX年XX月的方式,如“1984年5月”。
健康狀況
根據本人的具體情況填寫“健康”、“一般”或“較差”;有嚴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體傷殘的,要如實簡要填寫。
畢業生類型
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2010、2011年畢業後未就業畢業生”,非上述兩種情況畢業生不得報名。
熟悉專業有何專長
填寫本人的業務專長。
學歷
填寫接受相應全日制教育的最高學歷,規範名稱為“大專”、“大學”、“研究生”。
學位
填寫獲何學科學位,如“法學學士”、“理學碩士”、“文學博士”,若未獲得學位,填寫“無學位”。
畢業院校
填寫畢業的院校。
系及專業
填寫所在系及專業。
專業類型
填寫專業類型,分別為:農業類、臨床醫學類、公共管理類等,具體可見《專業參考目錄》(報名網站首頁可下載)。
學生幹部類型
填寫所擔任的學生幹部類型,分別為:校級學生幹部、系級學生幹部、班幹部。其中校級學生幹部指擔任校學生會、社團聯會會長、副會長等職務;系級學生幹部指擔任院系團委副書記、學生會、社團聯會會長、副會長、學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及校團委、學生會、社團聯會部門負責人等;班幹部指擔任班長、副班長、團支部書記等;若未擔任過學生幹部,填寫“無”。
現家庭住址
填寫要詳細、準確。
郵編
填寫“現家庭住址”相對應的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填寫報名人便於聯繫到的固定電話和行動電話等(有多種聯繫方式的一併填寫)。
電子信箱
填寫2012年使用的電子信箱地址。
身份證號
按公安機關制發的身份證號如實填寫。
筆試地點
填寫參加筆試的地點
報考地區
填寫所要報考的地區名。每人限報一個地區,請仔細考慮,慎重填寫。
報考類別
填寫所要報考的類別名,分別為:支教、支農、支醫、扶貧。每人限報一個類別,請仔細考慮,慎重填寫。其中,選擇報考支教的,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是否服從省內調劑
填“是”或“否”。
服從省內調劑地區
填寫除報考地區外,服從調劑的其他地區名稱,不得超過兩個。
學習和社會工作簡歷
填寫學習和在校社會工作簡歷。學習簡歷,從國中畢業時填起,簡歷的起止時間填到月,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專業學習,前後要銜接,不得空斷(因病休學、休養、待分配等都要如實填寫)。社會工作簡歷主要填寫大學期間在高校社團、院系、班級所擔任的職務情況,職務要填寫規範的全稱。
獎懲情況
填寫獲院(系)、縣(市、區)以上獎勵,並註明獎勵時間。
所獲最高獎勵類別
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獎學金。受處分的,要填寫何年何月因何問題經何單位批准受何種處分,何年何月經何單位批准撤銷何種處分。沒有受過獎勵和處分的,要填“無”。
家庭主要成員
主要填寫報名人員本人的父母和配偶的有關情況。稱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要填寫準確。稱謂的寫法要規範:父母為父親、母親,配偶為妻子、丈夫。

考試介紹

考試科目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複習用書;面試和考核由“三支一扶”工作辦公室負責,按計畫設定一定比例,以縣(市、區)為單位按崗位分類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進入面試、考核人員名單。
考試題型
(1)《職業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數量關係、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能力。
《綜合知識》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識、黨的建設、法律知識、鄉鎮行政管理、鄉鎮經濟管理、鄉鎮機關公文寫作、省情等。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
(2)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由招錄機關確定考試方式和題型。

相關簡介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畫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實現“三支一扶”人員每年接受崗前培訓或在崗脫產培訓不少於5天,國家組織示範培訓覆蓋2.5萬人次以上,切實幫助“三支一扶”人員不斷增強政治思想水平,提高為基層民眾辦實事的能力素質,提升服務基層的效率。
為什麼要開展能力提升專項計畫?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自2006年開始實施,每五年一輪,目前已圓滿完成兩輪,並於今年4月正式啟動第三輪。截至2015年,總計27.6萬名畢業生回響祖國號召,投身農村、服務基層,在廣袤的田野上揮灑熱血和汗水。“三支一扶”計畫成為向基層輸送急需人才的重要渠道和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的重要品牌。
農村基層雖然天地廣闊,但是環境艱苦、情況複雜,剛剛走出校園的“三支一扶”人員容易產生“水土不服”現象,有的空有一身力氣不知如何發揮作用,有的理論知識豐富但與基層脫節,加之各地較為重視崗前培訓,而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職業發展培訓較為薄弱,導致“三支一扶”人員在與基層工作精準對接方面仍有差距。
為了更好地實施第三輪“三支一扶”計畫,解支扶人員能力提升之“渴”,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特別開展“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畫。“計畫的實施以服務基層發展為核心,以提高‘三支一扶’人員能力素質為重點,加快構建‘三支一扶’人員教育培訓體系,完善‘三支一扶’人員教育培訓制度。通過能力提升計畫,增強‘三支一扶’人員對基層崗位的適應性和專業性,使他們更接地氣,成長更快,能為基層發展做出更大貢獻。”人社部人力資源市場司司長孫建立表示。
誰可以參加能力提升專項計畫?
