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是為維護銀行間債券市場正常秩序,保護市場各方合法權益,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第1號)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以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章程》制定的規則。
2020年8月5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
- 發布時間:2020年8月5日
- 發布單位: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5日
《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是為維護銀行間債券市場正常秩序,保護市場各方合法權益,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第1號)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以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章程》制定的規則。
2020年8月5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是為維護銀行間債券市場正常秩序,保護市場各方合法權益,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第1號)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以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自律規則》是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2009年10月23日第一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6月27日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六次會議修訂的自律規則。全文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自律規則 (2009年10月23日第...
銀行間債券市場違規事項自律調查和自律問詢工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違規事項自律調查和自律問詢工作的實施,保障自律處分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及其他...
《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會議工作規程》是為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會議工作,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以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相關自律規定,制定的規程。2020年8月5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
《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會議專家管理辦法》是為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會議專家的相關行為,提高自律處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自律處分工作機制,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以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相關...
第十四條 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組織應依據本辦法,制定債券借貸主協定,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交易平台、債券結算服務機構應根據本辦法,為參與者進行債券借貸提供違約處置和安全、高效的電子化交易與結算服務,制定相關業務規則,報中國人民銀行...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自律處分規則 (2012年3月1日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維護銀行間市場正常秩序,保護市場各方合法權益,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
1.2 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交易系統進行的債券交易行為,適用本規則;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中心其他有關規則。前款所稱債券,包括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的政府債券、央行票據、金融債券...
管理規則 第一條 為保證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發行現場工作公平、公正、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的其他機構(以下稱發行人)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發行現場活動受本規則約束。第三條...
第七條 本章程所稱銀行間市場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同業拆借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相關衍生品市場。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 制定行業自律規則、業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並負責監督實施;(...
第十二條 雙邊報價商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在進行債券交易時同時連續報出現券買、賣雙邊價格,承擔維持市場流動性等有關義務的金融機構。雙邊報價商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第十三條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和支持銀行間債券市場雙邊報價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01〕75號)、中國人民銀行貨政司《關於調整雙邊報價商最大報價價差和...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檔案。第十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核准金融債券發行申請的期限,適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第三章 發 行 第十三條 金融債券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或定向發行。第十四條 金融債券...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務管理辦法》是為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務,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人民銀行制定的管理辦法。《辦法》借鑑國際成熟市場實踐經驗,立足我國金融市場發展需要,從市場參與者、履約保障品...
櫃檯業務債券品種包括經發行人認可的已發行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國家開發銀行債券、政策性銀行債券和發行對象包括櫃檯業務投資者的新發行債券。第七條 開辦機構與投資者開展櫃檯業務應當遵循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規定,雙方開展債券回購等交易品種...
第四條 買斷式回購遵循公平、誠信、自律、風險自擔的原則。市場參與者應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本規定所稱市場參與者與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中的市場參與者含義相同。第五條 ...
中信債——是指由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債券。至2007年,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中信債共有2期。按付息方式劃分 零息票債券——指債券契約未規定利息支付的債券。這類債券通常以低於面值的價格發行和交易,投資者通過以債券面值的折扣價...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第三條 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與交易應遵循誠信、自律原則。
第二十七條 交易商協會加強對境外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的自律管理,負責制定外國政府類機構、國際開發機構、非金融企業法人等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註冊發行債券等相關規則及境外機構發行債券信息披露指引,並對發行人信息披露進行...
第十六條 估值機構應根據本辦法要求制定完善內部管理流程,按年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估值產品質量報告。發生重大問題的,應當第一時間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銀行間市場自律組織對估值業務進行自律管理。第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中國...
1.3 預發行交易的券種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民銀行”)規定條件的債券品種,國債預發行的具體券種由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確定。 1.4 參與機構開展預發行交易應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
據交易商協會網站訊息,近期,交易商協會在債務融資工具違規“自融”的調查中發現,長城國瑞證券有限公司在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和交易環節涉嫌存在違規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該機構啟動自律調查。
據交易商協會網站訊息,近期,交易商協會在債務融資工具違規“自融”的調查中發現,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和交易環節涉嫌存在違規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其啟動自律調查。
交易商協會在債務融資工具違規“自融”的調查中發現,中海外鉅融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在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和交易環節涉嫌存在違規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中海外鉅融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啟動自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