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09年12月10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09〕353號
  • 發布時間:2009年12月10日
渝辦發〔2009〕35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9〕29號)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解決國有企業“雙解”(解除再就業服務中心協定和勞動關係)人員、關閉破產解體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加醫療保險問題,要嚴格按照渝府發〔2009〕29號檔案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實施辦法。
二、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級統籌區的政策辦法,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國有企業“雙解”人員和關閉破產解體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退休人員給予繳費期內每人每年180元的財政補助和3%的繳費費率優惠。財政補助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按參保屬地原則各承擔50%。
三、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成立由勞動保障、財政、就業再就業、經濟信息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工作小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補助和優惠對象的資格審核,做好補助資金和繳費優惠政策的落實和監督管理。為確保國有企業“雙解”人員和關閉破產解體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退休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繳費優惠工作落到實處,市政府將適時開展督查。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