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意見

以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經營項目、部門項目和外資項目為載體,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力開展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著力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打造成糧食生產核心區;大力發展優勢特色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著力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打造成現代農業和特色農業發展示範區。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力爭2010―2020年全市改造中低產田500萬畝,配套建設優勢特色產業基地80萬畝,扶持發展100家農業綜合開發重點龍頭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10〕299號
渝辦發〔2010〕299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是新時期支持和保護農業的有效手段,是發展農業、繁榮農村、富裕農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強農業基礎建設、提高農業生產力、促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途徑。我市從1990年立項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以來,已累計完成財政投資70多億元,改造治理土地729萬畝,新建特色產業基地100多萬畝,扶持農業綜合開發龍頭企業200餘家。農業綜合開發為改善農業農村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顯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63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促進農民增收為主線,以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為重點,著力推進糧食生產能力建設,大力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積極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現代農業建設,努力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提升農業整體素質、效益和競爭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改善。
二、主要目標
以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經營項目、部門項目和外資項目為載體,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力開展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著力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打造成糧食生產核心區;大力發展優勢特色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著力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打造成現代農業和特色農業發展示範區。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力爭2010―2020年全市改造中低產田500萬畝,配套建設優勢特色產業基地80萬畝,扶持發展100家農業綜合開發重點龍頭企業。
三、主要任務
(一)著力建設高標準農田,大力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圍繞糧食總量供需平衡、結構平衡、優質安全的戰略目標,大力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在全市300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堅持統籌規劃、集中投入、連片推進,實行田、水、路、林、山綜合治理,建設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節水高效、設施配套、優質安全、科技先進、生態和諧的高標準農田。重點支持產糧大縣(區)建設,力爭到2012年,在南川區、梁平縣、大足縣、合川區、潼南縣建成5個10萬畝級的集中連片高產農田示範片區。
(二)堅持分類指導,協調推進“一圈”和“兩翼”現代農業發展。大力扶持發展都市城郊型、丘陵高效型、山地特色型現代農業。支持“一圈”地區建設都市城郊型農業示範區,重點發展設施農業、高效農業、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做大做強優質糧油、蔬菜、生豬、茶葉、筍竹等產業。支持渝東北地區建設三峽庫區生態農業走廊,重點培植優質糧油、晚熟柑橘、特色蔬菜、草食牲畜、生態漁業、中藥材、蠶桑等產業,積極構建優勢特色產業示範帶(區),幫助三峽庫區打造中國柑橘“第一品牌”。支持渝東南地區建設山地特色農業基地,重點發展高山蔬菜、中藥材、獼猴桃、木本油料、食用菌、土雞等產業。
(三)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進一步扶持壯大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緊緊圍繞糧油基礎產業、優勢主導產業、區域特色產業實施產業化經營項目,支持龍頭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最佳化升級。立足種養加、產供銷、農工商一體化,統籌扶持基地項目、加工項目、流通項目,著力提升柑橘、畜禽、筍竹、金銀花、辣椒等大宗集中上市農產品的集中加工處理能力。積極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加快培育農機專業服務組織,推進農機服務產業化。完善龍頭企業與基地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四)促進農業科技進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大力推廣資源節約型先進實用技術,提高農業資源和投入品的使用效率。積極支持農業科技進村入戶,加大對農業科技大戶的扶持力度。加強對農民的實用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農民科學種田水平。大力實施農作物新品種、設施農業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節水灌溉技術、旱作農業技術、無公害蔬菜生產技術等科技推廣示範項目。
(五)大力實施生態綜合治理,促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高度重視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支持發展生態高效農業、山地生態農業,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繼續加強農田林網建設,為建設高標準農田提供生態屏障。加快“森林重慶”建設,著力搞好長江綠化和小流域治理,因地制宜發展柑橘、蠶桑、中藥材、獼猴桃、木本油料等特色經濟林,整合資源發展“林菌”、“林禽”、“林畜”、“林草”、“林藥”、“林菜”等林下經濟,在保護生態的同時盡力幫助農民增收。
(六)發揮農業綜合開發優勢,助推“兩翼”農戶增收。加大投資傾斜力度,新增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性資金重點投向“兩翼”地區,每年的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在“兩翼”區縣(自治縣)實現全面覆蓋。深入推進農業綜合開發市級重點龍頭企業進“兩翼”行動,帶動“兩翼”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為平台,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向“兩翼”地區傾斜。用足、用夠、用活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支持政策和科技措施費、林業措施費政策,支持“兩翼”地區發展林下經濟,做大做強優勢特色產業。積極支持“兩翼”地區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引領“兩翼”地區農戶增收致富。
四、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政策體系。
1.完善投入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辦發〔2010〕63號檔案和新修訂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0號)精神,切實加大各級財政對農業綜合開發的投入力度。堅持把農業綜合開發配套資金納入各級財政統籌預算,確保足額到位。改革和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方式,以財政投資項目為槓桿,撬動金融資本、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和外商資本增加對農業綜合開發的投入。鼓勵和引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廣大農民民眾自願為其直接受益的項目建設籌資投勞。
2.完善扶持政策。扶持產糧大縣(區)糧食生產,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積極推進糧食生產、流通、加工產業化經營,提高糧食產業效益和競爭力。完善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探索運用多種方式扶持產業化經營和龍頭企業發展。完善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推廣費管理辦法,逐步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性資金對農業科技的投入,集中安排和使用科技推廣資金,扶持科技成果推廣套用項目,強化科技支撐能力。鼓勵產學研、農科教結合,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合作,加強農民技能培訓。
3.完善管理政策。完善“開發縣”管理政策,按照“總量控制、適度進出、獎優罰劣、分級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探索和完善“開發縣”管理機制,逐步取消開發潛力小、工作不到位的“開發縣”。實行末位暫停、有進有出等措施,對“開發縣”進行獎優罰劣、動態管理。完善資金管理政策,堅持並不斷完善資金因素分配法,促進資金管理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考評,提高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效益。完善項目管理政策,認真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財政涉農專項資金試行招投標分配的意見》(渝辦發〔2009〕17號)精神,堅持實行產業化經營項目競爭立項,加大土地治理項目競爭立項工作力度。堅持“立項先入庫、入庫先評審”的原則,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
(二)創新工作機制。完善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按照“依託龍頭建基地、圍繞基地扶龍頭”的原則,大力實施“產業結合、項目結合、措施結合”。健全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為平台的統籌開發機制,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優勢互補、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支農惠農資金,集中力量支持新農村建設。建立健全工程建後管護利用機制,落實已成工程管護責任制,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鞏固農業綜合開發成果,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
(三)強化保障措施。各區縣(自治縣)要切實加強領導,把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擺在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農業綜合開發重大問題的調研和協調,整合相關部門力量,形成密切協作、互相支持、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牢固樹立“以人為本、開發為民、情系‘三農’、造福百姓”的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理念,尊重民眾意願,服務農村民生,科學選項立項和規劃設計,促進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生產環境、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推進項目和資金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嚴格執行專家評審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項目法人制、項目和資金公示制、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制、項目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制。對項目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戶儲存,確保專款專用。強化監督檢查、監測評價和績效管理,實行獎優罰劣。加強農業綜合開發機構和隊伍建設,努力保持機構和隊伍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強化廉政建設,加強學習培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廉潔高效、作風優良”的農業綜合開發幹部隊伍。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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