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搞活資金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吉林省政府1992年6月8日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搞活資金若干問題的規定
- 發布單位:80702
- 發布文號:吉政發[1992]30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生效日期:1992-06-08
【發布單位】80702
【發布文號】吉政發[1992]30號
【發布日期】1992-06-08
【生效日期】1992-06-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搞活資金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2年6月8日吉政發〔1992〕30號)
加快我省經濟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是資金短缺。我省信貸資金占壓嚴重,自給率低;可用資金用得不活;吸引外資數額較小,資金缺口很大。解決我省資金問題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需要的,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國家專業銀行為主體,地方金融機構相配合,民間集體金融組織做補充的金融格局,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資機制,努力做到用活可用資金,盤活占壓資金,吸引省外國外資金。
一、積極發展企業直接融資
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很重要的一個內容是引導企業增強金融意識,把企業推向金融市場,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擴大企業直接融資。鼓勵企業向社會發行短期融資債券,補充流動資金不足。允許企業為籌集技術改造資金和重點項目建設資金髮行長期債券。效益好、信譽高的企業,可向省外發行債券。債券利率可以適當浮動,但要考慮舉債收益,以保證償還債券本息,企業發行內部集資債券,由當地人民銀行批准;企業向社會發行債券,向人民銀行市、地、州分行下放一定額度的審批權。
積極試行股份制。集體企業特別是新辦的城區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應積極實行股份合作制。長期不景氣的國營工商小企業,可向社會公開折股出售,實行股份制經營。選擇部分國營大中型企業,在國家股占一定比重,能夠控制經營方向的前提下,試行股份制。企業實行股份制主要採取內部職工持股或法人持股的形式。發展企業之間參股,鼓勵投資部門和銀行入股。具備條件的企業,經過批准,可以發行股票,並在指定的證券交易部門進行轉讓。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效益好、信譽高的企業到上海、深圳股票市場發行股票,爭取上海、深圳股票市場在我省設立“視窗”。成立省股份制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有關政策的制定等工作。
二、進一步開拓資金拆借市場
要以省融資中心為核心,建立和拓展省內融資網路;省和市(地、州)兩級融資中心要積極與省外較大的融資中心聯網;允許縣(市)設立同業拆借市場,廣開融資渠道,積極拆入資金。為增大拆借能力,允許各專業銀行從自有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擴大會員基金。人民銀行應在提供短期貸款方面扶持資金拆借市場的發展。拆藉資金的利率,由拆借雙方協商議定。拆藉資金主要用於臨時性周轉需要,但對還款能力強的企業,經批准,也可拆入長期資金,用於補充固定資產投資不足。
三、發展壯大地方性金融機構
進一步增強省屬各投資公司的實力,完善基金制。要擴大基金來源,部門預算外資金凡沒有明確規定的,可存入投資公司;國撥、省撥資金凡用於生產經營的,應全部有償使用,有的也可委託投資公司投放和回收,實現周轉、增值。委託存貸款的利率可適當浮動。隨著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社會保險、保障基金將逐年增加。為改變目前這部分資金管理分散的現狀,挖掘資金潛力,借鑑外地經驗,成立省社會保障局,集中管理現由省有關部門管理的社會保險、保障基金。
企業集團可成立財務公司,搞好內部資金融通。
四、放活城鄉信用社
