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普通護照辦事指南

泰興普通護照在泰興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興普通護照辦事指南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實施單位:泰興市公安局
  • 委託機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辦理地點:泰興市行政服務中心
  •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 承諾期限:15工作日
  • 聯繫電話:87955968
  • 監督電話:87955021
  • 收費金額:不收費
服務指南,法定依據,要件材料,

服務指南

首次
旅遊、商務、探親、留學: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2、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6.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7.辦理時限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審批簽發並製作普通護照。對受理機關批准加急辦理的,在5日內審批簽發並製作普通護照。8.急事急辦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憑相應材料申請加急辦理普通護照:(一)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二)出國留學的開學日期臨近的;(三)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四)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勞務
1.提交經省或市外經貿部門確認的《外派勞務人員招收備案表》原件、《對外勞務項目審查表》複印件;2.提交經外派企業蓋章的《外派勞務人員名單》原件。
護照換髮
填寫完整的《護照加注及補、換髮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常住國內的中國公民:1、本人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複印件;2、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1、填寫完整的《護照加注及補、換髮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2、本人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本人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其中護照複印資料頁、延期頁、有效外國簽證頁和最近一次入境記錄頁);3、我市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
護照補發
填寫完《整的護照加注及補、換髮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常住國內的中國公民:1、遺失補發的,須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報失證明;2、申請人親筆書寫的護照遺失或損毀情況說明。3、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1、本人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2、我市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3、申請人親筆書寫的護照遺失或損毀情況說明。
首次
旅遊、商務、探親、留學: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
2、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7.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審批簽發並製作普通護照。對受理機關批准加急辦理的,在5日內審批簽發並製作普通護照。
8.急事急辦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憑相應材料申請加急辦理普通護照:
(一)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國留學的開學日期臨近的;
(三)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四)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1.提交經省或市外經貿部門確認的《外派勞務人員招收備案表》原件、《對外勞務項目審查表》複印件;
2.提交經外派企業蓋章的《外派勞務人員名單》原件。
填寫完整的《護照加注及補、換髮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
常住國內的中國公民:
1、本人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複印件;
2、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1、填寫完整的《護照加注及補、換髮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
2、本人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本人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其中護照複印資料頁、延期頁、有效外國簽證頁和最近一次入境記錄頁);
3、我市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
填寫完《整的護照加注及補、換髮申請審批表》一份(含照片)。
常住國內的中國公民:
1、遺失補發的,須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報失證明;
2、申請人親筆書寫的護照遺失或損毀情況說明。
3、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1、本人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我市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
3、申請人親筆書寫的護照遺失或損毀情況說明。

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四條 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第五條 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檔案。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第七條 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
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十年。
第十條 護照持有人所持護照的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應當持相關證明材料,向護照簽發機關申請護照變更加注。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髮或者補發護照:
(一)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三)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
(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
(五)有正當理由需要換髮或者補發護照的其他情形。
護照持有人申請換髮或者補發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髮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的,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要件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白底小2寸近期證件照片
4、與出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5、填寫完整、準確的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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