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管理的通知
國衛醫發〔20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黨的十八大以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公立醫院發展提質增效,醫療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引導部分實力強的公立醫院(含婦幼保健院,下同)在控制單體規模的基礎上,適度建設發展多院區,實現發生重大疫情時院區功能轉換,對於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為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管理,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範設定公立醫院分院區
各地要按照《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有關要求,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社會、醫療資源布局和民眾健康需求,合理規劃設定公立醫院分院區。指導公立醫院嚴格落實分級診療有關要求,通過醫聯體建設、雙向轉診、日間手術等措施,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科學評估自身所處發展階段,在做好人才儲備的前提下適度發展分院區,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實現發生重大疫情時院區功能轉換。
二、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執業管理
(一)規範設定審批。設定分院區必須符合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充分徵求舉辦單位和主管部門意見,做好運營、資產、人員等前期論證。省域內設定的分院區,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進行審批。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等特定項目確需跨省設定分院區,由主院區、分院區所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協調,以合作協定形式明確審批、登記、校驗、監管等分工職責,依協定進行管理,並將合作協定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委屬(管)醫院設定分院區,應當符合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要求。承擔北京醫療衛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務的項目單位可按中央有關要求辦理。嚴禁未批先辦、先建,堅決杜絕無序擴張。醫院主院區、分院區共同作為網際網路醫院依託單位,分院區不單獨作為網際網路醫院依託單位。
(二)規範執業登記。完善分院區執業登記制度。將主院區、分院區作為統一整體,進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主、副本登記,同時對分院區進行單獨副本登記管理。對分院區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房屋建築面積、床位(牙椅)數量、診療科目、服務方式等應當單獨核定登記,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分院區法定代表人、醫療機構登記號、經營性質、醫療機構類別、所有制形式等與主院區一致。
(三)規範命名管理。分院區名稱由主院區第一名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體現分院區與主院區間業務關係,應當符合醫療機構命名有關要求。原則上,分院區通用名稱為院區、分院;識別名稱為地名、方位名、順序名或者其他有內在邏輯關係的名稱。分院區登記名稱為“主院區名稱+識別名+院區/分院”。除符合條件的分院區和國家層面推動的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單位外,其他醫聯體、醫院託管、對口支援等合作模式的成員單位不得以“某某醫院+識別名+院區/分院/醫院”形式命名。
(四)規範評審評價和審核校驗。各分院區不單獨進行評審評價和審核校驗。分院區依法執業登記後至等級評審前,按照主院區等次和級別進行管理。在主院區下一周期校驗時,以主院區與各分院區為整體進行評審評價和審核校驗,結果由主院區、分院區同等享有。分院區在開辦當年度可不參加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下一年度應當與主院區作為整體納入考核。原則上,主院區、分院區統一作為衛生監督執法對象。
(五)規範執業行為。醫療機構各院區應當依法依規開展執業活動,落實依法執業主體責任。分院區開展的診療行為應當與其登記的執業範圍、診療科目相適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在主院區和分院區執業的,其職稱、執業範圍和技術水平應符合主院區所屬級別和類別醫院的基本標準。在省內設定分院區的,統一在主院區執業註冊,無需辦理變更註冊和多機構備案手續。
(六)規範臨床技術管理。建立分院區與主院區同步的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和手術分級管理制度,落實《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在主院區獲得相應醫療技術資質的醫師,在分院區具備場地、設施、設備等條件的基礎上,可以開展相應醫療技術,包括經備案開展限制類醫療技術。對於人體器官移植、人類輔助生殖等國家實施準入管理的醫療技術,實行分院區單獨準入管理基礎上,最佳化審核准入流程,簡化申報審批程式。
(七)規範醫療質量管理。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建立完善並落實分院區與主院區統一的醫療質量管理制度、臨床診療規範和標準,實現醫療質量同質化。強化不同院區醫療質量監測、評估和持續改進,不斷提升醫療質量。逐步完善醫療風險預警與處置機制,實施統一的醫療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提升醫療安全管理水平。
三、完善公立醫院分院區統籌管理機制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執行和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各院區由統一黨委領導。按照精簡、高效原則,建立扁平化行政管理框架,主動控制運行成本。清晰界定主院區和分院區管理許可權,依託信息化建設,實行各院區綜合事務、醫療、人事、財務、科教、後勤等統一管理。強化落實公立醫院章程,涉及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等重大事項,由醫院依章程統一決策。
(二)合理確定功能定位。以患者就醫需求為導向,以現有資源為基礎,統籌各院區資源布局,明確不同院區的功能定位。在醫療資源薄弱的邊遠地區、城市新區等,規劃布局綜合性院區,滿足當地民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在醫療資源有一定基礎的區域,建設發展具有特色的專病、專科中心,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就醫需求。鼓勵在分院區布局優勢學科群,探索以重要系統、重點器官、重大疾病為核心的中心化建設發展模式,建立腫瘤綜合治療中心、神經系統疾病中心、心血管疾病中心等,逐步建立學科融合發展模式。建立不同院區間患者轉診、會診機制,為患者提供診療-護理-康復連續性服務。探索主院區、分院區轉換機制,分院區穩定運行,其綜合服務能力完全超越、可替代原主院區時,可考慮將分院區調整為主院區進行管理。
