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管理、發放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管理、發放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8年03月15日
- 發文字號:冀勞社辦[2003]4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管理、發放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關於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管理、發放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全文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為了加強和規範《再就業優惠證》管理,認真落...
《陝西省發放管理辦法》是2003年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一份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意見》精神,...
第一條 為推進再就業政策落實和再就業工作,根據中央和省關於《再就業優惠證》發證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再就業優惠證》為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時,憑《再就業...
海南省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 (瓊發[2003]1號)各市、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為妥善解決我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根據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
吉安市《再就業優惠證》管理辦法,是根據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吉府發[2006]2號),現就我市《再就業優惠證》管理,制定定操作辦法,從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吉安市《再就業優惠證》管理辦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 [2005] 36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就業是民生之本,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再就業工作,2002年下發了《關於...
根據全國、全省、全市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將 2005 年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通知如下:一、總體要求二、工作重點正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05年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檔案內容 編輯 語音 2005 年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千方百計穩定就業擴大就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精神,現就貫徹落實促進就業有關扶持政策...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規定》以及《貴州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08〕18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更加積極就業政策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切實做好全省就業再就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進一步明確就業再就業工作的目標任務,逐步建立促進就業...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3年05月12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中央、國務院對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高度重視。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推動全民創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就業和失業管理,規範用人單位用工和勞動者就業失業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就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勞動保障部第28號令)、《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
《關於加快推進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是2003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自去年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再就業工作會議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發〔2002〕12號、蘇發〔...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和《省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24號,以下簡稱《省政府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市...
1、《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通知的意見》(閩政[2006]5號)和《龍巖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龍政綜[2006]...
5、承辦銀行發放貸款後,在5個工作日內將借款契約及其它貸款資料返回擔保機構。第十一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需持資料:1、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再就業優惠證》或《復員轉業退役證》、《失業證》、《殘疾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加大勞動監察工作力度,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引導國有企業穩定並增加就業。三、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九)延長持證人員享受就業扶持政策的期限。對2008年底前審批,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的...
2006年5月1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6〕18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明確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再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籌城鄉就業,...
(八)《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規定的各項稅收政策繼續有效,審批截止日期為2008年底,2009年以後的稅收政策另行規定。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的,凡符合相關條件,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符合...
2、加強基礎工作,強化基礎管理。在今年,一是要進一步核實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各類人員基數,並建立基本資料庫和台賬,做到一個不漏,切實做好為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免費核發《再就業優惠證》的工作;二是通過數據的管理,掌握優惠政策的落實...
為鼓勵下崗失業人員通過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再就業,規範和加強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意見》(粵府[2006]3號)、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於進一步...
為貫徹省政府《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冀政〔2009〕94號)精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延長稅收優惠政策 2008年底前領取《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
(四)鼓勵各類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規定的各項稅收政策繼續有效,審批截止日期為2008年年底。吸納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
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滿足公共利益和就業困難人員需要的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崗位。可安置對象 依據《關於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第二條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