一個人也不能落下,一個環節也不能少。能力提升專項計畫不僅針對剛剛畢業參加“三支一扶”計畫的大學生,也面向所有在崗支扶人員。崗前、在崗、離崗前,支扶過程中的每一個階段,支扶人員都可以接受為其量身打造的培訓課程。
崗前培訓主要針對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一般在每年第三季度舉辦,旨在幫助他們儘快完成從學生到基層工作者的角色轉變,適應基層生活。通過培訓,他們將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國情民情教育,學習相關業務政策、民眾工作方式方法等基層工作必須掌握的知識和技能。
服務半年以上的支扶人員可以通過在崗脫產培訓進行“充電”。基層公共服務基本理論知識、基本政策法規、社會管理、專門業務知識等培訓內容將幫助他們解決在基層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提高服務基層民眾的能力。
期滿就業涉及“三支一扶”人員切身利益,中央、地方政府和用人單位設定了多元化優惠政策,但不少“三支一扶”人員對政策不熟悉、不了解。基於此,能力提升專項計畫還為即將期滿就業的支扶人員設計了離崗前培訓。期滿流動政策、創新創業政策介紹,就業形勢分析,可以幫助支扶人員了解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就業指導、職業發展培訓,則幫助支扶人員提升就業和創業能力,為今後發展搭好階梯。
如何保障能力提升專項計畫有效開展?
示範培訓項目和一般培訓項目將分別由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提供保障。示範培訓項目由人社部會同財政部根據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需要和地方工作開展情況確定,以在崗培訓為主。由國家安排培訓經費,對納入示範培訓計畫的人員按照每人3000元/次的標準給予補助。一般培訓項目由省級或地市級人社部門根據本地工作實際需要組織實施,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相應經費。
新規已出台,實施是關鍵。人社部、財政部將根據招募計畫、到崗人數及培訓實施情況,研究確定示範培訓計畫,進一步明確培訓班次、對象、內容等,同時對示範培訓班舉辦及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省級人社部門也將加強對地市級組織實施能力的指導、督查和檢查,規範培訓活動,提高培訓實效。

通知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培養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的基層人才為根本,以服務基層、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結構為目的,以穩定規模、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為重點,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幹事創業,加快培養一支紮根基層、奉獻基層的青年人才隊伍,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目標任務。每年選派3.2萬名左右,累計選派16萬名,並結合就業形勢和“三支一扶”事業發展需要,適時合理調整“三支一扶”計畫補助名額。用五年時間,為基層輸送和培養一批急需緊缺的管理人才、專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著力構建“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的長效機制。
二、完善選拔招募政策
(三)拓展服務崗位。創新崗位開發模式,繼續開發基層教育、衛生、農業、社會保障等服務崗位。加大社會工作、文化旅遊、鄉村規劃、農技推廣、法律服務等鄉村振興急需崗位開發力度。大力開發鄉鎮(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資源管理、生態修復工程、營林生產等生態文明建設服務崗位。鼓勵探索設定鄉村振興協理員等崗位。
(四)科學制定招募方案。結合基層人才需求和崗位空缺情況,合理確定招募規模、條件。各地可在下達的中央財政補助名額基礎上,適當擴大招募規模。嚴格選拔招募程式,推進部、省聯動發布招募方案、考試公告等工作。招募計畫要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向脫貧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優先招募脫貧戶、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優先招募已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醫學類畢業生。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降低開考比例,提高招募本地戶籍畢業生比例。
三、強化培訓培養
(五)提高培訓質量。深入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畫,加強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等重點領域的示範培訓,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給予補助。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籌推進崗前、在崗和離崗前培訓工作,確保“三支一扶”人員每人每年參加培訓不少於5天。強化專業培訓,將“三支一扶”人員納入相關行業人才培訓範圍。各地可根據實際,開展對口交流、跟班學習、調查研究等活動。
(六)加強鍛鍊培養。擇優選拔“三支一扶”人員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河(湖)長助理、林(場)長助理、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等職務。強化崗位鍛鍊,建立導師培養制,推廣“一幫一”“傳幫帶”等結對幫扶做法。對符合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規定的支醫人員,憑服務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助辦理參加考試手續。推動“三支一扶”計畫與基層青年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相銜接,對紮根基層的“三支一扶”計畫服務期滿人員在職稱評定、人才項目選拔、進修學習、參加學術會議等方面優先考慮。
四、健全服務保障機制