(三)統籌調配醫療資源。探索平急結合、功能轉換髮展模式。在分院區強化“三區兩通道”設定,預留可拓展空間,加強呼吸、重症、感染性疾病等科室建設與能力提升,強化標準化發熱門診、獨立設定感染性疾病病區建設,在應對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可迅速進行功能轉換。集中建設醫學影像中心、檢查檢驗中心、病理診斷中心、消毒供應中心、後勤服務中心等,為不同院區提供一體化、同質化服務。探索大型檢查儀器設備跨院區預約服務,縮短患者等候檢查周期。在加強醫療質量控制的基礎上,各院區間應當互認檢查檢驗結果,減少患者就醫負擔。建立多院區統一的藥品招標採購、管理平台,形成多院區間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
(四)統一高效運營管理。以公立醫院為整體,專門設定統一部門對不同院區間財務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統籌運營,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完善不同院區統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實行人員崗位管理,實現不同院區間人員統一招聘、培訓、調配和管理。完善與多院區管理相適應的績效管理與考核制度,主院區和分院區的工作量同等作為職稱晉升、定期考核等的依據。針對不同院區對應發展階段,可適當予以支持傾斜,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五)互聯共享數據信息。統籌規劃建設多院區間互聯共享的信息化平台,逐步實現醫院管理、醫療服務、醫療質量管理等信息數據共享、業務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健康管理、遠程醫療等服務,方便患者看病就醫。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推進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建設,提升管理效能。
(六)塑造優秀醫院文化。加強不同院區間醫院文化建設,使用相同院訓、院徽,增進文化認同,提升文化內涵,形成積極向上的醫院文化氛圍。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保障不同院區醫務人員公平享有合法權益。加強醫院安全防範,強化人防、技防、物防建設,維護醫務人員安全。
四、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管理。統籌推進公立醫院多院區發展是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的有效措施。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統籌區域內公立醫院分院區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誰審批、誰負責”,務必按照區域內醫療資源、醫療需求實際情況統籌規劃、嚴格準入、強化監管。同時,按照本通知要求,細化工作要求、實化管理辦法,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督查評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通過調研、定期評估等方式,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指導有序推進多院區建設。要建立與多院區管理相適應的評估機制,綜合評估質量、安全、效率、經濟與社會效益等因素,完善績效考核方法,根據考核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建設方案。
(三)加強宣傳培訓。要開展針對行政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政策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及時總結推廣有益經驗,發揮典型帶動作用。要充分發揮公共媒體作用,加強對多院區建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的宣傳,提高社會認可度和支持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2月24日
內容解讀
一、請問從國家層面出台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管理政策有何考慮?
黨的十八大以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公立醫院發展提質增效,醫療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但要看到,我國優質醫療資源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特別是應對新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仍不足。
發展公立醫院分院區是基於多方面的考慮:一是建立分級分層分流重大救治體系的要求。當前,新冠疫情形勢嚴峻複雜,在保障日益增長的民眾健康需求的同時,加強重大疫情救治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依託實力強的公立醫院適度發展分院區,這是確保重大疫情發生時,公立醫院能夠迅速轉換功能,滿足疫情防控需求的具體舉措。二是滿足人民民眾衛生健康需求的要求。“十四五”時期,人民民眾衛生健康需求不僅關注醫療服務的“公平、可及”,更加關注“質量、水平”,這是擴大“實力強”的公立醫院優質資源的需求方因素。三是規範發展分院區的需要。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支持部分實力強的公立醫院在控制單體規模的基礎上,適度建設發展多院區,發生重大疫情時迅速轉換功能。各地也出現發展分院區的探索和實踐。為規範公立醫院分院區管理,《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首次明確了分院區的定義、條件、規模等,規範引導“實力強”的公立醫院發展分院區。
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武漢同濟醫院中法新城院區、光谷院區,武漢協和醫院西院區等分院區,在短時間內轉換為重症患者收治院區,依託現有優質醫療資源全力救治患者,顯著提升救治率、降低病亡率,有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為疫情防控下公立醫院分院區建設和發展提供了實踐經驗。一些地方政府和公立醫院在推進分院區建設和管理中面臨新挑戰,迫切需要出台指導性檔案。在這個背景下,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通知》,指導地方規範管理分院區,做到合理有序發展、科學規範管理分院區,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二、請問公立醫院發展分院區,是否意味著公立醫院的規模將持續擴大?如何做到合理有序發展、科學規範管理?
