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市本級政府債務管理的決議

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市本級政府債務管理的決議

2006年7月6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市本級政府債務管理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06年07月06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7月06日
  • 頒布單位:銀川市人大常委會
銀川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銀川市政府債務情況的報告》。會議決定,同意市人民政府關於政府債務情況的報告。會議要求市人民政府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債務管理,調整債務結構,提高債務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貫徹實施“興工強市”方略,推進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建立嚴格的債務風險控制機制,降低債務風險,控制舉債規模。今後本級債務總額控制在40億元左右。每年10月份市人民政府應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一次債務變化和使用情況,並確定下一年度債務的增減額度及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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