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法拉第定律原理,第一定律,第二定律,歷史意義,套用條件,
法拉第定律原理
它又分為兩個子定律,即法拉第第一定律和法拉第第二定律。
第一定律
第一定律即為在電極界面上發生化學變化物質的質量與通入的電量成正比。
法拉第第一定律法拉第的研究表明,對單個電解池而言,在電解過程中,陰極上氧化物質析出的量與所通過的電流強度和通電時間成正比。當我們討論的是金屬的電沉積時,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M=KQ=KIt
式中M—析出金屬的質量;K—比例常數(電化當量);Q—通過的電量;I—電流強度;t—通電時間。
第二定律
第二定律即為通電於若干個電解池串聯的線路中,當所取的基本粒子的荷電數相同時,在各個電極上發生反應的物質,其物質的量相同,析出物質的質量與其摩爾質量成正比。
物質的電化當量k跟它的化學當量成正比,所謂化學當量是指該物質的摩爾質量M跟它的化合價的比值,單位kg/mol。第二定律數學表達式:k=M/Fn。
式中n指的是化合物中正或負化合價總數的絕對值;F為法拉第恆量,數值為F=9.65×10000C/mol,它是阿伏伽德羅數NA=6.02214·1023mol-1與元電荷e=1.602176·10-19 C的積,又稱法拉第常數。
歷史意義
法拉第電解定律是電化學中的重要定律,在電化生產中經常用到它。歷史上,法拉第電解定律曾啟發物理學家形成電荷具有原子性的概念,這對於導致基本電荷e的發現以及建立物質的電結構理論具有重大意義。在R.A.密立根測定電子的電荷e以後,曾根據電解定律的結果計算阿伏伽德羅常數No。
套用條件
法拉第定律是電化學上最早的定量的基本定律,揭示了通入的電量與析出物質之間的定量關係。該定律在任何溫度、任何壓力下均可以使用。該定律的使用沒有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