規範發展分院區,並不意味著公立醫院的規模將持續擴大,而是遴選“實力強”的公立醫院適度發展分院區,同時避免一些尚未達到要求的公立醫院盲目發展分院區。《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明確要求,“實力強”的公立醫院,應當滿足申請條件,其綜合服務能力、醫療質量、醫療安全、服務效率等應當是區域內先進水平,並且在通過醫聯體建設、雙向轉診、日間手術等措施,協同區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協同公立醫院門診和住院服務、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後,仍難以滿足民眾就醫需求。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評估醫院自身的建設發展階段,在加強人才儲備的前提下,可視情發展分院區。發展分院區,旨在擴充優質醫療資源,為民眾提供更加優質的醫療服務,實現發生重大疫情時院區功能轉換,應當“優中選優”綜合遴選並加以規範、引導。
與主院區要求一致,公立醫院分院區應當嚴格落實《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要求,依法規範執業。在設定審批、執業登記、命名、評審評價、審核校驗、執業行為、臨床技術管理、醫療質量管理等方面,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三、請問公立醫院分院區如何設定審批?
《通知》明確了公立醫院分院區設定審批的要求。一方面,強調設定分院區必須符合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充分徵求舉辦單位和主管部門意見,做好運營、資產、人員等前期論證。另一方面,明確了設定審批許可權。省域內設定的分院區,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進行審批。主要考慮是,省級衛生健康部門掌握省內醫療資源情況,對區域內,特別是跨地市辦分院的情況進行審批,有利於統籌協調省內資源、科學合理推進,發揮大型公立醫院優質醫療資源輻射帶動作用,抑制部分條件不具備的地方和公立醫院不合理擴張。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等特定項目確需跨省設定分院區,由主院區、分院區所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協調,以合作協定形式明確審批、登記、校驗、監管等分工職責,依協定進行管理,並將合作協定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委屬(管)醫院設定分院區,應當符合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要求。
四、請問公立醫院分院區命名有何規則?
醫療機構規範命名事關民眾看病就醫知情權、選擇權和健康權益。公立醫院分院區命名應當規範,不能引發歧義或者誤導患者。《通知》對公立醫院分院區命名提出了明確要求。分院區名稱由主院區第一名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體現分院區與主院區間業務關係,應當符合醫療機構命名有關要求。原則上,分院區通用名稱為院區、分院;識別名稱為地名、方位名、順序名或者其他有內在邏輯關係的名稱。分院區登記名稱為“主院區名稱+識別名+院區/分院”。
同時,《通知》也明確提出,除符合條件的分院區和國家層面推動的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單位外,其他醫聯體、醫院託管、對口支援等合作模式的成員單位不得以“某某醫院+識別名+院區/分院/醫院”形式命名。從規範命名的層面,將公立醫院分院區和其他合作形式等進行了區分,有利於民眾選擇就醫。
五、請問公立醫院分院區如何進行評審評價和審核校驗?
《通知》明確公立醫院主院區和分院區作為統一整體進行評審評價、審核校驗和績效考核。分院區依法執業登記後至等級評審前,按照主院區等次和級別進行管理。在主院區下一周期校驗時,以主院區與各分院區為整體進行評審評價和審核校驗,結果由主院區、分院區同等享有。分院區在開辦當年度可不參加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下一年度應當與主院區作為整體納入考核。原則上,主院區、分院區統一作為衛生監督執法對象。
六、請問對公立醫院分院區如何進行執業登記和執業行為管理?
《通知》首次明確了公立醫院分院區“單獨副本登記管理”要求。主院區、分院區作為統一整體,進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主、副本登記,同時對分院區進行單獨副本登記管理。對分院區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房屋建築面積、床位(牙椅)數量、診療科目、服務方式等應當單獨核定登記,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同時,《通知》進一步明確,分院區開展的診療行為應當與其登記的執業範圍、診療科目相適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在主院區和分院區執業的,其職稱、執業範圍和技術水平應符合主院區所屬級別和類別醫院的基本標準。在省內設定分院區的,統一在主院區執業註冊,無需辦理變更註冊和多機構備案手續。這也實現了主院區、分院區之間人員管理“打通”,人力資源統籌調配和一體化管理。
七、請問對公立醫院分院區臨床技術套用如何管理?
