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辦公室,主要職責,黨群人事職責,法制稽查科,主要職責,投訴舉報中心職責,受理髮證科,科教信息科,食品安全監督科,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科,飲用水學校職業衛生監督科,職業衛生監督職責,學校衛生監督職責,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職責,醫療執業傳染病防治監督一科,醫療執業傳染病防治監督二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稽查科、受理髮證科、
科教信息科、食品安全監督科、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科、
飲用水學校
職業衛生監督科、醫療執業傳染病防治監督一科、醫療執業
傳染病防治監督二科。
辦公室
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全所各項行政業務工作,制定本所
行政業務管理制度和考核標準並做好督促落實及考核工作。
2、組織召開所內綜合性工作會議,負責會議決定的落實、監督執行和執行情況的反饋。
3、負責起草所內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請示等檔案,並對各科室起草的公文和信息等進行審核。
4、負責全所公文的處理及立卷、歸檔、
借閱等檔案管理工作,規範各科室
檔案管理,負責全所
保密工作。
6、負責本所
財務管理和公用財物的計畫、
採購、保管、使用和管理。
黨群人事職責
1、負責
黨務、
人事、
新聞宣傳、
紀檢、
監察、
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民眾團體、統戰、退休人員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督查和反饋黨總支部決議的貫徹情況。
2、負責落實黨總支部各種會議、學習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完成黨總支各類公文起草修訂工作和黨內文書、保密資料的收集、歸檔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黨員的教育管理,制訂並落實黨員、
幹部、職工
政治理論、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學習計畫;同時負責受理、調查對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信訪(舉報)。
5、組織制定並落實黨務、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式,負責工資福利、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統計和相關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6、負責所內設科室職能和編制管理,做好人員的配置、調配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
職稱評審工作。
法制稽查科
主要職責
1、負責全所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的
質量控制(包括監督執法文書管理、辦案質量與現場抽查)。
2、負責衛生法律、規章和衛生標準的收集整理和衛生法規
諮詢,組織制定有關衛生
行政執法業務規範性檔案。
3、負責對市本級行政處罰案件初審、質量評審及案件上報審批;定期組織開展案例評析和案卷質量講評。
5、按照稽查工作規範全面開展
稽查工作。制訂全市稽查工作制度、計畫、程式;承擔全市及所內落實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以及
衛生監督員執法行為的稽查。對衛生監督機構行政執法工作作出評價、提出建議。
6、負責健康相關產品或場所抽檢任務的分配及結果上報。定期向市衛生局上報健康相關產品或場所的衛生質量抽檢情況。
7、負責布置、收集、覆核、匯總、分析、上報相關和各類綜合性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
投訴舉報中心職責
2、負責網路舉報受理、分辦、答覆。
3、對區、縣(市)投訴舉報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受理髮證科
1、負責市衛生局政務服務視窗的相關工作。
2、做好市本級行政許可資料、現場審查(除放射診療許可)等工作,及時移交相關單位及資料。
3、負責預防性衛生審查工作。
4、負責建立各類衛生行政許可檔案;協調和督促有關科室按時限要求完成衛生行政許可的資料審查和現場審查工作。
5、負責各區、縣(市)衛生行政許可的業務指導。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相關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
7、負責衛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資料的接送。
科教信息科
1、制定各項科教培訓教育計畫,確定培訓教育內容,組織落實科教培訓工作。
2、牽頭組織全市衛生監督人員及管理相對人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法規培訓和教材編寫,發放培訓相關證書。
3、承擔本所科教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全所科研課題,學術論文、帶教學生的管理。
4、負責所網路信息相關資料的收集和網頁的更新。
5、負責組織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食品安全監督科
1、全面負責制訂全市(含市本級)餐飲服務場所、集中式餐具消毒衛生監督工作計畫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查和管理。
2、負責實施市本級餐飲服務單位和集中式餐具消毒企業的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並上報相關科室。
3、負責涉及餐飲服務單位、集中式
餐具消毒企業的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
4、負責制定全市
餐飲服務單位、集中式餐具消毒企業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計畫,配合做好培訓工作;收集掌握集中式餐具消毒企業監測情況並匯總通報。完成餐飲服務場所和消毒餐具的抽檢任務。
5、督促、指導、協調區、縣(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餐飲服務和集中式餐具消毒的監督工作和處理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相關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科
1、全面負責制訂全市(含市本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計畫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查和管理。
2、負責實施市本級公共場所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並上報相關科室。
3、負責涉及公共場所衛生的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負責公共場所愛滋病防治監管工作。
4、負責制定全市公共場所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計畫,配合做好培訓工作;收集掌握公共場所監測情況並匯總通報。完成公共場所的抽檢任務。
5、督促、指導區、縣(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和處理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相關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
7、負責重大活動的公共場所衛生安全保障工作。
飲用水學校職業衛生監督科
職業衛生監督職責
1、負責
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宣傳工作。負責職業病鑑定組織工作。
2、負責監督管理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
3、按照衛生部門職責,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共同做好職業病防治監督工作。
4、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相關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
學校衛生監督職責
1、全面負責制訂全市(含市本級)學校衛生(含學校內餐飲服務、醫療執業、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計畫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查和管理。
2、負責實施市本級學校的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並上報相關科室。完成學校衛生的抽檢任務。
3、負責涉及學校衛生的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
4、負責制定全市學校衛生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計畫,配合做好培訓工作;收集掌握學校衛生監測情況並匯總通報。
5、督促、指導區、縣(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學校衛生監督工作和處理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相關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職責
1、全面負責制訂全市(含市本級)
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衛生監督工作計畫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查和管理。
2、負責實施市本級生活飲用水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並上報相關科室。完成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抽檢任務。
3、負責涉及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衛生的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
4、負責制定全市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等單位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計畫,配合做好培訓工作;收集掌握集中式供水單位自檢、監測情況並匯總通報。
5、督促、指導區、縣(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衛生監督工作和處理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相關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
醫療執業傳染病防治監督一科
1、全面負責制訂全市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等衛生監督工作計畫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督查和管理。
2、負責管轄區傳染病防治、本級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放射診療等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並上報相關科室。負責管轄區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3、負責管轄區涉及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傳染病防治、放射診療等方面的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
4、負責制定全市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單位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計畫,配合做好培訓工作;收集掌握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等單位監管情況並匯總通報。
5、督促、指導管轄區區、縣(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傳染病防治、放射衛生等方面的衛生監督工作和處理突發事件。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相關衛生監督
統計報表和資料。完成管轄區
消毒產品等相關方面的抽檢任務。
醫療執業傳染病防治監督二科
1、全面負責制訂全市傳染病防治、放射診療衛生監督工作計畫以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督查和管理。
2、負責管轄區傳染病防治、本級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放射診療等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並上報相關科室。負責管轄區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3、負責管轄區涉及醫療執業、采供血、母嬰保健、傳染病防治、放射診療等方面的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
4、負責制定全市傳染病防治、放射診療衛生監督的培訓計畫,配合做好培訓工作;收集掌握傳染病防治、放射診療等單位監管情況並匯總通報。
5、督促、指導管轄區區、縣(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醫療執業、采供血、
母嬰保健、
傳染病防治、放射診療等方面的衛生監督工作和處理
突發事件。
6、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相關
衛生監督統計報表和資料。完成管轄區
消毒產品等相關方面的抽檢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