城鄉信用社是集體金融組織,應引導和支持它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自我發展。具備條件的城鄉信用社可以實行比例管理,多存多貸。城市信用社要進一步發展。在一個市的範圍內,基層社較多、條件成熟的,要建立聯社,實行統一管理,搞好規模經營。農村信用社要搞好自身改革,探索轉換經營機制的路子。各地要抓好這方面的試點。農村信用社存、貸款可在中央銀行規定的幅度內實行浮動利率。鄉鎮合作基金會要堅持民辦方向,允許用擴股形式吸納資金。農村有條件的地方,經主管部門同意,可試辦集體錢莊。
五、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集中社會閒散資金
鼓勵民眾集資開發商貿小區和鄉鎮工業小區。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可緩徵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適當減免建築設計費及水、電增容費等。
鼓勵民眾參加城鎮住房開發。對民眾集資建房的,城建、稅務、土地等有關部門應放寬政策,減免或緩徵一部分稅費,降低房屋造價,以增強集資開發的吸引力。
六、盤活企業占壓資金
在繼續做好清理“三角債”、促銷壓庫、壓貸掛鈎等工作的同時,要下決心關停一批、並轉一批、破產一批企業。對關閉企業實行停息,停產企業經主管部門批准,也可實行停息;兼併和轉產企業在落實債務基礎上計息不加息,其中特別困難的暫緩收息。企業因處理積壓產品形成虧損的,三年內不加息;超額完成壓庫計畫的,給予退息獎勵。對壓庫活化的資金,本著誰壓歸誰使用的原則,優先留給本企業使用。對減少三項資金占用、貸款數額也下降的企業,把相當於下降部分的貸款按一定比例下浮利率計算的利息,年未一次返還給企業,用以補充自有流動資金。
七、減少糧食經營占壓資金
調整糧食收購和經營辦法,在完成定購任務後,議購部分放開經營,隨行就市,實行季節差價。選擇一、二個縣進行由集中收購改為常年收購的試點。這一收購辦法待實驗成熟後,在全省推開。建立新的糧油經營管理體制,各市縣組建糧油公司,理順內部經濟關係,實行統貸統還,建立新的資金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周轉。各縣(市)壓下來的糧食貸款仍用於糧食收購和糧食生產。對列入處理計畫的歷史遺留的糧食經營虧損掛帳,在處理限期內不加息,同時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力爭儘快卸掉歷史包袱。
要進一步搞好農村清欠,活化和用好這部分資金。
八、大力吸引國外資金
要大膽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的優惠貸款,大力興辦“三資”企業,努力發展“三來一補”的外向型企業,積極爭取國外援款、贈款。效益好、還款能力強的項目,經批准,可適度利用出口信貸和商業信貸。要選擇效益好的大中型企業和重大項目與外商合資、合作,增強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對國內在境外開辦的企業來我省投資或合資辦廠的,視為“三資”企業,實行優惠政策。“三資”企業屬技術先進型或生產進口替代產品的,經批准,允許擴大內銷。要以優惠條件優先提供為外資相配套的國內投資和“三資”企業所需流動資金。建立外債償還基金,調劑使用,所有權不變。加強境外招商工作。簡化“三資”企業審批手續,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經國家批准,歡迎外資銀行來我省設立分支機構。
凡通過個人關係,引薦外商來我省投資或引進國外貸款的中介人,都應給予獎勵。引進港、澳、台資金或省外資金的,也要給予獎勵。
九、開發開放區要在吸引外資上邁出更大步伐
琿春開發區要積極吸引外商前來投資開發,採用出讓土地的辦法,吸引外商成片開發,並減免有關稅收;向國內外發行基礎設施建設債券;建立保稅區和保稅倉庫;設立中國銀行琿春分支機構、琿春外匯管理機構和外匯調劑中心。各專業銀行要在琿春開闢國際業務;經國家批准,籌辦地方股份銀行;逐步形成同業拆借市場、證券市場、外匯調劑市場。省人民銀行和各專業銀行對琿春實行計畫單列。各開發、開放區都要積極做好吸引外資工作。
十、充分發揮銀行在搞活資金中的作用
深化金融改革,搞活資金,關鍵是要把金融部門的工作搞活。各級人民銀行要適應加快改革開放、加快經濟發展的需要,改善對各類金融機構的領導,放活金融市場;根據國家貨幣信貸政策,立足於搞活資金,搞好巨觀調控和業務指導;在微觀上要進一步放活。各專業銀行要在搞活資金中發揮主體作用。既要努力盤活占壓資金,又要積極籌集和引入資金。要搞好自身改革,轉換經營機制,推行“風險比例管理”經驗,完善企業化經營。要改善結算辦法,嚴肅結算紀律,增加新儲種,擴大存款來源。
省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和省有關部門要依據本規定,抓緊制訂實施細則,並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