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醫療保險目標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意在為強化全市各級政府責任,加強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確保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制定本辦法,並在本土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醫療保險目標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12〕266號
- 所屬類別:地方條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醫療保險目標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意在為強化全市各級政府責任,加強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確保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制定本辦法,並在本土實施。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醫療保險目標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意在為強化全市各級政府責任,加強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確保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制定本...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意在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為保障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無單位退休人員等的基本醫療需求制定的辦法。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 ...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10月24日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11〕293號)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衛生局、市物價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重慶市醫療保險服務就醫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是政府公文,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 抄送 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發布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9〕29號)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08年,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圓滿完成了2008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目標考核任務,確保了我市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提請審批銅梁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請示》(銅梁府文〔2009〕1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銅梁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二、將《暫行辦法》改為《重慶市銅梁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請修改後印發。三、請你縣嚴格按照《重慶市...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重慶市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試行辦法》(渝辦發〔2007〕146號)同時廢止。暫未納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區縣(自治縣),參照本通知執行。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1]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2010年,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再接再厲,圓滿完成了2010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目標考核任務。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目標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04〕234號)要求,經嚴格考核評比...
2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鄉鎮聘用制幹部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3〕17號)22.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3〕87號)2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04〕80號)...
2009年市政府印發的《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渝府發〔2009〕29號),切實解決了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下崗人員以及無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等困難人群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為適應我市城鄉統籌發展不斷推進和戶籍制度改革需要,現就調整以個人身份參加城...
按以上辦法計算的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低於平均值的,以平均值作為支付標準;高於平均值的,其支付標準不得超過該藥品上一年度在重慶藥品交易所實際成交均價。(二)建立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試點期間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每年參考重慶藥品交易所實際成交均價和有關省(區、市)購銷價情況調...
9.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1998〕72號) 10.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公路養路費客貨運附加費徵收管理的通告(渝府發〔1998〕78號) 1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失業保險規定的通知(渝府發〔1999〕32號) ...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有關辦法的通知》渝辦〔2008〕69號渝辦〔2008〕69號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完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市政府決定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該《辦法》於2012年2月9日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渝辦發〔2012〕38號印發。《辦法》共11條,由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印發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重慶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
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大齡下崗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有關政策,市政府決定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國有企業大齡下崗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救助和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工作目標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05〕14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一等獎:萬州區、黔江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萬盛區、渝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