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以下簡稱《指導原則》)。新的《指導原則》以人民健康需求為導向、順應新時代發展需求、圍繞高質量發展主題,全面指導各地制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檔案定位具有前瞻性、內容具有針對性、方法具有創新性,為充分體現政府巨觀調控和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構建優質均衡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工具指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 印發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以下簡稱《指導原則》)。新的《指導原則》以人民健康需求為導向、順應新時代發展需求、圍繞高質量發展主題,全面指導各地制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檔案定位具有前瞻性、內容具有針對性、方法具有創新性,為充分體現政府巨觀調控和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構建優質均衡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工具指引。
2022年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以下簡稱《指導原則》)。新的《指導原則》以人民健康需求為導向、順應新時代發展需求、圍繞高質量發展主題,全面指導各地制定《醫療機構設...
(二)統籌規劃原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符合屬地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局部服從全局,提高醫療衛生資源整體效益。(三)科學布局原則。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和任務,實行“中心控制、周邊發展”,即嚴格控制醫療資源...
第二、明確醫療機構設定的五個基本原則。堅持需求導向原則、區域統籌規劃原則、科學布局原則、協同創新原則、中西醫並重原則。第三、提出醫療機構設定的主要指標和八個方面的總體要求。醫療機構的設定以醫療服務需求、醫療服務能力、千人口床位...
《深圳市醫療機構“十四五”設定規劃》是為充分發揮政府巨觀調控和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進一步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資源的配置,加快提高醫療機構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根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
根據《“十三五”衛生與健康規劃》《“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16—2020年)》,結合醫療資源布局和專科特色,規劃各類別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
“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2021—2025年)》《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健康四川2030”規劃綱要》等,編制本規劃...
二、設定原則 (一)公平可及原則 以民眾健康需求和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為導向,醫療機構設定布局合理,服務半徑適宜,交通便利,面向城鄉居民,保障人民民眾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醫療服務。(二)統籌規劃原則 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日益...
一、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重視卒中救治管理工作,按照當地人口、醫療需求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和醫療資源布局情況,最佳化卒中診療資源配置,鼓勵相關醫院開展卒中中心建設,滿足當地卒中診療需求。二、各地要採取措施推動卒中疾病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依照《固始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結合醫療機構設定現狀,特制定本規劃。檔案內容 固始縣...
(三)采供血機構設定規劃應與當地經濟發展狀況、人口、醫療資源和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相適應,體現整體、集中、標準、規模化管理,最佳化資源配置。(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規劃血液集中檢測實驗室和本轄區一般血站服務區域時,可根據實際供血...
第二章設定審批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按照當地《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醫療資源。《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制定,經上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
醫療機構評審工作依照《醫療機構評審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設定審批 第八條(設定規劃)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的指導原則,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編制本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經市規劃管理部門綜合平衡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醫療資源、醫療需求和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狀況,依據國家《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制定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
鼓勵地方在公開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的基礎上,探索制定多部門“負面清單”形式的醫療機構選址規定,便於醫療機構舉辦者掌握政策。城市、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經批准的城鄉規劃,制定暫不改作醫療服務相關規劃用途的現有房屋設施...
第八條 縣以上(含縣,下同)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制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納入當地區域衛生髮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二、指導原則 根據《中山市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衛生部《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廣東省衛生資源配置標準》、《中山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衛生事業發展的...
公安、物價、工商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權範圍內,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設定審批 第六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國家《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制定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經上一級衛生行政...
第四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設定審批 第五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國家《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報...
省市兩級設定急救中心,有條件的縣(市、區)設定急救站,條件尚不具備的縣依託區域內綜合水平較高的醫療機構設定縣級急救站。人口較多的主城區可視具體情況在急救中心下設立若干急救分站。建立農村地區縣級急救中心、中心鄉鎮衛生院、鄉鎮...
一、規範設定公立醫院分院區 各地要按照《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有關要求,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社會、醫療資源布局和民眾健康需求,合理規劃設定公立醫院分院區。指導公立醫院嚴格落實分級診療有關要求,通過醫聯體建設、...
第十一條 委屬(管)醫院規劃建設新院區的,應滿足《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分院區設定要求。原則上,擬開設分院區的醫院應無長期負債。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及承擔北京醫療衛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務的醫院可按實際情況...
嚴格界定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經營性質,按照經營性質規範管理。政府不得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推進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建設發展 (一)最佳化公立醫院布局結構。1.研究制定強化區域衛生規劃的指導意見,完善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研究制定...
衛生部關於下發《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的通知 (1994年9月2日)衛生部關於《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施行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年4月18日)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1994年9月5日)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 (1994年9月5...
關於編報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2009年建設項目中央專項資金投資計畫的通知 衛生部發布《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09版)》(徵求意見稿)中醫醫院評價標準擬定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推進重點學科建設 《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發布7月1...
30 衛生部 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 1994.9.5 1994.9.5 31 衛生部 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 1994.9.2 1994.9.2 32 衛生部 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1994.9.5 1994.9.5 33 衛生部 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 1995.4.27 1995.4.27 34...
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 1994.9.5 1994.9.5 31 衛生部 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 1994.9.2 1994.9.2 32 衛生部 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 1994.9.5 1994.9.5 33 衛生部 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 1995.4.27 1995.4.27 34 衛生部 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