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隨身查

婚姻法律隨身查

《婚姻法律隨身查》是2009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本書主要對於重點法條,增加了法律專家對條文內容的細緻講解,幫助讀者體會立法精神,正確把握條文含義。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編輯推薦,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1.圖錶速查。在每《婚姻法律隨身查(圖錶速查版)》的最前面都提煉了若干重要法律知識點的實用速查圖表,依據書中收錄的重點法律法規條文內容總結歸納而成,方便讀者迅速查找重點問題。
2.關聯腳註。為了實現法條之間相互的銜接適用,腳註中所有關聯法條都註明了在書中的頁碼,一些法律適用的解釋性批覆與答覆的內容也作為腳註附在相關法條之後,便於讀者更深入地理解法律。

編輯推薦

“法律隨身查系列”叢書自2007年初出版以來,受到了讀者的廣泛好評,其中一些品種多次重印。隨著這兩年國家法律法規大規模的清理和修訂,我們也在原書基礎上修訂改版,全新推出了圖錶速查版,並體現了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的最新修改變化。
新版的隨身查系列繼續秉持小巧便攜的設計理念,採用獨特的口袋書開本,每個分冊都精心選取該領域最核心的現行有效法規,體現最新的立法動態,為您查找法規、學法用法提供最大的便利!
《婚姻法律隨身查(圖錶速查版)》的最大特點在於“速耷法條”和“延伸法條”。

圖書目錄

實用圖錶速查
1.結婚的要件
2.禁止的婚姻家庭行為
3.無效婚姻
4.可撤銷婚姻
5.收養關係
6.協定離婚
7.訴訟離婚
8.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9.夫妻個人財產
10.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計算公式
11.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流程圖
12.事實婚姻
13.同居關係
14.夫妻共同財產
15.夫妻約定財產制
16.繼父母子女關係
17.離婚後財產的處理
18.離婚後特殊財產的處理
19.離婚後債務的清償
20.補償權和經濟幫助義務
21.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01年1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3年12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
(2004年3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
(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
(2009年5月11日)
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
(2004年12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2001年6月20日)
二、結婚
婚姻登記條例
(2003年8月8日)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4年3月29日)
婚前保健工作規範
(2002年6月17日)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2003年9月25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答覆
(2004年2月20日)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2006年1月23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出國人員在港工作期間辦理結婚
登記所需證件、證明問題的復函
(2005年11月4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補發婚姻登記證中相關欄位填寫
問題的復函
(2007年1月9日)
民政部關於外國人、華僑提供的無配偶證明認定問
題的通知
(2008年2月15日)
民政部關於為汶川特大地震災區有關人員出具婚姻
登記證明問題的復函
(2008年8月4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持中國護照在台工作人員辦理結
婚登記所需證件、證明材料問題的復函
(2008年8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的婚姻
關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
(1987年1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婚姻登記行政案件原
告資格及判決方式有關問題的答覆
(2005年10月8日)
三、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1989年1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993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993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
(1996年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認真處理涉軍糾紛和案件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意見
(2000年12月25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辦理結婚登記問題的答覆
(2004年1月20日)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法務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駐外使領館處理華僑婚姻問題的若干規定
(1983年11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留學生在留學期間如何在人民法院進行離婚訴訟問題的函
(1989年6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在居留地所在國無合法居留權的我國公民的離婚訴訟文書的效力的復函
(1991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未經我人民法院確認,當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的復函
(1993年1月22日)
民政部關於認定台灣地區有關法院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調解書效力的通知
(1999年1月12日)
……
四、家庭關係
五、法律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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