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珪

閔珪

閔珪(1430—1511年),字朝瑛,烏程(今浙江湖州)人。明朝名臣。

天順八年(1464)成進士,與李東陽同年,授御史,出京巡按河南。成化六年(1470),擢拔為江西副使,再改為廣東按察使。後又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弘治五年(1492)為兩廣總督,與總兵官毛銳出兵鎮壓古田僮族,自監桂(今屬廣西桂林)出發,連破七寨,他賊悉就撫。

弘治七年(1494),以功遷南京刑部尚書,不久召為左都御史。弘治十一年(1498),加太子少保,弘治十三年(1510)取代白昂刑部尚書正德元年(1506)六月,上疏請求退休,朝廷不許。第二年又上書求退,批准。正德六年(1511)十月卒。贈太保,謚莊懿。著有《閔珪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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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本名:閔珪
  • 字號:字朝瑛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烏程(今浙江湖州)
  • 出生時間:1430年
  • 去世時間:1511年
  • 主要作品:《閔莊懿集》
  • 主要成就:平定叛亂
  • 官職:兩廣總督、刑部尚書、太子少保
  • 諡號:莊懿
  • 追贈:太保
人物生平,個人著作,人物評價,親屬成員,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閔珪,天順八年(1464)成進士,與李東陽同年,授御史,出京巡按河南。成化六年(1470),擢拔為江西副使,再改為廣東按察使。後又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
閔珪像閔珪像
弘治五年(1492)為兩廣總督,與總兵官毛銳出兵鎮壓古田僮族,自監桂(今屬廣西桂林)出發,連破七寨,他賊悉就撫。弘治七年(1504)以功遷南京刑部尚書,不久召為左都御史。弘治十一年(1498),加太子少保,弘治十三年(1501)取代白昂為刑部尚書,孝宗稱:“朕知閔珪老成,人才難得,唯茲事過拗。”正德元年(1506)六月上疏請求退休,朝廷不許。第二年又上書求退,批准。正德六年(1511)十月卒。贈太保,謚莊懿。

個人著作

著有《閔珪文集》十卷。

人物評價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當是時,冰鑒則有王恕彭韶;練達則有馬文升劉大夏;老成則有劉健謝遷;文章則有王鏊丘濬;刑憲則有閔珪、戴珊

親屬成員

次女嫁潘夔,生潘季馴
從孫閔如霖,南京禮部尚書。
如霖曾孫閔洪學,吏部尚書。
洪學從弟閔夢得,兵部戎政尚書

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七十一》
閔珪,字朝瑛,烏程人。天順八年進士。授御史。出按河南,以風力聞。成化六年擢江西副使,進廣東按察使。久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南、贛諸府多盜,率強宗家僕。珪請獲盜連坐其主,法司議從之。尹直輩謀之李孜省,取中旨責珪不能弭盜,左遷廣西按察使
晟舍閔氏墓石像晟舍閔氏墓石像
孝宗嗣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入為刑部右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與總兵官毛銳古田僮。副總兵馬俊、參議馬鉉自臨桂深入,敗死,軍遂退。詔停俸討賊。珪復進兵,連破七寨,他賊悉就撫。
弘治七年遷南京刑部尚書,尋召為左都御史。十一年,東宮出閣,加太子少保。十三年代白昂刑部尚書,再加太子太保。以災異與都御史戴珊共陳時政八事,又陳刑獄四事,多報可。
珪久為法官,議獄皆會情比律,歸於仁恕。宣府妖人李道明聚眾燒香,巡撫劉聰信千戶黃珍言,株連數十家,謂道明將引北寇攻宣府。及逮訊無驗,珪乃止坐道明一人,余悉得釋,而抵珍罪,聰亦下獄貶官。帝之親鞫吳一貫也,將置大辟,珪進曰:“一貫推案不實,罪當徒。”帝不允,珪執如初。帝怒,戴珊從旁解之。帝乃霽威,令更擬。珪終以原擬上,帝不悅,召語劉大夏。對曰:“刑官執法乃其職,未可深罪。”帝默然久之,曰:“亦知珪老成不易得,但此事太執耳。”卒如珪議。
正德元年六月,以年逾七十再疏求退,不允。及劉瑾用事,九卿伏闕固諫,韓文被斥,珪復連章乞休。明年二月詔加少保,賜敕馳傳歸。六年十月卒,年八十二。贈太保,謚莊懿。
從孫如霖,南京禮部尚書。如霖曾孫洪學,吏部尚書。洪學從弟夢得,兵部戎政尚書。他為庶僚者複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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