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是1991年11月27日長春市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
- 發布時期:1991年11月27日
- 發布單位:80705
- 文號:長府發[1991]93號
- 生效日期:1991-11-27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長春市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是1991年11月27日長春市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長春市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是1991年11月27日長春市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具體內容(1991年11月27日長府發〔1991〕93號)第一條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鼓勵外商投資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情況,作如下...
長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鼓勵外商投資,擴大對外開放,加快我市經濟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我市行政區域...
長春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 (1992年7月9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人自主權和職工工資...
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7.05.28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長春市鼓勵出口創匯的若干規定》是長春市政府1991年11月29日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來源 長春市鼓勵出口創匯的若干規定 (1991年11月29日長府發〔1991〕92號)第一條為進一步鼓勵企業發展出口商品生產,提高我市出口創匯能力,發展外向型...
《長春市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是長春市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由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1993年12月22日通過,經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1994年1月15日批准的一份地方法規。【生效日期】...
第五十一條 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清算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第五十二條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本市投資的企業進行清算,按照本條例辦理。第五十三條 企業破產清算,不適用本條例。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由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
支持複製推廣自貿區相關政策和制度創新成果,提高貨物進出口、跨境投資便利化水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長春海關、省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局)(十八)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依法用於境內股權投資,...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搞活資金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2年6月8日吉政發〔1992〕30號)加快我省經濟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是資金短缺。我省信貸資金占壓嚴重,自給率低;可用資金用得不活;吸引外資數額較小,資金缺口很大。解決我省資金...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和其他適用於台灣同胞投資的涉外法規的有關精神,進一步擴大吉林省與台灣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鼓勵台灣同胞在吉林省投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觀本規定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其它用工單位。第三條企業享有依法招聘錄用職工、選擇用工形式、安排工作崗位和確立、變更、終止、解除勞動者同勞動關係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