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的決定》,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的決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4.01.17 實施時間...
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各級人民政府制訂本轄區生育計畫不得突破人口規劃指標。各級人民政府實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具體落實到村、居民區和單位。第七條 一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都應當執行本條例。有關部門制訂的政策必須有利於計畫生育,...
2014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作出《關於修改第十九條的決定》,將《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同時刪除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2017年4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號公布 根據2023年12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2號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浙江省房屋建築白蟻防治管理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內容解讀 新修訂的...
浙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實施辦法是省政府(省長萬學遠)第30號令,於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該辦法主要針對有本省戶籍或者在本省轄區內居住的、現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有生育能力的的中國公民,統一領導本轄區流動人口的...
《浙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正文內容 第一條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研究、開發計畫生育新技術,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生殖保健服務,滿足育齡人群在計畫生育和生殖保健方面日益增強的需求,增進人們身體健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古盪灣萬塘路256號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中心 主要職能:1、負責全省...
8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記者會,通報本次常委會會議擬審議的法律草案的主要情況,其中將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浙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規定和溫州市委、市政府《關於...
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生育假由30天延長到60天。具體內容 按照《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遼寧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二章 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編輯 語音 第七條 縣以上人民政府依據《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年度人口發展計畫和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根據人口...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對《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作...
2002年11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3年1月16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30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是2011年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檔案。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2.12.14 實施時間 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福建...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4.03.27 實施時間 2014.03.27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婚假...
2021年8月17日至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將在北京舉行。其中將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2021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適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