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華永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銀華永利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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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銀華永利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銀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5.72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288
  • 成立日期:20140122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地投資管理,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權證、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地方政府債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利率走勢、資金供求、通貨膨脹和證券市場走勢等方面的分析和預測,確定經濟變數的變動對投資標的價值與風險的潛在影響。在嚴格的風險控制基礎上,構建以固定收益類品種為主的投資組合,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同時,本基金將適當參與股票一級與二級市場的投資,增強基金收益。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取穩健的投資策略,在綜合判斷各項巨觀經濟指標對市場影響的水平對比基礎上,通過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的主動投資管理,力求降低基金淨值波動風險。同時根據股票市場的趨勢研判及新股申購收益率預測,積極參與風險較低的一級市場新股申購,並適度投資二級市場標的,力求提高基金收益率。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利率走勢、資金供求、信用風險狀況、證券市場走勢等方面的分析和預測,綜合運用類屬資產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久期策略、套利策略、個券選擇策略等,力求規避風險並實現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1)久期修正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巨觀經濟、貨幣政策、資金供需狀況、物價走勢綜合判斷利率走勢,如果預計利率進入下降周期,本基金將拉長組合久期,以更大程度獲取債券收益率下降帶來的資本利得;如果預計利率進入上升周期,本基金將縮短組合久期,降低債券收益率上升帶來的風險,並增加再投資收益。
(2)收益率曲線分析
本基金除考慮系統性的利率風險對收益率曲線形狀的影響之外,還將考慮債券市場微觀因素對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如歷史期限結構、新債發行、回購及市場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階段內的收益率曲線變動趨勢的預期,並適時調整基金的債券投資組合。
(3)類屬配置策略
本基金對不同類型債券品種的市場流動性、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稅賦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深入研究不同類型和不同市場上債券品種的利差和變化趨勢,制定債券類屬配置策略,以獲取不同債券類屬之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投資收益。
(4)個債選擇
本基金根據債券市場收益率數據,運用利率模型對單個債券進行估值分析,並結合債券的信用評級、流動性、息票率、稅賦等因素,選擇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債券品種進行投資。對於含權類債券品種,如可轉債等,本基金還將結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綜合運用衍生工具定價模型分析債券的內在價值。
(5)信用風險分析
本基金通過對信用債券發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調研分析,結合流動性、信用利差、信用評級、違約風險等的綜合評估結果,選取具有價格優勢和套利機會的優質信用債券產品進行投資。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資產支持證券的定價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違約率等。本基金將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並輔助採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
4、新股申購策略
本基金將在審慎原則下積極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通過研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內在價值、市場溢價率、中籤率和申購機會成本等綜合評估申購收益率,從而制定相應的申購策略以及擇時賣出策略。
5、個股精選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個股精選策略,投資於治理結構完善、估值水平合理、內生性增長超出市場預期、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公司的股票。本基金將基於公司基本面分析,運用多因素選股思路,綜合考察股票所屬行業發展前景、上市公司行業地位、競爭優勢、盈利能力、成長性、估值水平等多種因素,對個股予以動態配置,追求在可控風險前提下的穩健回報。
6、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採取市場公認的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價格水平,作為基金投資權證的主要依據。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但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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