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居民普通護照辦理因在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有效期,申請材料,
有效期
申請人未滿十六周歲的簽發五年期護照,十六周歲以上(含)的簽發十年期護照。
申請材料
申請人攜帶本人戶口薄(集體戶口提供戶口卡)、身份證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複印件(戶口薄需複印本人資料頁,有變更項目的需複印變更頁),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在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並回答有關詢問;
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
申請人戶口薄與身份證項目、戶口簿服務處所與現工作單位不一致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請先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變更或落戶手續;遷入迪慶落戶的人員須提供迪慶州公安部門簽發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
定居國外人員需提供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需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出具服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辦理護照首次申請、換髮、補發、加注,需出示軍(警)官證、部隊政治部門同意辦理的意見函或批件,並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的《申請表》,在所屬部隊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除上述人員外,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其他人員,辦理護照首次申請的無需出具單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