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金昌市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金昌市發布的應急預案。

金昌市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金昌市轄區內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的指揮、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企業有效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民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甘肅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金昌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和IV級(一般)。
I級(特別重大):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I級(重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II級(較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V級(一般):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金昌市行政區域內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回響、應急救援及應急組織協調等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始終把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回響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
(3)屬地為主,部門配合: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地區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所屬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在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有序開展救援處置;牽頭處置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地的事故處置進行現場督導和協調應急救援。
(4)科學施救、規範有序: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各應急救援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規範有效,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1.6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與《甘肅省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銜接,各縣區部門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
2 風險評估
非煤礦山是指我市地下開採的銅鎳礦、鐵礦、螢石礦等非煤礦山和尾礦庫以及露天採石、采砂礦(場)。
主要危險是坍塌、冒頂、片幫、透水、火災、滑坡、中毒窒息、洪澇、地震災害以及爆破傷害等易造成人員傷亡的礦山事故。
2.1井下礦山
(1)井下採礦基本工藝流程為鑿岩、爆破、鏟運、有軌或無軌運輸、破碎和提升,使用的主要設備有鑿岩台車、鏟運機、礦用卡車、電機車、提升機、破碎機、主扇風機;動力電纜、木支護、皮帶道、電氣設施以及現場使用的炸藥、油料均存在發生火災事故的潛在危險,且同類礦山發生過類似特大安全事故。因此,井下礦山存在的火災事故是重大危害因素。
(2)井下工程地質條件較複雜,工程總體處在混合岩中,有大理岩、輝綠岩、綠泥石片岩穿插。水文地質條件表現為在不良岩層段有滲水、淋水現象,在比較均質的混合岩段也有淋水現象。岩石節理、裂隙發育,在支護不良、採空區管理不善的情況下,存在垮塌和冒頂的危險。
(3)提升系統安全是地下礦山安全生產的重要設備,在提升機運行過程中存在系統發生故障的潛在可能,機率小,危險性大,國內同類礦山曾發生過墜罐事故。
(4)爆破作業、無軌設備油煙產生的廢氣中除含有CO及氮氧化物等成份,屬有害氣體,大量吸入可引發中毒窒息。
2.2露天礦山
(1)露天礦山採礦工藝包括鑿岩、爆破、鏟裝、運輸、破碎,主要設備有挖掘機械、潛孔鑽、自卸汽車、破碎機、皮帶運輸機等;有油庫、鍋爐房等危險場所,如管理不善,有導致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2)砂石廠採礦工藝包括鏟裝、運輸、破碎(粗碎和細碎兩個系統)主要設備有挖掘機械、運輸皮帶等,有油庫等危險場所,如管理不善,存在的危險有火災、邊坡塌陷等。
2.3地震與洪澇災害
金昌地處喜馬拉雅地震多發地帶,存在發生地震的潛在可能。發生地震時可能對地下礦山提升系統和地表建(構)築物及卷揚機房造成破壞,從而引發其它衍生事故。礦山所處地勢起伏大,在雷暴雨情況下,存在遭受洪澇災害的潛在可能。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機構與職責
由金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具體職責參照《金昌市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3.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1)應急救援單位及職責參照《金昌市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
(2)當事故災難造成環境污染事件時,參照《金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
3.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實行屬地為主,由事發地縣(區)政府及重點企業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非煤礦山事故現場救援工作,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參照《金昌市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4 處置程式
4.1信息報告程式和內容
4.1.1信息報告程式
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區市縣應急管理局報告;縣、區應急管理局接到報告後,應在2小時內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時向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情況。市應急管理局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報告主管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同時告知相關科室,並跟蹤事故進展和變化情況及時續報。
4.1.2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的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可能或已經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繼續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器材等;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應急回響程式
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和時限上報。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縣、區應急管理局要立即上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核實事故有關情況,並向市政府報告,同時在規定時限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報告。縣、區應急管理局上報至市應急管理局的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2小時。市應急管理局上報至省應急管理廳的時間不得超過縣區報告後2小時,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應急管理局24小時值班電話:0935-6929312,省應急管理廳24小時值班電話:0931-8822982。
4.2.1分級回響
應急回響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初判事故級別、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影響後果,綜合研判確定本層級回響級別。對發生在重點地區、重要時段的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可適當提高回響級別。應急回響啟動後,可視事故事態發展情況及時調整回響級別。
4.2.2應急回響程式
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各牽頭單位負責(相關配合單位輔助)執行如下應急回響程式:
(1)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及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
(2)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並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3)通知有關專家、救援隊伍、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4)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諮詢。
(5)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事故發生地的縣(區)政府、市屬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位置,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6)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7)必要時,市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金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或請求省政府啟動省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8)事故應急工作結束時,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後提出終止應急工作請示,報事故應急指揮部。經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必要時可由市政府發布災情終結公告。
