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濕地保護,改善生態狀況,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本辦法共七章四十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錦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22日
- 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
- 發布機關: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錦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濕地保護,改善生態狀況,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本辦法共七章四十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錦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濕地保護,改善生態狀況,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本辦法共七章四十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錦州市濕地保護...
2022年3月,遼寧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聯合下發《遼寧省一般濕地管理辦法(暫行)》。內容解讀 要健全濕地分級管理體系,積極推進一般濕地名錄公布工作。一般濕地名錄及保護範圍由市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
濕地保護管理規定 (2013年3月28日國家林業局令第32號公布,2017年12月5日國家林業局令第48號修改)第一條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管理,履行《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以下簡稱“國際濕地公約”),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是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及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制定的法律。2021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
盤錦市濕地保護條例於2016年12月29日盤錦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
法律、法規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含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下同)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公園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聯席會議...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濕地公園的保護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相關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其他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濕地公園保護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貫徹落實濕地保護管理法律...
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市級重要濕地和其他濕地的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市級重要濕地由市人民政府公告其保護範圍和界線,組織設立保護界標;其他濕地由區、縣(市)人民政府公告其保護範圍和界線,組織設立保護...
實行濕地總量管理,到2020年全市濕地總面積不低於35.9萬畝。建立較為完善的濕地保護修復體系,將河流濕地等自然濕地以及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人工濕地劃入重要保護區域。嚴格濕地利用監管,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發揮濕地生態功能,維護濕...
城市濕地是城市重要的生態基礎設施,為保護城市濕地資源,加強城市濕地公園管理,維護自然生態平衡,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濕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以下簡稱“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和保護,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然保護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濕地公園的保護管理,維護生態平衡,營造優美舒適的人居環境,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濕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長期或暫時之沼澤地、泥炭地,帶有...
辦法全文 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濕地公園建設和管理,促進國家濕地公園健康發展,有效保護濕地資源,根據《濕地保護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本辦法。國家濕地公園的設立、建設、管理和撤銷應遵守本辦法。第二條 國家...
(十四)耕地保護監督科。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
因此,法制委員會建議在草案第十四條河道整治生態工程措施中,增加“河道合理流量”和“濕地保護”;將草案第十七條第一款有關修建攔河閘壩的規定,修改為“在河道內修建攔河閘壩工程,應當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報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攔河閘...
第五條 市規劃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擬定、濕地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區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區濕地保護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濕地...
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是盤錦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加掛遼寧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牌子,由盤錦市自然資源局進行有關業務協調和指導。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遼寧省委關於林業、濕地、草原和...
瀏陽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平衡,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發展。出台背景 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平衡,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發展,根據《湖南省濕地保護條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本市行政區域內的...
對不具備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條件的濕地,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或者濕地多用途管理區。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多用途管理區的建立和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八條在濕地保護規劃確定的禁止開發建設區內,禁止從事...
《伊春市濕地保護辦法》是伊春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旨在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辦法》於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提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林業局),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加強凡河省級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保障凡河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凡河省級自然保護...
《南昌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已經南昌市政府研究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1月22日印發. 本辦法自2019年12月2 3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
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5號。《鄭州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業經2008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二○○八年五月十五日。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鄭州黃河濕地自然保護...
建立濕地生態紅線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科學劃定並嚴守濕地生態紅線,確保濕地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建立濕地保護補償制度,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條 縣級以上濕地主管部門和濕地管理機構應當對濕地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濕地保護、修復、利用以及相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