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

2021年11月18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湖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印發了《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湖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湖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方案內容,社會影響,方案主旨,

方案內容

根據《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到2022年底,在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區域內統一基本醫保政策、統一經辦業務流程、統一醫保信息系統,建立風險調劑金制度。
《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表示,實行基本醫保基金(下稱“基金”)長株潭區域一體化管理、統籌調劑使用,合理均衡長株潭三市之間基金負擔,提高基金整體抗風險能力。
統籌考慮長株潭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統一基本醫保政策,實現基本醫保繳費年限互認,確保長株潭區域範圍內參保人員基本醫保待遇一致。
業務流程的辦理,將依託省“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按照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工作要求,全面推進醫保經辦視窗政務服務流程重塑,以數據通、系統通、業務通促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
同時,加快建設全省醫保信息系統,實現與“兩定”機構、銀行、保險及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有效對接。
《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還明確,建立統一的基金決算制度,建立健全預決算管理體制,實行全程預決算監督。建立區域範圍內基本醫保基金風險預警和調控機制,按照上年度統籌基金籌資總額的3%建立風險調劑金,實行區域範圍內醫保基金運行風險共擔。

社會影響

《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在長株潭區域範圍內基本醫保制度統籌管理,實現參保人員依法參保繳費,公平享受基本醫保待遇,實現基本醫保制度一體化。

方案主旨

《長株潭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旨在助力“三高四新”戰略實施,全面推進長株潭區域基本醫保一體化發展,實現長株潭三市與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籌管理、風險共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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