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普通護照變更加注申請指南

金華普通護照變更加注是由金華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管理。

基本介紹

  • 申請事宜:普通護照變更加注申請
  • 事項編碼:100106A004
  • 辦理期限:15個工作日
  • 受理部門:出入境管理局
  • 聯繫方式:0579-82512200
  • 辦件模式:預約件
  • 審批類型:行政許可
  • 時限說明:不包括補充材料時間、調查取證時間和異地核查及途中郵寄所需時間
  • 受理地址:各地出入境辦事大廳
  • 監督投訴:0579-82512192
許可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依據,受理時間,

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

申請條件

持有有效普通護照的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有下列情形:
  
1、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需要加注的
2、相貌發生較大變化,需要作近照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4、駐金部隊現役軍人、武警及軍隊離退休(未移交地方)人員

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貼上一張2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可現場拍攝)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複印件(未滿16周歲申請人須提交監護人監護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未滿16周歲申請人須提交監護人同意辦理護照加注的意見(申請表反面所有監護人簽名同意)
4、有效普通護照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6、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7、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8、軍人須提交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

受理—審批—制證—發證

收費標準依據

1、加注20元/項次。
  
2、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0】29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3】價費字164號)

受理時間

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夏令時8:30-12:00 14:30-18:00;冬令時 8:3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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