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銀華優質增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銀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98.35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80010
- 成立日期:20060609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投資於兼具優質增長性和估值吸引力的股票,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力求取得基金資產的長期較高速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場條件下,投資組合的範圍:股票(A股及監管機構授權投資的其他市場股票資產)、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債 、可轉債等)、短期金融工具(含央行票據、債券回購等)以及現金資產;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在一般情況下,股票投資在基金資產中將保持相對較高的比例。
在投資中,本基金首先選取質地良好、估值合理的公司,並從中精選具備優質增長特徵或處於優質增長階段的公司進行投資;在債券投資中,重點關注到期收益率、流動性較高以及價值被低估的債券。
在投資中,本基金首先選取質地良好、估值合理的公司,並從中精選具備優質增長特徵或處於優質增長階段的公司進行投資;在債券投資中,重點關注到期收益率、流動性較高以及價值被低估的債券。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6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6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