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09〕353號
- 發布時間:2009年12月10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09年12月10日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渝辦發〔2009〕...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為保障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無單位退休人員等的基本醫療需求制定的辦法。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 ...
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期內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由上年度本市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調整為: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綜合考慮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增長、醫保政策規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測算後予以公布。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以個人身份...
按照“先靠後統”辦法,2011年年底前,非市級統籌區的27個區縣(自治縣)在參保範圍、基金管理、待遇水平、就醫管理、信息系統、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等方面,調整為與市級統籌區一致。2012年6月30日前,實現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全市統籌聯網...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意在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軌有關問題的通知》是2012年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軌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
(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四)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2011年基本藥物採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辦發〔2011〕355號)要求成為藥交所會員單位,並在藥交所購買醫保藥品、器械及耗材;(五)開展的主要醫療服務項目屬於醫療保險範圍;(六)對開展住院醫療的,綜合...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範圍的通知》是重慶市人社局、重慶市財政局發布的地方法規,發文字號為渝人社發〔2014〕188號。中文名 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範圍的通知 [1]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
第一條 為強化全市各級政府責任,加強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確保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11〕293號),制定本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11〕293號)和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關於做好2016年度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186號)精神,努力構建城鄉統籌社...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精神,按照《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市政府部署,對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滿5年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結合重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實際需要,市政府決定,在總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驗的基礎上,開展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建立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制度。 [1]
2022年1月,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公布了《重慶市醫療保障“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規劃全文 為進一步推進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健康,促進共同富裕,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通知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渝府辦發〔2014〕128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40號)要求,為加快實現我市社會保險全覆蓋,經市政府同意,從2014...
為貫徹落實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勞社廳發[2003]10號)、省勞動保障廳《貫徹落實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勞社醫字[2003]35號)精神,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行)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發布的通知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行)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渝府辦發〔2015〕46號 ...
22.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強行征訂報刊處理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00〕166號)2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科委等九部門關於促進中國重慶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成果交易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渝辦發〔2000〕172號)24.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的...
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的通知(渝府發〔1999〕58號)2.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出土文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01〕30號)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水利工程管理的通知(渝府發〔2001〕33號)4.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渝府發〔...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有關辦法的通知》渝辦〔2008〕69號渝辦〔2008〕69號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完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市政府決定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港澳台地區人員、離休幹部和已在省本級和本市行政區域外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基本原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遵循以下原則:(一)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二)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章:總則第一章:第一條為健全和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完善醫療救助政策(一)全面資助救助對象參保。從2013年起,醫療救助對象(屬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的除外)參加一檔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應繳納的個人...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7月25日印發[1] 參考資料 1.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