(七)落實工作生活補貼。“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標準要按照當地鄉鎮機關或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收入水平確定,並根據物價、同崗位人員待遇水平等動態調整。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務的,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補貼。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西部地區每人每年3萬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區每人每年4萬元),中部地區每人每年2.4萬元,東部地區每人每年1.2萬元。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落實投入責任,安排相應配套資金,按月足額發放工作生活補貼。
(八)落實社會保險等待遇。“三支一扶”人員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保險。各地可根據實際,按規定為“三支一扶”人員辦理補充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中央財政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為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人員發放一次性安家費。各地要為“三支一扶”人員提供交通、住宿和一伙食等方面便利,參照本單位工作人員標準給予相應補助。
五、加強日常管理
(九)嚴格考核管理。“三支一扶”人員一般安排在鄉鎮基層單位服務,服務期為兩年,期間原則上不得借調到上級單位幫助工作。要加強對“三支一扶”人員日常、年度和期滿考核工作,對承擔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的可開展專項考核,考核結果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各地要健全“三支一扶”人員考核獎勵機制,對考核優秀的給予通報表揚,並可參照當地績效考核實際,給予考核優秀及合格的一定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及時談話提醒。
(十)做好日常服務工作。各地要定期開展走訪、座談、慰問等活動,聽取“三支一扶”人員的意見和建議,掌握思想動態和工作生活情況。要關心關愛“三支一扶”人員,按規定做好戶口遷移、人事檔案轉遞、黨團關係接轉等工作。要加強對“三支一扶”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時吸納符合條件的人員加入黨組織。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為符合規定人員頒發《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六、促進服務期滿流動
(十一)加大機關定向考錄和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力度。落實公務員定向考錄政策,各省(區、市)每年應拿出公務員考錄計畫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計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各省(區、市)縣鄉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拿出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崗位,對“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專項招聘,並增加工作實績在考察中的權重,聘用後可以不再約定試用期;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對“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十二)支持繼續學習深造。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畫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高職(高專)畢業生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可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支醫服務的,期滿且考核合格後由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十三)促進多渠道就業創業。各地要依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自主就業的服務期滿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的,提供“一對一”就業幫扶。及時將有創業意願的服務期滿人員納入創業引領行動,提供創業培訓、孵化等服務,鼓勵創辦家庭農場(林場)、農民合作社,按規定落實扶持政策。參加“三支一扶”計畫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兩年內在參加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考錄(招聘)、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七、工作要求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林草局、共青團中央成立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各自職能,共同推進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宣傳引導,搞好銜接溝通,抓好工作落實。
(十五)嚴格資金管理。各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中央補助資金測算工作,按時申報年度補助資金。財政部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結果,向各省級財政部門下達當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並按一定比例提前下達下一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省級財政部門要按照“三支一扶”計畫中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做好經費保障和管理工作,加強績效評價,加快執行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加強對“三支一扶”工作的績效管理和運行監控,並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中央財政補助名額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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