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1日市人民政府發布 2003年10月8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決定》重新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天津市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03年11月10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2000年9月11日市人民政府發布 2003年10月8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決定》重新修訂。
2000年9月11日市人民政府發布 2003年10月8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決定》重新修訂。於2003年10月8日經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並於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二...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天津市流動人口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二章 流動人口的管理 編輯 語音 第十條 年滿16周歲,在本市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口應當向暫住地公安機關申領《暫住證》。其他流動人口應當向暫住地公安機關申報暫住登記。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容留或者雇用違反暫住登記和《暫住證》管理規定的流...
修訂的條例 (2004年1月6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3月30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順利進行,根據...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通知.是天津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0日印發 的檔案.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規範人口服務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於2014年2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2月14日 修改決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
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計畫生育條例》、1993年3月9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計畫生育條例〉第七條第三項中收養人年齡規定的決定》、1994年4月15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天津市保全服務業管理規定 (1998年1月9日市人民政府發布2002年1月18日市人民政府修訂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保全服務業管理規定〉的決定》再次修訂公布)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全服務業管理, 規範保全服務活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
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可在津享受三個方面的教育待遇:(一)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二)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條件...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9月4日上午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會後,法制委員會召開了第二十二次會議,會議應到委員13人,實到委員12人。會議認真研究了常委會會議對決定草案的審議意見。
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1年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9號公布 根據2004年12月1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002年8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一、法律規定(附新舊對照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2015年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背景資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5年12月27日通過 現予公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1987年4月1日...
會議對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和修改,形成了《天津市法制宣傳教育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二次審議稿經市人大常委會第五次主任會議決定,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現就修改的主要問題匯報如下:一、關於法制宣傳的重點對象 草案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是: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
條例全文 (1983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6年8月27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區、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9年8月16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
(1998年12月31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廣東省流動人員管理條例》根據2003年7月25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流動人員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9年7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為《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2015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12月27日發布,自2002年09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2015),2015年12月2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2015...
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上海市流動人口衛生防疫管理暫行規定》(1994年8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並重新發布)。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決定》業經二○○六年十月二十日省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 長 張左己 2006年10月20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決定對《黑龍江省流動人口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五條中的“其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負責流動人口...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1992年5月20日國務院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1992年6月28日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於1992年8月1日實施。現行版本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676號發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法規歷程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
《遼寧省流動人口管理條例》是遼寧省施行的條例。信息發布 1996年5月21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5月30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流動人口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6月30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根據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國務院決定廢止行政法規: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5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5號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已經2009年4月2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 國務院部門規章 關於廢止8件交通規章的決定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 關於修改《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的決定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關於修改《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決定 道路旅客...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0號發布)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1號發布)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2號發布)能 源國務院關於修改《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決定(1998年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
另外,因已經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發展要求或者已經被新的規章所代替,教育部決定對《國家教育委員會直屬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民辦高等學校設定暫行規定》《義務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予以廢止。以上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1年02月28日發布,自1984年10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1984年05月31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決定(2001),2001年02月28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修正)...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 (2003年10月15日)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 (2004年5月27日)附:環境保護部關於廢止、修改部分環保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 決定(節錄)(2010年12月22日)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 (2005年2月28日)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2005年4月30日)血站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解決有關農村落戶問 題的請示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農民進入集鎮落戶問題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 的批覆 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定 暫住證申領辦法 ...
印發《關於全面推進人民法院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2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2012年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計算標準的通知 (2012年5月29日)【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貴州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 (2012年5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河北省政府採購管理...
“法律隨身查系列”叢書自2007年初出版以來,受到了讀者的廣泛好評,其中一些品種多次重印。隨著這兩年國家法律法規大規模的清理和修訂,我們也在原書基礎上修訂改版,全新推出了圖錶速查版,並體現了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的最新修改變化。新版的隨身查系列繼續秉持小巧便攜的設計理念,...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選舉法的決定。這次選舉法修改的突出特點和主要精神,可概括為“實行一個相同”、“體現三個平等”。新一輪的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應當嚴格按照修改後的選舉法進行。“實行一個相同”,就是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體現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