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在1996.02.27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
- 頒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6.02.27
- 實施時間:1996.01.01
《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在1996.02.27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在1996.02.27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體制若干問題的意見》(吉發〔1992〕23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通知》(吉政辦發〔1993〕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吉林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辦公室是吉林省物價局直屬單位,在省物價局的統一領導下,對省內大、中城市的副食品價格進行監測,適時提出運用省級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的...
價格調節基金屬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制度,專款專用。《成都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於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新規生效後,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從事...
[1993]4號【發布日期】1993-04-29 【生效日期】1993-04-29 【所屬類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通知(1993年4月29日吉政辦發〔1993...
《成都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1月26日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1988 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加大價格調控力度,保證農副產品、副食品價格的基本穩定,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第五條基金的徵收一律使用重慶市財政局統一印製的專用收據。第六條各級基金作為...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以下簡稱價調基金)調控市場的積極作用,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有關規定,結合...
價格調節基金制度是指政府通過一定渠道,籌集一定數量的基金,用於平抑市場物價的制度,是政府調控市場物價的一種輔助性經濟手段。價格調節基金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價格波動...
《汕頭經濟特區主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在2000.07.10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第一條 為規範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根據《廣東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
一、從2001年1月1日起,副食品風險和價格基金立即停止徵收,有關檔案規定同時廢止。對於2001年1月1日後徵收的主要副食品風險和價格基金,能夠退還繳款單位和個人的,...
通知大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大冶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東風農場管理區,市政府各部門,各副局級以上...
《雞西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是由雞西市人民政府發布於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管理辦法。...
第九條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價格調節基金的籌集方式、項目、標準和繳納義務人,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並向社會公布。下級人民政府對上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
《西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設立市級價格調節基金的通知》(寧政[1992]144號)同時廢止,凡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1] ...
《洛陽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由洛陽市人民政府印發,發布於2011年11月23日,於2011年12月1日開始生效。...
陝西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是為了解決目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做好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繳工作,而制定的辦法。...
(湘政發〔2011〕36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湘政辦發〔2011〕83號)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為規範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和使用,加強政府調控市場價格的經濟手段,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甘肅省結合實際...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口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5.01.18由海口市人民政府頒布。...
《廣州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3屆13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1年7月5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穗府〔2011〕11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徵集、使用...
價格調節基金繳納義務人應當嚴格按照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 第八條 徵收價格調節基金應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非稅收入票據。地方稅務機關代征價格調節基金...
基本穩定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湖南省價格監督管理條例》、《湖南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湘政發[2011]36號)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經同有人民政府批准,價格調節基金可以實行有償使用,並按規定收取占用費。3、價格調節基金用於調控市場重要副食品價格水平。主要用於:補貼負有平抑市場物價責任的國有...
1988 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來源有哪些[2] 根據《吉林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使用的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來源有以下幾個方面:...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收費管理處、省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省價格認證中心、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辦公室、省物價局機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