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護照變更加注辦事指南

文昌護照變更加注是由出入境大隊受理。

審批事項,服務部門,承諾時間,辦理地點,申請材料,特別提示,

審批事項

護照變更加注

服務部門

出入境大隊

承諾時間

10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文清大道交警大隊二樓

申請材料

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一張近期免冠照片、需要作變更加注事項的證明材料和普通護照。

特別提示

1、 如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2、 未滿十六周歲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人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 省內就近辦證的,除提交以上資料外,還應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居住滿一年(含)以上的相應證明、國家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在居住地工滿一年(含)以上的證明、已滿16周歲的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在居住地學習滿一年(含)以上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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