《通知》首次明確了公立醫院分院區與主院區在臨床技術套用領域實行“同步”管理。一是要求建立分院區與主院區同步的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和手術分級管理制度。二是明確了在主院區獲得相應醫療技術資質的醫師,在分院區具備場地、設施、設備等條件的基礎上,可以開展相應醫療技術,包括經備案開展限制類醫療技術。這也實現了醫師醫療技術資質在不同院區間互認,但是在分院區還需要滿足硬體等條件方能開展相應醫療技術。三是明確了對於部分準入管理的醫療技術,實行分院區單獨準入管理基礎上,最佳化審核准入流程,簡化申報審批程式。這也為優質醫療資源擴容提供了相應技術保障。
八、請問如何保障患者在不同院區之間獲得相對一致的醫療服務?
《通知》首次明確了公立醫院分院區與主院區醫療質量同質化管理要求,以保障患者在不同院區間就診能夠獲得相對一致的診療服務。一是要建立完善並落實分院區與主院區統一的醫療質量管理制度、臨床診療規範和標準,實現醫療質量同質化。二是強化不同院區醫療質量監測、評估和持續改進,不斷提升醫療質量。三是要逐步完善醫療風險預警與處置機制,實施統一的醫療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提升醫療安全管理水平。
九、請問公立醫院應當如何設定不同分院區的功能?如何推動實現不同院區醫療資源均衡布局?
實現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並均衡布局,是公立醫院發展分院區的核心目標之一。公立醫院建設發展分院區必須以患者健康需求為導向,以現有資源為基礎,統籌各院區資源布局,明確不同院區的功能定位,做到服務供給與民眾需求相適應,避免資源錯配,造成浪費。
《通知》對於如何實現分院區科學布局發展提出了解決方案。一是“從無到有”。在醫療資源薄弱的邊遠地區、城市新區等,規劃布局綜合性院區,滿足當地民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二是“從有到強”。在醫療資源有一定基礎的區域,建設發展具有特色的專病、專科中心,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就醫需求。三是“從強到精”。鼓勵在分院區布局優勢學科群,探索以重要系統、重點器官、重大疾病為核心的中心化建設發展模式,建立腫瘤綜合治療中心、神經系統疾病中心、心血管疾病中心等,逐步建立學科融合發展模式。四是連續服務。建立不同院區間患者轉診、會診機制,為患者提供診療-護理-康復連續性服務。五是功能切換。探索主院區、分院區轉換機制,分院區穩定運行,其綜合服務能力完全超越、可替代原主院區時,可考慮將分院區調整為主院區進行管理。
十、請問如何實現不同院區間醫療資源統籌調配、高效運營管理?
實現不同院區間醫療資源統籌調配、高效運營管理,發揮集約化管理優勢,提升醫療服務效率,是公立醫院發展分院區的重要目標之一。
《通知》對“完善公立醫院分院區統籌管理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強調不同院區間迅速功能轉換,提升重大疫情救治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探索平急結合、功能轉換髮展模式。在分院區強化“三區兩通道”設定,預留可拓展空間,加強呼吸、重症、感染性疾病等科室建設與能力提升,強化標準化發熱門診、獨立設定感染性疾病病區建設,在應對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可迅速進行功能轉換。二是鼓勵實現醫療資源統籌共享,發揮資源使用效率。集中建設醫學影像中心、檢查檢驗中心、病理診斷中心、消毒供應中心、後勤服務中心等,為不同院區提供一體化、同質化服務。探索大型檢查儀器設備跨院區預約服務,縮短患者等候檢查周期。在加強醫療質量控制的基礎上,各院區間應當互認檢查檢驗結果,減少患者就醫負擔。建立多院區統一的藥品招標採購、管理平台,形成多院區間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三是統一高效運營管理。以公立醫院為整體,專門設定統一部門對不同院區間財務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統籌運營,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完善不同院區統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實行人員崗位管理,實現不同院區間人員統一招聘、培訓、調配和管理。完善與多院區管理相適應的績效管理與考核制度,主院區和分院區的工作量同等作為職稱晉升、定期考核等的依據。針對不同院區對應發展階段,可適當予以支持傾斜,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四是互聯共享數據信息。統籌規劃建設多院區間互聯共享的信息化平台,逐步實現醫院管理、醫療服務、醫療質量管理等信息數據共享、業務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健康管理、遠程醫療等服務,方便患者看病就醫。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推進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建設,提升管理效能。
十一、如何加強公立醫院主院區、分院區黨的全面領導?
《通知》明確要求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執行和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各院區由統一黨委領導。按照精簡、高效原則,建立扁平化行政管理框架,主動控制運行成本。清晰界定主院區和分院區管理許可權,依託信息化建設,實行各院區綜合事務、醫療、人事、財務、科教、後勤等統一管理。強化落實公立醫院章程,涉及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等重大事項,由醫院依章程統一決策。