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的決議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的決議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的決議》是2012年4月20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12年06月08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6月08日
  • 頒布單位:徐州市人大常委會
徐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全市禁毒情況工作報告。會議認為,近年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依法履行職責,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禁毒形勢依然嚴峻,吸毒人數不斷增加,毒品犯罪案件連年持續攀升。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預防毒品犯罪,保護人民民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特作如下決議: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努力實現禁毒形勢的根本好轉。各級政府和全社會要充分認識開展禁毒鬥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把禁毒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力爭用2—3年時間,有效控制毒品犯罪,不斷鞏固戒毒成效,遏制吸毒人員增長的態勢,使涉毒案件數量、毒品數量、犯罪人員數量大幅降低。
(二)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確保禁毒工作正常開展。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禁毒工作的領導,強化禁毒委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將禁毒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達到全省市、縣(市)區平均水平。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戒毒責任,配齊社工隊伍,確保戒毒措施落到實處。市、縣(市)區公安機關要組建專門的禁毒機構,配足配強禁毒警力。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營造禁毒社會氛圍。各級政府要深入推進禁毒宣傳教育,禁毒委成員單位及社會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要經常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單位、進家庭、進場所、進農村的“六進”活動,公眾傳媒機構要承擔公益性禁毒宣傳教育的社會責任,切實增強公民禁毒意識。特別是要教育青少年“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從源頭上建立預防體系。
(四)強化管控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各級公安機關要深入推進堵源截流工作,完善毒品查緝網路,進一步截斷市外毒品流向我市的通道,堅決堵塞新型毒品發展蔓延趨勢。公、檢、法機關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從快、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分子,形成對毒品犯罪的持續高壓態勢和強大威懾力,堅決遏制毒品犯罪在我市的高發勢頭。
(五)儘快建立戒毒場所,為收治戒毒人員提供保障。市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將市戒毒所建設納入規劃,儘早實施,在2013年底投入使用,使吸毒成癮人員能夠及時收治戒毒,以減少社會不安定隱患。
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禁毒工作的監督檢查,努力為禁毒工作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本決議的實施情況,市政府要於2014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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