(9)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成立調查組,對安全生產事故及時進行調查。
(10)市民政局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組織善後處理和賑災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 處置措施
本預案根據金昌市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現狀和可能發生較大事故的類型,列出了滑坡事故、爆破事故、井下爆炸事故、地面塌陷、車輛傷害事故、透水事故、冒頂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1滑坡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⑴現場險情的判斷一旦發生滑坡事故,首先應清點人員,確定有無人員失蹤、受傷。如有人員失蹤或被埋,立即組織有效的挖掘工作。
⑵現場火災的撲救,如果滑坡現場出現火災情況,須同時展開滅火工作。
⑶被埋人員的搜尋。
⑷局部清理和挖掘。
⑸救援行動中的注意事項。
①當伴隨有火災發生時,救人、滅火應同時進行。
②在現場快速開闢出一塊空闊地和進出通道,確保現場擁有一個急救平台和一條供救援車輛進出的通道。
③救援人員要注意做好防護,確保自身安全。
④搶救行動應本著先易後難,先救人後救物,先重傷員後輕傷員的原則進行。救援初期,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鏟車、吊車、推土機等施工機械車輛清除現場。
⑤對於可能存在毒氣泄露的現場,救援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防化服;使用切割裝備破拆時,必須確認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
5.2露天礦山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⑴現場處置措施
①當爆炸事故發生後,現場發現人應立即報告,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
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判斷是否可能發生再次爆炸,撤離所有人員至安全地帶。
③爆炸現場發生火災時,同時展開救火與救援工作。
④當爆炸引起建築物發生坍塌,造成人員被埋、被壓的情況,應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受傷人員。
⑤當發現有人受傷時,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繫,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聯繫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⑵注意事項
①在進行現場救護前,應對現場進行評估,如若有可能再次發生爆炸時,應先進行排爆;有建築物再次坍塌危險時,應先進行支護或採取其他加固措施,以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②應了解現場原有人數及仍未搶救出來的人數。
③應急救援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聽從指揮,不冒險蠻幹。
④備齊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如車輛、吊車、擔架、氧氣袋、止血帶、通訊設備等。
⑤當核實所有人員獲救後,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5.3井下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及注意事項
⑴現場處置措施
①建立警戒區域
事故發生後,應根據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②緊急疏散
迅速將警戒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③現場急救
在事故現場,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傷害為:中毒、窒息、燒傷等。進行急救時,不論患者還是救援人員都需要進行適當的防護。
④火災控制
對周圍設施、物資採取保護或疏散措施。
⑤事故發生後由救護隊人員進行救援,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救治。
⑵注意事項
①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有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以及必須堅守崗位的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
②立即停止井下所有工作,組織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③迅速組織受事故威脅區域人員撤離或疏散,應向側上風方向轉移,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並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警戒線,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處滯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事故區。
④選擇有利地形設定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
⑤救援時首先要排除二次爆炸的可能,切斷事故現場電源,恢復井下通風系統,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備防爆功能。
⑥應急救援結束後,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調查和分析事故原因。
5.4地面塌陷事故現場處置措施及注意事項
⑴現場處置措施
①利用生命探測儀或搜尋犬進行全面搜救,確定方位。
②採用人工操作為主與機械操作為輔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清理土石方,同時做好支撐的架設工作,避免二次坍塌。
③在基坑中段,採用人工分區定向挖溝,搜救失蹤人員。
④制定周密詳細技術含量高、針對性強的施救安全措施,確保搜救人員安全,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⑵注意事項
①塌陷地周邊所有廠礦立即停產,所有人員撤離塌陷區域,四周拉起警戒線,並立即報告。
②對於地面的塌陷坑,採取攔截地表水,將水流往外圍方向引導,防止其流入坑內,增加救援難度。
③地面塌陷往往涉及到自來水、熱力管道、電力、煤氣管道等,因此,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關閉上述管道。
④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待進行危房鑑定後才確定應採取的措施。
⑤參加應急搶險的人員要加強個人安全防護,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控制搶險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式。
5.5車輛傷害事故現場處置措施及注意事項
⑴現場處置措施
①發生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搶救受傷人員。
②及時與120醫療救護取得聯繫,使受傷人員及時得到專業救護。
③發生車輛事故後,一般情況下吊車難以進入救援現場,救援設備以現場挖掘機為主要工具,善後處理時利用吊車施救。
④使用液壓切割、擴張等方式破拆變形的車廂外殼營救被困人員時,套用霧狀水實施掩護,防止其它傷害。
⑵注意事項
①防止車輛油料引起火災事故,消防器具準備好。
②夜間施救,山高路滑,地勢險峻,夜間照明極為重要。
③現場應準備擔架便於運送傷員。
5.6透水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⑴現場處置措施
①井下出現透水事故時,應按預先安排好的路線進行撤退。
②事故發生後,應積極對受傷、受困人員進行搶救。
③事故發生後,應儘快向井下、井上指揮部門報告。
④應急指揮部門制定方案,調用救援隊伍、設備,開始救援。
⑵注意事項
①撤離時迷失方向,應朝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面撤退。
②被水隔絕時,應沉著冷靜,保存體力,等待救援。
5.7冒頂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⑴現場處置措施
①根據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人數及位置,積極搶救遇險人員。
②恢復正常通風,進行排水處理。
③加強巷道支護,防止二次冒頂事故的發生。
⑵注意事項
①派出專人檢查和監視頂板。
②救援工作中,遇到大塊岩石,不能使用爆破法處理。
③根據局部冒頂範圍大小,採取不同的現場處理措施。
5.8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⑴現場處置措施
①發現或接到火災通報時,現場人員除了組織滅火救災外,還必須有組織地進行疏散和逃生,以避免混亂,減少人員傷亡。應按預先安排好的退卻路線進行撤退。
②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採取不同的滅火方法,撤離周圍易燃可燃物品等辦法控制火勢,滅火方法有:冷卻滅火法、隔離滅火法、窒息滅火法、抑制滅火法等。。
③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氣體的火災時,應佩戴隔絕式氧氣呼吸器或採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滅火人員中毒。
④引導各崗位人員儘快疏散,如現場煙霧瀰漫,井下使用壓縮氧自救器,地表要用濕毛巾掩鼻,低頭彎腰撤離火場。
⑤進行自救滅火、疏導人員、搶救物資、搶救傷員等,救援行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無能力自救時各組人員應儘快撤離火災現場。
⑥在搶救同時,應及時撥打急救電話,並派人接應救援車輛。
6 附屬檔案
6.2應急救援專家名單
詳見金昌市安全生產專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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